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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次联席会资料汇编

发布日期:2017-07-27字号:[ ]

发挥人大职能作用  助推民族文化传承发展

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地处渝湘黔三省市结合部,土家族、苗族等21个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52.1%。系巴渝文化与湘楚文化的沉积带,保存了苗、汉双语教学,是全国文化(体育)先进县、中国民间艺术(花灯歌舞)之乡、中国书法之乡、中国楹联文化县,民风淳朴,民族文化独特。近年来,秀山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围绕“文化兴县”战略,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有力助推了民族文化的传承和发展。

   一、强化履职责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一)及时回应各界呼声。长期以来,秀山自治县各族人民休戚与共,创造了灿烂的民族文化,形成了以秀山花灯为主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此外,还有苗族民歌、土家山歌、薅草锣鼓、土家摆手舞、苗族接龙舞、猴儿狮子舞、巴蛇龙灯舞等民间音乐舞蹈和傩戏、阳戏、灯儿戏、辰河戏、花灯戏等稀有剧种,以及蜡染、蜡塑、竹编、纸扎等在内的优秀民族民间文化艺术, 花灯名曲《一把菜籽》和秀山民歌《黄杨扁担》流行国内,名扬海外。但随着岁月的变迁,各民族不断融合,一些珍贵的民族文化艺术的传承和发展出现了问题,甚至产生了“瓶颈”。如会讲苗族语言的人越来越少,土家族、苗族的传统服饰和特色鲜明的民歌、花灯及古老神秘的祭祀文化正逐渐淡出人们的视线。秀山各界人士认识到这些问题,于是纷纷呼吁把传承和发展珍贵的民族文化放到重要位置,各级人大代表也多次提出意见和建议,县人大常委会积极作出回应,持续开展了相关工作的监督和实效追踪。

  (二)开门确定监督议题。一是广泛听取代表的意见。利用召开县人代会,结合审议相关工作报告,向全体代表书面征集传承和发展民族文化方面的监督议题;由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领相关委室负责人,分片区上门征求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开通“网络直通车”和公开电话,随时接受代表的意见建议。二是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充分利用秀山广播电视台、秀山报、秀山网、秀山人大网等媒体,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传承和发展民族文化监督工作的建议意见,使议题的选择具有广泛的民意基础,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可和支持。三是加强沟通协商。在监督议题初选阶段,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领相关委室人员走访县政府及文化等部门,充分交换意见,深入沟通协商,做到人大监督议题与全县文化工作有效衔接。

  二、深入开展监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深入调研察详情。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县人大常委会连续四年对全县文化工作、文化产业发展、民族民俗工作、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和保护等开展专题调研和视察,通过实地走访、座谈、查看设施建设、发放调查问卷和网络征集意见等形式,详细了解了全县民族文化资源的分布、规模及传承、发展等情况,形成专题报告送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审议和县委、县政府决策参考,有效促进了相关工作的开展。

  (二)有的放矢提建议。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多次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县文化委、县民宗委关于民族文化传承和发展的工作情况报告和县人大相关专委会、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的调查报告,向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及时提出加强“非遗”抢救性工作,完成部分濒危项目的抢救性记录,抓好“非遗”规划编制和申报工作;加强以秀山花灯为代表的民族文化艺术的保护与利用,打造精品舞台剧目,大力推广“花灯广场舞”;积极推进“民族文化生态保护乡镇、村寨”建设等意见和建议。

  (三)跟踪督查问实效。县人大常委会加强审议意见和代表建议、群众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积极推动下,县政府及文化、民族宗教等部门开展了全县民族文化资源调查,整理公布“非遗”名录27项,其中列入国家级保护名录2项,列入重庆市市级保护名录15项;认定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1名,重庆市级代表性传承人9名,县级代表性传承人63名。恢复、巩固和发展了有代表性的寨踵、凉桥、八卦、小坪、龙池、涌洞、兰桥、白粉墙等民间花灯班,命名了一批县级花灯歌舞之乡。完成《秀山花灯志》编撰和《秀山民歌集成》、《秀山民间器乐曲集成》、《秀山民间戏曲音乐集成》、《秀山民间舞蹈集成》、《秀山民间故事集成》、《秀山民间谚语集成》等收集、编印工作。开展了“新春非遗展演”、非遗表演“送戏下乡”等系列活动。中小学乡土教材《秀山花灯操》、《秀山民歌》编辑出版后得到社会各界好评。县人大常委会持续不断的跟踪问效,我县的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工作得到上级的肯定,28个村寨被国家民委评为少数民族特色村寨,2014年秀山等区县被文化部定为渝东南民族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

  三、注重持续发展,增强民族文化活力

  (一)促进各界形成共识。每年的县人代会,坚持把民族文化传承发展工作作为审议重点;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每年监督、助推此项工作。“文化兴县”战略确立以来,加强民族文化传承发展逐渐在全县形成共识,并采取了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一是纳入县委、县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每年召开文化工作专题会议,理清思路、明晰任务,解决实际问题;二是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作专业规划整体推进;三是纳入县级部门和乡镇、街道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督促检查;四是纳入县财政预算,确保工作开展经费保障;五是成立民族文化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系统研究规划,落实保障措施,深入开展专题研究,分期分批推出成果。

  (二)健全传承发展机制。通过人大代表的积极呼吁和县人大常委会的建议、推动,县委、县政府和文化部门先后印发了《关于实施文化兴县战略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决定》、《关于加快建设文化强县的实施意见》、《特色文化之乡、特色文化单位命名管理办法》、《民间艺术家命名管理办法》等文件,积极落实了国家关于传承和发展民族文化的政策。特别是建立健全传承人保护机制,签订保护传承协议,定期开展培训和每年给有造诣的民族文化传承人一定的经费补助,鼓励他们传授技艺和常年开展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增强自身造血功能。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积极推动下,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了重点发展以秀山花灯歌舞、民族饰品等为代表的旅游文化产业,积极引导发展以演艺娱乐、艺术培训、传统手工等为重点的民族文化产业,并出台了民族文化产业组织政策、投资融资政策、财政税收政策、分配激励政策和文化资源保护利用政策等系列配套政策措施。如放宽投资领域和市场准入条件,鼓励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兴办民族文化企业,对社会力量创办民族文化微型企业进行资金扶持;对新创的规模以上民营文化企业,在登记注册后,3年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由财政返还给企业;支持秀山花灯歌舞剧团改革,为其做大做强创造条件;加快“文化产业园区”规划建设,为民族文化产业发展打造良好平台。目前,秀山的民族文化产业发展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如2014年秀山金珠苗寨成立了苗绣专业合作社,专门传承和推广苗绣,经过两年多的发展,年销售额从60万元跃升至400多万元。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基本县情

   秀山建县于清乾隆元年(1736年),1983年成立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面积2462平方公里,下辖3个街道、24个乡镇,总人口66.5万人。

  交通区位优越:位于渝、黔、湘、鄂四省(市)结合部,是重庆的东南门户,是成渝经济圈对接“长三角”、“珠三角”经济圈的桥头堡和承接沿海产业转移的第一站;渝怀铁路纵贯南北,渝湘高速公路横穿东西,国道319线和326线在县城交汇;距黔江舟白机场和铜仁大兴机场均120公里。

  资源禀赋突出:县境中部是武陵山区最大的平坝,面积达758平方公里,是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金银花基地面积34万亩,年出栏土鸡1000万只,是中国最大的金银花生产基地县和西部最大的土鸡养殖县;已探明锰、硅、汞、钒、煤等矿产资源20余种,与湖南花垣、贵州松桃并称中国“锰三角”,是亚洲最大的电解金属锰生产基地,电解锰年产量25万吨,硅储量3.3亿吨,汞为万吨级特大矿床。

  文化底蕴深厚:秀山是全国文化先进县、中国民间艺术(花灯歌舞)之乡、沈从文名著《边城》的原型地,花灯艺术有1300多年的历史,“秀山花灯”、“秀山民歌”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黄杨扁担》、《一把菜籽》等花灯歌曲享誉神州。

  经济发展状况: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县立足生态保护发展区功能定位,以“建好一城三园(县城和工业、物流园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培育四大产业(特色效益农业、特色加工业、商贸物流业、民俗文化旅游业)”为抓手,大力推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2016年,全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50亿元,增长10%;固定资产投资193亿元,增长14%;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27483元、9313元,分别增长9.3%、11.4%。

民族自治县(旗)基本情况统计表

单            位

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年末总人口(万人)

66.69

主体少数民族(万人)

41.45

少数民族占总人口%

62.60%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150.62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元)

30818

农牧业总产值(亿元)

34.24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亿元)

81.7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201.5

粮食总产量(万吨)

31.7

大小牲畜存栏数(万头只)

43.75

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元)

9263

地方财政收入(亿元)

16.72

一般预算收入(亿元)

12.03


 

全国部分少数民族自治县(旗)人大工作

联席会(江华)第十六次会议交流汇报材料

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文化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人大负有推动地方社会事业发展的重任,在民族文化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彭水作为重庆市唯一以苗族为主的自治县,具有丰富的文化资源和深厚的文化底蕴,为彭水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推进发展民族文化情况

  近年来,县人大常委会以推动民族文化传承与发展为己任,借助丰富的文化资源,着力解决民族文化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认真履行职责,有力推动了地方民族文化事业健康发展。

  (一)加强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工作

  县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原则,牵头制定了《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旅游条例》。其中,《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规定:“自治机关积极发展具有自然特色和民族特色的旅游业。重点依托乌江画廊、阿依河、摩围山、郁山古镇等旅游文化资源,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依法保护,合理开发,永续利用,做大做强旅游产业”。《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城乡建设管理条例》针对彭水实际,强调在城镇规划建设中突出山水相映、突出民族风情、突出历史文化。《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旅游


 

条例》规定:“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投资经营具有民族文化和自然生态体验的旅游项目,开发加工具有彭水历史文化内涵、苗族土家族特色的旅游商品”。《条例》的制定充分体现民族特色,注重挖掘民族文化内涵,保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对推动彭水民族文化的传承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二)加大监督支持力度

  一是先后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文化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关于文化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督促县人民政府科学编制民族文化工作规划,设立文化产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演艺娱乐业、文化旅游业、文化体育赛事业、地方特色节庆文化等产业的发展。二是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执法检查,督促全县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多渠道筹集文物古迹保护资金,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古迹文化保护事业,进一步推进历史文化的保护和开发利用。三是在视察调研的基础上,对依法作出的决议决定执行情况、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及时跟踪督促,督促政府着眼民族文化市场转型升级的客观要求,深入挖掘彭水的黔中文化、盐丹文化、宗教文化、红色文化、民族民俗文化、原始生态文化、农耕文化和饮食文化,提升发展民族文化产业的含金量。

  (三)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县人大常委会扎实开展“密切联系群众,切实关注民生,全力助推发展”代表主题活动,组织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认真学习民族文化知识,深入群众中间开展“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和“送电影、送图书、送故事、送文艺、送展览”五送活动,宣传推介彭水的民族文化,积极引导全社会参与支持彭水民族文化建设。切实开展“主任接待日”活动,认真督办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彭水民族文化产业发展》建议,全县民族文化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此外,县人大常委会还通过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专项工作报告,评议相关部门工作,组织人大代表专题调研基层文体事业发展等方式,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和村、社区文化活动室建设,搭建基层民族文化生活平台。全县各乡镇、街道建成一批农家书屋、广播电视、互联网等综合功能一体的村级文化活动室;行政村建成便民服务中心和篮球、乒乓球、羽毛球等体育运动健身场地,为广大群众搭建好民族文化体育活动平台。

  二、下步工作建议

  在发展民族文化事业中,党的政治主张需要通过人大立法途径转变为国家意志,并保证顺利实施;民族文化建设的重大事项,要由人大依法作出决定;对“一府两院”执行民族文化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管理民族文化工作的情况,人大有权依法进行监督,督促改进工作;人大代表作为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有责任也有义务依法履行职责,带头参与民族文化建设工作。因此,人大在推动民族文化传承与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积极开展传承发展民族文化的立法工作

  按照中央关于文化产业发展的系列部署和要求,立足地方工作实际,突出工作特色,进一步加强民族文化领域内的立法工作,重点围绕全面提高民族文化产品质量、加快发展民族文化产业、促进民族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更新和提升立法理念,增强立法内容的民族性、自治性和实践性。制定出具有鲜明地方特色、体现时代精神、可操作性强,能够解决实际问题,切实管用的地方性法律法规,为地方民族文化事业的传承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二)依法决定民族文化事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

  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对涉及民族文化建设的全局性问题,在充分调研论证、认真审议的基础上,适时做出决议决定,同时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视察、跟踪检查等多种形式,督促“一府两院”以及贯彻落实好各项决议决定,使人大作出的决议决定成为促使民族文化传承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起到约束全民行为、规范文化发展秩序的作用。

  (三)认真做好发展民族文化事业的监督工作

  认真行使监督权,以维护文化工作法律政策的有效实施。一是加强对财政预算决算的审查监督。在批准财政预算时,依法认真审查民族文化事业经费是否足额预算,切实保障民族文化事业经费。二是加强专项工作监督。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视察调研、工作评议、专题询问等形式,了解民族文化工作推进情况,督促政府落实关于支持文化改革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根据国家全面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加快发展文化产业的要求,及时制定促进民族文化事业、民族文化产业发展、民族文化遗产保护等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文化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三是积极开展有关文化工作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督促“一府两院”贯彻落实法律法规,研究解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四是加快民族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民族文化进村镇、进社区、下基层活动,让人民群众更加快捷享用各种民族文化资源。五是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关口前移,维护法制统一,为民族文化传承发展营造良好法制环境。

  (四)切实发挥人大代表在民族文化发展中的宣传引领作用

  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紧密,最清楚老百姓的文化需求。加强代表教育培训,使之成为文化建设中的生力军。一是加强代表学习培训。采取集中培训、调训、邀请理论教师讲课等形式,加强代表学习培训,积极引导代表做民族文化的传播者,传播先进文化思想和观念,切实将党的决策主张带到群众中去,使人民群众自觉地参与到文化建设中来。二是鼓励代表积极建言献策。组织代表抓住民族文化发展中带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的重大问题,进行视察活动,并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收集各方面的意见,提出关于民族文化发展方面的建议意见,通过做好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使民族文化建设中这些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的重大问题能得到解决。三是充分发挥代表的模范带头作用。要充分调动代表的履职积极性,引导代表做民族文化产业的引路人,积极参与和支持民族文化建设事业,通过典型引路,经验推广,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进来,加强民族文化建设,为满足人民群众文化精神需求创造良好条件。

  (五)着力提高推动民族文化传承发展能力

  要坚持从实际出发,采取各种形式和途径,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一是深入学习研究。运用专题辅导、集中培训、发放材料等方式,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和机关工作人员深入学习国家、市委有关推动民族文化传承发展的政策法规,全面掌握精神实质和法律要义。二是增强工作实效。在推动民族文化发展工作中,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积极探索创新依法履职的方式方法,提高针对民族文化传承发展的重大事项审议决定、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代表意见建议的交办督办等工作质量,推动民族文化事业的传承发展。三是加强机关文化建设。组织开展机关文化创建活动,陶冶干部情操,提高文化素养。“以人化文”,积极鼓励引导机关干部投身民族文化创作中,为文化发展繁荣贡献力量;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宣传,不断总结民主法制建设经验;加强调查研究,创新工作,巩固和丰富文化成果。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县情概况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位于重庆市东南部,处武陵山区,居乌江下游,幅员面积3903平方公里,辖3个街道、18个镇、18个乡,户籍人口70万人。彭水资源禀赋得天独厚,拥有民族、生态、文化“三张名片”。

  民族风情浓郁。有苗族、土家族等11个少数民族,是重庆唯一以苗族为主、全国苗族聚居人口最多的少数民族自治县。苗族传统建筑群—蚩尤九黎城,集中展示和传承了苗族文化的厚重和丰富的内涵。

  自然生态醉美。拥有乌、郁两江生态水系,水质均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是重庆市唯一的“水利能源基地县”。拥有摩围山、七曜山两大生态屏障,森林覆盖率50%。拥有乌江画廊、阿依河、摩围山等融山、水、峰、洞于一身,雄、奇、险、秀于一体的生态旅游资源单体1000余个,摘获中国爱情治愈圣地殊荣。

  文化历史悠久。自东汉置县2000余年,历为道、州、县三级治所地,孕育了巴渝最古老的黔中文化、盐丹文化,李白、杜甫、黄庭坚等文人墨客曾在这里挥毫泼墨,刘伯承、邓小平、贺龙等革命家曾在这里留下脍炙人口的革命故事,是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中华诗词之乡。

  按照重庆市委对彭水的生态保护发展区功能定位,努力实现“四大愿景”。

  生态特色宜居城。按照城市50%、集镇25%、散居25%的人口规划布局和老城减载提质、新城现代宜居、九黎城彰显民族特色的建设要求,加快形成老城、新城、蚩尤九黎城和工业园区、摩围山旅游度假区“三城两区”城市主体格局,努力建成国家级山水园林城市。

  生态旅游目的地。突出“民族、生态、文化”特色,精心打造摩围山旅游度假区以及阿依河、乌江画廊、摩围山、蚩尤九黎城、郁山古镇5大精品景区。建成“一江二铁四高”交通大通道,改造升级乌江画廊-阿依河-摩围山-蚩尤九黎城旅游环线产业路,大力推动文旅、商旅、城旅、农旅等融合发展,着力创建1个国家级生态旅游度假区和1个5A级、3个4A级景区,努力建成全国知名生态旅游目的地。

  生态产业示范区。稳步发展以红薯、烤烟、畜禽为主导的特色效益农业,努力建设全国薯业强县、全国烤烟基地标准化示范县和全市现代草食牲畜基地县。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医药保健、特色农产品加工为重点的生态工业,水电总装机容量达到220万千瓦,太极百亿级健康食品产业园建成达产,规上工业总产值突破100亿元。

  生态文明示范县。坚持点上开发、面上保护,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坚守耕地、林地、森林“三条生态红线”。森林覆盖率60%以上,乌江干流水质总体保持稳定,大气环境质量大幅提升,努力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县。

  
 

民族自治县(旗)基本情况统计表

单            位

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

年末总人口(万人)

70

主体少数民族(万人)

42

少数民族占总人口%

60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129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元)

25900

农牧业总产值(亿元)

40.52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亿元)

64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175

粮食总产量(万吨)

32.29

大小牲畜存栏数(万头只)

56.9

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元)

9400

地方财政收入(亿元)

28.8

一般预算收入(亿元)

13.94


 

发挥人大职能 助推壮瑶文化传承与发展

广东省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地处广东省西北部,粤湘桂三省(区)交界处。全县总面积1265平方公里,总人口约12万人,其中壮族、瑶族人口占63%,是全国唯一以壮、瑶两个主体民族聚居的自治县。连山的壮瑶民族文化包括壮瑶婚嫁文化、节庆文化、服饰文化、饮食文化、建筑文化、民间艺术和风物特产等,宝贵的文字传承、行为传承、物质传承和精神传承到处散见,见证了壮、瑶、汉等各民族和谐相处、别具一格的民俗风情。长期以来,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坚持以实施优秀传统民族文化传承与发展为目标,充分发挥“壮瑶文化”的资源优势,以打造“壮瑶风情之都”为核心,大力助推民族文化健康快速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一直以来都非常重视壮瑶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充分发挥立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等法定职权,助推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发展。

  (一)发挥立法的引领作用,助推壮瑶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发展。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在2009年对《自治条例》进行了第三次修订。条例明确规定每年农历四月初八是壮族的传统节日牛王诞,农历十月十六日是瑶族的传统节日盘王节,自治县放假一天。通过加强执法检查,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把这一规定落到实处。2009年以来,每年农历四月初八、十月十六日,自治县的机关、事业单位都放假一天。近年来,我县每年都在牛王诞、盘王节举办传承壮瑶文化与壮瑶礼仪的活动,致力于宣传牛王诞、盘王节的独特礼节,丰富牛王诞、盘王节的特殊文化内涵。全县的壮族或瑶族人民也分别在牛王诞、盘王节这一天举行祭祀活动,民族传统节日的氛围日渐浓厚。

  (二)加强专项工作监督,助推壮瑶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发展。近年来,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民族文化保护和传承工作情况的报告、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等多个专项工作报告。在充分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针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组织部分县人大代表对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和保护工作进行了视察,建议县政府加强县民族博物馆的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其在弘扬和传承民族文化中的重要作用。

  (三)充分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助推壮瑶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我县是广东省为数不多的三个民族自治县之一,又是全国唯一的壮族瑶族自治县。为了营造浓郁的壮瑶民族风情,县人民政府决定对县城进行民族特色改造。根据县人民政府的提请,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县城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报告的议案,同意我县对县城总体规划进行修改,对县城进行民族特色改造。目前,县城一河两岸建筑民族特色改造工程已基本完成,壮瑶民族风情进一步彰显。

  由于自治县人大常委会重视壮瑶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有效地提高了全县各族人民的思想认识,强化了传承保护,从而构建起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强化传承保护。通过对全县民间传统文化进行全面收集整理,先后收集整理出版了《连山壮族风情》、《连山瑶族》、《连山民间艺术集锦》等书籍,为传承和弘扬地方优秀传统文化发挥积极作用。发掘了壮族民居《安仁里》、瑶族婚俗、《瑶族小长鼓舞》等33个项目。积极创造条件申报高层次文化保护单位或文化遗产,其中传统舞蹈《瑶族小长鼓舞》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瑶族婚俗《过山瑶婚礼》列入广东省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壮族八音等12个项目分别列入市级各批保护名录。加强公共文化平台建设,设立壮瑶民族文化传承发展中心,为民族文化传承工作更好地开展提供了服务平台。二是打造文化品牌,强化了特色传承。自治县以活动促进传承。目前,自治县富有特色的民族文化活动很多,如“七月香”壮家戏水节、抢花炮、舞火狮、民族民间艺术调演、民族篝火晚会、民族特色美食节等等。连山连续成功举办十届壮家“七月香”戏水节,已打造成一个较为知名的文化品牌。

    二、需要引起注意的几个问题

  由于历史和自然的原因,少数民族地区财力有限,投入不足,一些民族传统文化资源得不到很好的保护和利用,一些文化元素仍然日趋消失,独具特色的传统文学、传统手工技术、传统服饰及礼仪等都濒临消亡状态,特色文化资源和现代旅游产业得不到很好的融合,文化资源优势转变成经济优势步伐缓慢。

  (一)语言环境的变化,导致口头文学后继乏人

  壮、瑶民族与汉人通婚逐渐增多,后代在家庭里失去了说民族语言的环境,不会说民族语言的人在增加。由于不懂本民族的语言,对自己民族的歌曲、传说、民谣等民间口头文学,甚至自己民族的历史、民族的来源都甚少知道。尽管近年来政府牵头举办了不少的民歌演唱活动,但参与的人群都以中老年人为主,民族口头文学的传承状况令人堪忧。

  (二)家庭传承模式,导致民族表演青黄不接

  在民族表演艺术方面,壮、瑶民族“传子不传女,传内不传外”的传统思想观念根深蒂固。最令人担忧的是,资深的民间艺人已寥寥无几,而且大都为七八旬的高龄老人,年轻一代大多外出打工,留在家里的年青人又不愿意学,出现了老艺人想传都传不下去的境况。如我县传统的大型民间巡游活动《装古事》,在上世纪五十年代至六十年代期间,参演的人员达到几百人,装扮的剧目不下十个,剧中人物扮演维妙维肖。但现在组织参加民间艺术调演,很艰难才凑足表演三、四个剧目的人数,剧中人物的装扮也不够到位,没有角色特点。其它的民族表演艺术传承也普遍存在这样的境况。

  (三)现代娱乐冲击,导致民族饮食节庆文化逐渐淡化

  壮、瑶民族在饮食方面,除了具有民族特色的食品外,还有丰富的饮食特色文化。比如在乡村接待客人时,有向客人唱敬酒歌、敬烟歌、敬茶歌等文化艺术氛围的场面,但在现代娱乐方式多样化的冲击下,这些活动场面已很少出现。壮、瑶民族有很多节庆活动,过去每到逢年过节,都是锣鼓喧天,鞭炮齐鸣,舞龙舞狮,热闹非凡。但如今到了年节,除了放放鞭炮来助下气氛,偶然听到几声锣鼓声,舞龙舞狮等盛况已是少见。

    三、对民族文化传承与发展的几点思考

  (一)采取有效措施,激发群众的民族意识和民族精神,唤起和催生保护本民族传统文化的强大内在动力,提高全体民众传承文化的自觉性。如:大力发展民族旅游、民族餐饮、民族歌舞演出、民族工艺品、纪念品等特色民族产业,利用产业优势,全民参与、全社会支持的力量,使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保护和发展民族传统文化工作中来。

  (二)积极争取在扶持民族特色产业发展,特别是在民族特色旅游方面的政策与资金方面的大力支持,从而实现民族文明历史的传承和推动民族经济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进步。如:重点扶持民族博物馆、展览馆、“非遗”传承与展示中心和民族古村落、古民居保护,民族风情文化开发等重点建设项目。

  (三)进一步加强民族文化工作研究。自治县要进一步办好民族研究会,要深入阐释其中蕴含的思想理念、传统美德和人文精神,形成全社会参与守护、传播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良好局面。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概况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位于广东省西北部、粤湘桂三省(区)交界处,是全省3个少数民族自治县和21个扶贫开发重点县之一,也是全国唯一以壮、瑶为主体少数民族的自治县,置县于梁天监五年(公元506年),始称广德县,至今已有1511年的悠久历史,1962年9月26日成立为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全县辖7个镇、48个村委会和4个居委会,总人口12万,其中少数民族人口占63%。荣获“全国造林绿化百佳县、全国体育先进县、全国水电农村电气化县、中国民间文化艺术(抢花炮)之乡、国家卫生县城、广东省林业生态县、广东省教育强县、广东省文明县城”等称号。

  我县总面积1265平方公里,土地面积183万亩,其中山地156万亩,占87.6%,耕地13万亩,占7.6%,素有“九山半水半分田”之称。我县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全省重要的生态发展区和水源涵养区,生态环境保护完好,森林覆盖率达86.4%,今年名列全国百佳深呼吸小城排名榜第十,是全省知名的“氧吧之城”。水力、风力和矿产资源丰富,有大小河流194条,水资源蕴藏量达15.8万千瓦,其中可选点开发14万千瓦以上;有海拔千米以上的高山49座,适宜开发风电项目,可开发风能电力30万千瓦以上。已查明的矿产资源有30多种。全年气候温和,昼夜温差大,土地肥沃,雨量充沛,适宜各种作物生长,物产丰富,主要是有机稻、大肉姜、高山茶、茶油、有机蔬菜、沙田柚、春桔、淮山等。壮、瑶风情浓郁,既有七月香壮家戏水节、壮族牛王诞、瑶族盘王节等民族节庆活动,又有小长鼓舞、抢花炮、炸火狮等独具特色的民族民间艺术,是中国历史唯一的瑶族皇太后、明孝宗生母——李唐妹的出生地。

  当前,我县紧紧把握中央和省、市扶持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等政策机遇,借助二广高速公路开通、广州市天河区对口帮扶等有利契机,紧紧围绕建设“小而美、小而富、小而强的美丽边城、小康连山”的目标,立足生态谋发展,全力以赴抓建设,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城乡面貌焕然一新,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2016年,全县完成生产总值31.12亿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3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813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1636元。

民族自治县(旗)基本情况统计表

单            位

广东省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

年末总人口(万人)

12..3

主体少数民族(万人)

7.6

少数民族占总人口%

62.2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30.97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元)

32322

农牧业总产值(亿元)

12.16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亿元)

8.27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5.14

粮食总产量(万吨)

3.83

大小牲畜存栏数(万头只)

26.67

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元)

11051

地方财政收入(亿元)

1.23

一般预算收入(亿元)

1.23


 

发挥人大职能作用 助推民族文化传承与发展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民族文化是一种民族的精神力量,少数民族文化是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民族的共有精神财富,保护和传承少数民族文化具有重要意义和价值。作为全国唯一的毛南族自治县,是以毛南族文化为主要特征,各民族文化内容和形式丰富多彩、各具特色又相互渗透,形成极具地域特征的少数民族文化表现形式。一直以来,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不断助推民族文化传承与发展。到目前为止,环江民族文化资源共有8个类别1242个名录。其中:文学690个,音乐153个,舞蹈15个,戏剧3个,体育、游艺与杂技25个,手工艺57个,医药182个,民俗117个。并成功申报国家级名录的2个,自治区名录的4个,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4个,公布县级非遗名录143个。

    一、有效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为民族文化传承与发展提供决策保障和法律保障。

  当前,环江经济社会发展正迎来世遗时代,民族文化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民族文化发展进入了崭新阶段,同时形势发展也提出了更高要求。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充分履行好依法决定重大事项这一职权,对涉及民族文化建设的重大事项,在充分调研论证、认真审议的基础上,适时做出决定或决议,同时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视察、跟踪检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各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促使政府把有关民族文化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真正落到实处,使人大作出的决议决定、形成的审议意见成为民族文化建设发展的“助推器”。近几年来,先后对《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十二·五时期文化建设发展规划》、《环江毛南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施方案》、《毛南族肥套保护工作十年规划》、《环江毛南族自治县铜鼓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方案》、《毛南族民歌》、《毛南族舞蹈》、《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总目提要》(毛南族卷)展开调研,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和决定,受到自治县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并组织实施,成果丰硕。目前,已投资5000万元建成设施功能基本完善的县城区新的文化体育活动中心,毛南族博物馆馆藏民族可移动文物779件。城乡民族文化生活日趋活跃,毛南族分龙节已远名区内外,2013年,被评选为中国最具民族特色节庆,下南乡被文化部命名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木面舞之乡,毛南族“肥套”更是先后应邀东渡日本、韩国、台湾等地区开展民族文化交流,传承人建设方面有149人,对重新修订的《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中,在民族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方面,强调了加强对县域内具有民族传统特点的标志性建筑和民居的保护,加强对重点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抢救,加强对民族遗产的挖掘、收集、整理、研究,继承和弘扬民族传统文化,为民族文化传承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地法律保障。
    二、有效行使监督权,为民族
文化传承与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一是督促政府落实政策保障。落实关于支持民族文化建设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民族文化事业经费全部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为传承人发展提供财力保障。并用足用好其他与民族文化相关领域的各项优惠政策;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全面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加快发展文化产业的要求,及时制定出台新的配套扶持政策;修订完善促进民族文化事业、传承与发展文化遗产保护等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民族文化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如凤腾山古墓群已被列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为研究毛南族民族文化提供了依据。二是督促政府提高民族文化惠民水平。加快公共民族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完成公共民族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建设,让人民群众更加自觉投入到民族文化传承与发展的轨道上。目前,投资2300多万元用于基层民族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建成12个民族综合文化站,59个村级文化体育公共服务中心。

   

  三、有效发挥代表作用,为民族文化传承与发展提供群众基础。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具有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特点和优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始终抓住代表这个根本,认真做好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的作用,凝聚各方力量推动民族文化传承与发展。一是充分发挥代表的宣传引导作用。通过举办讲座、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代表进行民族文化传承与发展相关内容的培训,同时,组织代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大力宣传民族文化传承与发展的重要意义等内容,统一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热情,为加快民族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氛围。二是充分发挥代表的参与决策作用。组织代表抓住民族文化建设中带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的重大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收集各方面意见,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并通过抓好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充分发挥代表的出谋献策作用。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议案中,关于恢复毛南乡建置、关于对环江县城区民族特色风貌改造等议案,其中,恢复毛南乡建置已于2017年5月27日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审议通过,投资1.6亿元的县城区风貌改造正朝着独具特色的毛南民族风情迈进。三是充分发挥代表的模范带头作用。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调动代表的工作积极性,鼓励和引导代表积极参与民族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作为远近闻名的瑞良龙仙岩景区,韦蕊妍代表通过自己的努力,已把瑞良龙仙岩景区发展成为三星级景区,成功打造独具特色民族文化与风景秀丽相融合的三星级瑞良龙仙岩景区,景区开设的壮乡相亲会、民族服饰比赛、斗牛节等独特民族文化活动,对民族文化传承与发展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县情介绍

  环江是全国唯一的毛南族自治县,位于广西西北部,地处桂西北云贵高原东南麓,北与贵州荔波、从江两县毗连。距自治区首府绿城南宁市280公里,距山水甲天下桂林市300公里,距河池市城区金城江30公里,距刘三姐故里宜州市60公里,有铁路、高等级公路连接,过境的南贵高铁将于2016年底开建。全县国土面积4572平方公里,是广西国土面积三大县之一,下辖12个乡镇、149个行政村(社区),聚居有毛南、壮、苗、瑶等14个民族为主,总人口38万人,其中,毛南族人口6.1万人,占全县人口16.5%。毛南族有着悠久的历史和独特的民族文化,其中《花竹帽编织工艺》和“肥套”民俗文化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毛南族分龙节、铜鼓铸造技艺等项目被列入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环江生态环境良好, 是广西林业大县,境内有九万山和木论喀斯特两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14年6月23日,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喀斯特被列入世界自然遗产名录。2015年,环江县成功举办“首届国际地学遗产大会”。环江是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和全国绿化模范县。

  环江物产丰富,是“中国菜牛之乡”、“中国兰花之乡”、“中国香猪原产地”、“广西最大的无烟煤生产基地”、“广西十佳桑蚕生产基地”、“中国优质茧丝生产基地”、”广西食用菌发展十强县“。“环江菜牛”和“五香食品”品质优秀、特点独具,在历史上曾作为贡品,自古以来就名扬海内外。

  环江县旅游资源丰富。主要有广西木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九万大山杨梅坳避暑养生旅游区、文雅天坑群、古宾河漂流、黔桂秦汉古道、长美中洲河景区、牛角寨瀑布群景区、瑞良龙仙岩景区、北宋牌坊、卢 焘将军故居、凤腾山古墓群等,2014年荣膺“中国最美文化生态旅游名县”称号。

  毛南族分龙节是毛南族最古老、最盛大、最重要的节日,也是广西十大民族节庆品牌之一。每年农历五月进行,来自海内外的游客和各地毛南族同胞一道,云集环江,举行全民庆典仪式。主要内容包括祭三界公、龙舟赛、全牛宴、神秘傩面舞、山歌擂台赛、书法美术和摄影展、项目推介暨招商签约会等。分龙节活动集傩歌、傩乐、傩舞、傩戏及傩面、乐器和服饰展示,同时集民族体育竞技、贸易、旅游为一体。    古老的分龙节,结合环江世界自然遗产文化,在全国、在世界的影响力逐步增强,成为环江旅游发展的一张名片。2013年荣获“中国最具特色的民族节庆”称号。

  环江矿产资源丰富,分布广、种类多、储量大、品位高。已发现可供开发矿种达20多种,其中铅锌矿的储藏量和品位均列广西之首。

  世界遗产、神秘毛南、大美环江欢迎您!

   

   

   

   

民族自治县(旗)基本情况统计表

单            位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

年末总人口(万人)

38

主体少数民族(万人)

6.1

少数民族占总人口%

16.50%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45.4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元)

15497

农牧业总产值(亿元)

27.13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亿元)

18.4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29

粮食总产量(万吨)

13.35

大小牲畜存栏数(万头只)

7.8

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元)

6650

地方财政收入(亿元)

3.32

一般预算收入(亿元)

1.98


 

发挥人大职能作用  助推民族文化传承与发展

广西壮族自治区巴马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巴马瑶族自治县位于广西西北部,是“老、少、边、山、穷”的少数民族聚居区,有瑶、壮、汉等12个民族,是世界著名长寿之乡、中国香猪之乡、中国富硒之乡,也是邓小平、张云逸、韦拔群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战斗和生活过的地方,是右江革命根据地的策源地和中心腹地之一。全县面积1971平方公里,下辖3镇7乡,设103个村和4个社区。2016年底,全县总人口30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26万,瑶族人口5.3万,占总人口的17.7%。

  近年来,巴马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人大民族工作,2016年,根据中发〔2015〕18号和桂发〔2015〕1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教科文卫与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同时认真贯彻落实新形势下党和国家的有关民族政策,围绕民族文化传承与发展这个主题,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大力推进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核心区建设,较好地维护了民族群众的权益,为推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和谐发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立足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民族立法工作实现新突破

  自从巴马发展旅游产业后,每年来巴马休闲养生度假的“候鸟人”达15万多人次,世界各地的游客慕名而来而且逐年增多,呈井喷式发展态势,创造了广西旅游发展史上的“巴马现象”,同时也给巴马的民族文化传承与发展带来日益增大的压力。为了在开发中保护好巴马独特的长寿资源和民族文化,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始终把保护好巴马这块“上天遗落人间的净土”以及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发展作为人大工作的重点来抓。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国家对民族自治地方的政策作出了较大调整,《民族区域自治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相继修订实施。为充分利用和发挥民族自治县“半个立法权”的作用,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对《巴马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以下简称《自治条例》)原有的一些不符合现行法律规定,不适应自治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通过多次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并几易其稿,形成《自治条例》(修改稿)并于2014年7月24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2014年9月1日起正式颁布实施。在贯彻实施《自治条例》上,强化学习宣传工作力度,提高对自治条例重要性的认识,在全县范围内举办专题学习和解读新修订的《自治条例》培训班,还通过电视、网络、发放宣传单以及召开座谈会、举行农村群众喜闻乐见的山歌会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为用活用足《自治条例》的有关政策,我县下发了学习贯彻《自治条例》的文件,要求各部门深入研究《自治条例》中与本部门职能、职责相关的条款和规定,有效推动各部门把《自治条例》争取到的民族优惠政策落到实处。2016年,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结合全县“创建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工作和县庆60周年活动,积极回应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对我县民风民俗传承保护以及《自治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为县委、政府在建设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核心区和“创特”工作提出了6条工作建议。如根据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二级路沿线村庄统一立面装修“壮风瑶韵”风格”、“关于打造巴优民族风情瑶寨”等建议,我们及时组织代表进行跟踪监督检查,使这些问题逐步得到整改落实。

  修订后的《自治条例》在民族文化等方面制定更多、更优惠的规定,尤其对瑶族节庆活动日“祝著节”、“盘王节”各放假1天,创办瑶族中学、瑶族班以及瑶族干部选拔和配备等方面的内容得到进一步补充完善。比如“在公开选拔和配备干部时,划出相应的名额,选拔瑶族干部,逐步使瑶族干部所占的比例与其民族人口在自治县总人口所占的比例相适应。”、“划出一定比例的名额定向招录本县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对报考自治县公务员的少数民族考试给予照顾加分。”、“自治县事业单位、上级机关隶属的在自治县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同等条件先聘用本县少数民族报考人员。”、“自治县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依照国家规定招收人员,优先招收本县少数民族公民。”等等,以上政策已经逐项得到落实。

  关于落实《自治条例》规定的优惠政策和变通规定,我们要求各部门要积极主动做好沟通和协调,比如在项目配套资金方面,“对自治区安排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自治县享受免除配套资金的照顾。确实不能免除配套资金的,自治县配套比例低于非自治县配套比例”;在财政转移支付方面,“对自治县适当增加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系数。自治县享受的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补助增幅高于非自治县的平均增幅”等等,争取上级国家机关在项目、资金上的支持和帮助。《自治条例》的深入实施,为推进民族文化传承与发展,推动全县经济文化社会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依托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核心区建设,进一步弘扬革命老区精神,抓好民族传统文化的开发、保护、传承和发展

  我县旅游资源丰富,不仅山清、水秀、洞奇、物美、人寿,还富有绚丽灿烂的民族文化。为进一步挖掘、传承和弘扬民族文化,做大做好“旅游+民族文化”这篇文章,我们坚持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

  (一)注重民族传统文化的研究与挖掘。一是成立了巴马瑶学学会,并组织学会会员定期深入村寨瑶家进行调查研究,经几年的广征博采,整理成了《巴马瑶族文化简介》,出版了《巴马瑶族历史与文化》、《巴马瑶族长寿歌》、《蓝靛瑶民歌选集》等一批书籍,其中布努瑶传世古歌《背带歌》荣获广西政府文艺创作最高奖——铜鼓奖。二是我县创作的民族舞蹈《抢新水》获国家民族风情电视大赛金奖,《瑶族铜鼓舞》获“山茶花奖”、居庸关长城杯中华鼓舞大赛金奖,《驽》获广西少数民族舞蹈大赛二等奖。三是积极抓好射箭、射驽两个民族特色体育项目的培植与发展,2005年巴马射箭、射驽民族体育项目被自治区确定为河池市唯一的区级业余训练网点,并先后涌现出了唐  华、黄忠盛、覃秀梅等体育健儿和全国冠军,为弘扬巴马民族文化添砖加瓦。四是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征集和整理专项经费纳入政府的年度财政预算,确保该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五是同时按照年初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的重点工作安排,深入村屯农家对民族文化进行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报告,为政府在挖掘民族文化工作提出工作建议,得到了政府采纳,并加以贯彻落实,如在瑶族人口较为集中的乡镇中心校创办了瑶族文化传承班,重点开设射弩、打铜鼓、打陀螺、山歌、书法、刺绣等科目,使瑶族传统文化一代又一代得到传承和发展。

  (二)注重民族节庆文化的保护与挖掘。每年的“祝著节”、“盘王节”以及壮族“三月三”等重大节庆日,是当地少数民族同胞最为隆重的节日,为进一步挖掘、展示、保护好巴马民族文化,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将每年民族节庆活动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督促民族宗教和文化体育部门等相关部门做好活动方案和具体实施工作,节庆活动隆重、内容丰富多彩、体现民族特色,促使民族节庆活动逐年上规模、上档次,成为了拉动巴马旅游业发展的一大新亮点。

  (三)弘扬革命老区精神,进一步打造廉政文化学习教育基地。近年来,我们以邓小平、张云逸、韦拔群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在巴马战斗和生活的事迹及右江革命根据地发祥的故事,广泛宣传革命先烈的丰功伟绩和少数民族革命史记,弘扬革命老区精神,全力打造全区廉政文化实地学习教育基地。

  (四)抓好旅游扶贫,助推民族文化旅游产业的融合发展。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将巴马定位为“广西三大旅游目的地之一”的理念,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主动通过开展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为党委政府加快和壮大巴马旅游发展提供科学决策,对督促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挖掘民族文化产品、传承和发展寿乡文化发挥了积极推动作用。一是积极参与少数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开发、保护、传承和发展,以民族工作推动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核心区建设步伐, 2016年我县顺利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创特检查验收,成功创建“广西特色旅游名县”称号。二是通过建设少数民族特色旅游景点,挖掘、弘扬少数民族文化,带动少数民族乡镇和地区共同发展。如在近几年来,我县紧紧围绕长寿旅游文化和红色文化做好民族村寨的规划建设,2016年投资620万元在东山乡建设巴优瑶族风情寨和文钱射弩馆,目前该项目已投入使用,充分体现现代风格与民族传统风格相融合,吸引了四面八方的游客。三是重拳打造巴马长寿岛,推出大型山水实景演出《梦·巴马》,呈现一台反映巴马瑶族婚礼、铜鼓、补粮、天裕等魅力民俗风情以及巴马风光与长寿主题为一体的文化盛宴。四是着手成立了瑶族演艺、手工艺品制作、画眉鸟养殖等协会,对瑶族文化产品进行了挖掘、传承和发展,迎合旅游市场的需求。五是采取动静结合,在仁寿山庄景区开设打铜鼓、补粮、赛陀螺等瑶族传承文化项目,让游客互动参与,从中亲身感受到当地的瑶族风情,从而大大提高了旅游的效率。

  三、以重点项目建设为契机,大力推动民族教育事业发展

  随着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建设的推进,我县承接了一大批重点项目建设,仅2016年自治区以及市级层面重大项目建设达25个,全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建设的不断加快,使得县城现有的义务教育学校已经不能满足适龄儿童及学生入学的需求。根据全县中小学校布局调整,2016年我县规划新建了巴马瑶族中学(自治县第三初级中学),自治县人大教科文卫与民族工委督促政府相关部门利用好自治县民族政策,并将该项目列入市级层面重大项目进行推进,同时鼓励部门积极向上级争取得到项目资金达11119万元,进一步加快推动学校基础设施建设。目前,项目建设进展顺利,预计今年9月份招生办学,学校建成后将有效解决2300多名山区孩子的就学难问题。

  四、创新监督方式,民族工作更加突出实效

  2017年以来,自治县人大常委会针对人大监督工作刚性不足、代表建议落实不力、代表履职不主动等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创新工作举措,出台了《关于对“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满意度测评暂行办法》、《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满意度测评办法》和《关于开展选民对县级人大代表履职满意度测评办法(试行)》,创造性地开展了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满意度测评、“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满意度测评、县级人大代表履职满意度测评等“三个满意度测评”工作,有效提升了代表建议落实率、“一府两院”工作效率和代表履职的主动性,使人大监督工作从走走形式变为真监实督,使人大代表从做做样子变为撸起袖子加油干。在2017年2月自治县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开展的首次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满意度测评中,有13个单位被评为“满意”等次,有15个单位被评为“基本满意”等次。另外,为了建立长效机制,我们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上紧紧盯住“落实关”,开展办理代表建议“五个一”工作,即开展一次专题调研,召开一次办理工作答复会,每年进行一次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满意度测评,每年把一批涉及面广、代表反映强烈、多年来无法解决以及群众急需解决的代表建议列为重点建议加以督办、每年人代会上把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编写成册印发给与会人员人手一册。“三个满意度测评”办法的实施,使得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在落实民族政策工作上的措施力度明显加大,在办理代表提出涉及民族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效率明显加快,以上做法得到社会的高度评价和代表的高度赞扬。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建议

  (一)保护力度不够。少数民族地区大多属于欠发达地区,资源虽然丰富但公共服务体系不健全、不完善,文化基础设施比较薄弱,文化产业总体发展滞后,这些客观条件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对民族文化、传统文化的保护力度,致使许多优秀的民族文化资源得不到更深层次的挖掘、保护和传承。建议加大对民族文化的保护力度,加强民族地区基层文化设施的建设,如修建民族图书馆、文化馆、设立民族文化传习所等,同时在进一步完善法律体系建设、贯彻落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方针和政策、规范文化市场秩序等方面要加大力度。

  (二)资金投入不足,一些涉及少数民族地区的项目配套资金筹集到位较难。由于受当地财力有限的影响,目前在民族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发展上资金投入不足,导致部分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无法得到及时抢救、保护,一些散落在民间的民族艺术、传统工艺制作频临灭绝。还有部分项目上级资金已下达,而由于我县财力不足,配套资金没有及时足额到位,影响了项目的顺利推进。建议国家层面加大对县级民族文化资金的投入,同时明确免除民族自治地方项目配套资金,以加快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三)民族文化产业发展缓慢。由于我县民族文化产业起步晚、市场化经营程度不高,致使民族文化的推广及整个产业的发展较缓慢。建议上级有关部门加强对民族地区文化产业的扶持,并进行统一规划,努力搭建民族文化展示平台,将民族文化与旅游产业发展结合起来,推出一批具有浓郁民族特色的文艺精品,形成特色民族文化品牌。

  总之,随着改革开放的全面深化、依法治国的全面推进及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发展迫在眉睫。为此,借此机会,我们将学兄弟县市之长补己之短,使巴马人大工作在求实中不断创新、在探索中稳步向前,不断把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推上一个新台阶!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广西壮族自治区巴马瑶族自治县简介

  巴马瑶族自治县位于广西西北部,是一块人间神奇美丽的土地,是世人瞩目的长寿养生天堂,被赞誉为“人间遗落的一块净土”。全县总面积为1971平方公里,辖7乡3 镇,境内聚居着瑶、壮、汉等12个民族。全县总人口30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26万,瑶族人口5.3万,占17.7%。巴马是革命老区,是邓小平、张云逸、韦拔群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战斗和生活过的地方,是右江革命根据地的中心腹地,是国家规划实施的“百色风雷,两江红旗”红色旅游线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世界长寿之乡、中国长寿之乡、中国香猪之乡、中国书法之乡。巴马现有百岁以上老年人口94人,占总人口的比例位居世界五大长寿之乡之首。近年来,巴马紧紧依托长寿之乡品牌,大力发展长寿养生旅游业,尤其是2013年7月,自治区党委、政府将巴马列入广西旅游发展“金三角”后,巴马长寿养生旅游业发展日新月异,各项事业欣欣向荣,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巴马还先后荣获“中国王牌旅游目的地”、“中国王牌旅游景区”、“中国十佳最美的小城”、“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国家西部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县”、“中国最佳养生休闲旅游名县”、“中国生态文明先进县”、“广西优秀旅游县”、“旅游标准化示范县”等众多荣誉。目前,巴马知名度在国内外的影响力日益扩大,全县上下正朝着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建设迈进。

  2016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完成37.20亿元,同比增长8.59%;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完成16.39亿元,同比增长19.17%;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6.55亿元,同比增长27.75%;财政收入完成2.56亿元,同比增长10.2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13.20亿元,同比增长11.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317元,同比增长7.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675元,同比增长8.70%。巴马作为一个旅游名县,“十二五”期间实施各类旅游项目200多个,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1个。全县共有国家4A级景区2个,3A级景区3个,四星级酒店2家,三星级酒店5家,广西四星级乡村旅游区3处,旅行社及分社12家。“十二五”期间,全县接待游客1350万人次,年均增长20.5%,比“十一五”增长3.8倍;实现旅游社会总收入112.87亿元,年均增长26.4%,比“十一五”增长6倍。

   

民族自治县(旗)基本情况统计表

单            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巴马瑶族自治县

年末总人口(万人)

30.11

主体少数民族(万人)

5.3505

少数民族占总人口%

86.4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37.2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元)

16107

农牧业总产值(亿元)

13.42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亿元)

16.39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36.55

粮食总产量(万吨)

6.25

大小牲畜存栏数(万头只)

大:4.25小:21.41

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元)

6675

地方财政收入(亿元)

2.56

一般预算收入(亿元)

1.48


 

发挥人大职能作用  助推民族文化传承与发展

广西壮族自治区恭城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恭城瑶族自治县位于广西东北部,县城距桂林市108公里,于1990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瑶族自治县,是全国瑶族自治县中最年轻的成员。近年来,恭城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领导下,高度重视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坚持监督与支持并举,通过立法、专题调研、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代表视察、代表建议督办、代表主题实践活动等形式,不断推动恭城民族文化事业繁荣发展。

  一、重视民族文化保护立法,助推民族文化传承与发展

  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增强瑶族文化保护意识,加大宣传,提高广大瑶族同胞的自觉保护、传播传承和发展的意识,促使他们在文化的“自卑”里重新找到文化的“自信”,促进优秀民族文化的发展。一是开展了《恭城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修订工作。县人大常委会根据新的形势特点,集中力量,积极开展《恭城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修订工作,重点对减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配套资金、提高自治县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系数、享受自治区级贫困县扶持政策、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高生态补偿费、加快民族教育发展、加强民族干部招考与培养、确定民族节庆日等条款进行10余轮的研究和修订。经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批准,新修订的《自治县自治条例》于2015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二是认真开展制定《恭城瑶族自治县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的前期筹备和调研工作。恭城的历史文化资源丰富,彰显了古代恭城人民智慧,积淀历史文化的古村落、古建筑众多。为保护、传承、弘扬民族优秀文化,展示美丽恭城形象,提高生态恭城知名度,扩大文化恭城影响力,2013年2月28日,自治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恭城瑶族自治县古村落保护规定》,将全县范围内的古村落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建立了分层、分级、分类的保护体系。2014年11月和2016年11月,国家七部委将我县乐湾、大合、朗山、门等矮寨等16个村落列入第三批和第四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传统村落列入国家级保护后,对其保护要求更高、压力更大、任务更重,为解决新形势下传统村落保护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依法有序在保护的基础上做好开发、利用工作,努力实现生态文明发展、传统风貌延续、历史文化传承、生活设施完善,让瑶乡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美好愿景,我县正在组织起草制定《恭城瑶族自治县传统村落保护条例》,把传统村落保护纳入法制化管理。目前,《条例》已修改成第三稿,预计将在2018年县人大例会通过后,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实施。三是审议通过了《恭城瑶族自治县关于在全县推行着瑶族服装的决定》。2017年6月30日隆重举行了恭城瑶族自治县推行着瑶族服装启动仪式,《决定》从今年7月1日起执行。民族自治县干部群众着民族服装,是热爱民族文化的具体体现,在全县推行着瑶族服装,有利于保护和抢救濒临失传的恭城瑶族传统服饰,进一步扩大瑶族传统文化的影响力,在全县营造浓郁的瑶族文化氛围,展示恭城深厚的瑶族文化底蕴,更好推动全县旅游产业快速发展。县人大常委会对《决定(草案)》的起草工作也高度重视。为做好《决定(草案)》的起草和审议工作,县人大常委会专门组织相关部门,于去年8月中旬赴湖南江华瑶族自治县进行了专题调研,学习江华推行瑶族服装的做法和经验;并于12月27日召开专题调研座谈会,邀请县人大各专门委室、各乡镇人大主席、部分县人大代表和相关政府职能局参加,听取大家对《决定(草案)》的意见和建议。今年初,县人大常委会收到县人民政府正式提交的《决定(草案)》议案后,召开人大常委会议专门进行研究讨论,并由1名人大副主任带队,于1月16日专程赶赴桂林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咨询意见。市人大法制委员会非常重视,对我县推行着瑶族服装工作给予了“意义积极,值得肯定”的高度评价,并专门组织人大立法专家,逐条对《决定(草案)》提出了非常具体的修改意见。今年2月,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议期间,与会代表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围绕《决定(草案)》展开了热烈而充分的讨论。《决定(草案)》经过与会代表的认真讨论和审议,在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经全体代表表决通过,成为我县推行着瑶族服装的法理依据。

  二、强化工作监督,助推民族文化传承与发展

  (一)加强了财政预算监督,确保民族文化传承与发展经费到位。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在批准财政预算时,认真审查民族文化发展、旅游产业发展、教育事业发展等经费的安排,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落实各项资金保障措施,发挥财政资金的主导作用。

  (二)加强了专项工作的监督。一是2012年11月人大常委会组成的调研组,重点对我县旅游发展规划的编制、旅游宣传促销、旅游经费使用,以及特色旅游发展情况进行调研。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旅游工作的专项报告,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夯实基础,突出特色,民族文化与旅游发展深度融合,加快旅游产业发展步伐”等六个方面的建议。2013年又专门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对人大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报告。二是自治县人大在2014年3月,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县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弘扬和发展,促进民族文化、民俗文化与旅游产业的深度融合,大力发展旅游产业,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先后到南丹、巴马、宜州等地考察,吸取先进经验。在调研报告中,指出了我县民族文化的传承与保护面临的问题与困难,提出了我县加强民族文化传承与保护的建议。在听取并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民族文化传承与保护工作的专项报告中强调,要增强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的意识、建立民族文化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民族文化遗产的挖掘与保护、提升全县民族文化的浓厚氛围等,并特别强调了要“突出特色,大力传承和弘扬民族文化,引导民族文化与旅游发展深度融合”,为支持全县旅游产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努力。通过全县上下几年来的共同努力,2016年我县被列为“第二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创建县”,全年接待游客达176万人次,旅游收入达19.67亿元。

  三、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培植中坚力量

  人大代表是人大工作的主体,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代表作用的发挥。人大代表来自社会各阶层,具有广泛性,同时又是各阶层的姣姣者,又具有先进性。我们充分认识和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传承与发展民族文化的作用。一是积极依法做好代表推选工作,引导选出传承民族文化带头人为桂林市及县人大代表。通过依法选举,共选出了自治县七届人大代表瑶族代表122名和14名瑶族桂林市五届人大代表,在市、县人代会上,他们提出了传承与发展民族文化方面很好的建议。二是加强人大代表的培训教育,组织代表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深化对文化政策、法律法规的认识和了解,提高他们的文化素质和履职能力,引导他们做文化强国战略的宣传员。人大代表的宣传,将使人民群众自觉地参与到文化强国的建设中来。充分凝聚人大代表的聪明才智,在研究制定民族文化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各项政策措施中,广泛征求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使决策更加科学化和民主化,真正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要。三是加强对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活动的指导。积极引导和鼓励代表传播先进文化思想,传播先进文化观念,倡导人民群众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形成男女平等、尊老爱幼、邻里和睦、勤劳致富、社会和谐的良好社会风尚,为全县民族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贡献最大力量。四是督促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认真研究办理代表所提关于民族文化传承与发展方面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使代表们的建议能落到实处,促进民族文化建设工作,推动民族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四、积极投入,扎实开展民族文化传承与发展工作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在参与中监督,在监督中支持”的原则,在做好人大工作的同时,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安排精兵强将,组织和参与到民族文化传承与发展工作中去。在恭城瑶族博物馆和国家级传统村落保护建设项目中,自治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及机关干部担当重任,全程参与瑶族博物馆和传统村落保护建设项目,瑶族博物馆计划于今年7月中旬开馆,传统村落保护建设项目正在如火如荼实施之中。同时,常委会领导及机关干部积极投身于民族文化保护与传承工作,加大融瑶、壮、汉等民族智慧结晶的四大古建筑和瑶族文化珍品梅山图等保护,通过举办“桃花节”、“月柿节”“油茶文化节”为契机,引导民间举办关帝庙会、花炮节、婆王节、河灯节、盘王节、民俗文化节等民俗文化活动,展现了地方民俗特色,使瑶族饮食文化、服饰文化、婚姻文化、古迹文化、演艺文化、民居文化等得到了有效诠释。

  我县人大常委会在民族文化传承与发展工作中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其他民族兄弟县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我们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在加强民族文化保护立法,建立民族文化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民族文化遗产的挖掘与保护,大力传承和弘扬民族文化产业,加大财政投入,人才培养,提升全县民族文化的浓厚氛围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助推民族文化保护、传承与发展。

   

  广西壮族自治区恭城瑶族自治县县情简介

  恭城瑶族自治县位于桂林市东南部,距市区108公里,辖5镇4乡117个行政村,总面积2149平方公里,总人口30万人,其中瑶族人口占60%。贵广高铁在恭城过境设站,直达桂林仅需半小时,2—3小时可到达广州、贵阳、南宁3个省会城市和佛山、深圳等珠三角重要城市。2016年,全县实现生产总值73.18亿元,财政收入5.16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21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0800元。

  恭城北邻三湘,南望粤梧,自古为中原进入岭南之咽喉要道,置县于隋大业十四年(公元618年),县城于2014年入选第六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恭城以坚持“三位一体”生态农业发展模式而闻名全国,并被联合国确认为“发展中国家农村生态经济发展典范”,先后获得“国家级生态示范区” “全国休闲农业与农村旅游示范县” “中国长寿之乡”“中国月柿之乡”“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等荣誉。

  环境优美,生态宜居。恭城物产丰饶,钨锡、钽铌、铅锌等矿产资源丰富,长期以来坚持合理开发,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森林植被得到了有效保护,森林覆盖率达81%。县内有红岩万亩月柿园,大岭山十里桃花长廊,寓意平安幸福的社山平安桥等新农村生态景观,全县建成新农村示范点20余处。

  古建悠久,独具风情。恭城历史文化悠久,瑶族特色鲜明,县城文庙、武庙、周渭祠、湖南会馆等明清古建筑群保存完好,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素有“山水精华在桂林,古建精华在恭城”之美誉。县内古民居星罗棋布,极具岭南特色,朗山、杨溪等12个村寨被列入第三批中国传统村落目录,是广西目前入选中国传统村落名录数量最多的县之一。

  瑶韵浓郁,长寿之乡。瑶乡人民热情好客、民风淳朴,原生态的瑶族文化习俗丰富多彩,民间每年都自发举行盘王节、婆王节、花炮节等民俗活动。恭城油茶历史悠久,成为瑶乡健康长寿的“养生汤”。恭城油茶制作工艺、吹笙挞鼓舞、瑶族婚嫁等列入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

  生态立县,绿色发展。生态工业不断发展壮大,中国建材南方水泥大力推行循环经济,风电能源产业蓄势待发;生态农业独具特色,形成了以特色水果恭城月柿为主的水果生产格局,成为优质南方水果主产区、国家级出口水果质量安全示范区;生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蓬勃发展,成为广西新农村“文化致富”工程五种模式之一;沼气入户率达89.5%以上,在全区率先探索沼气“全托管”公司化运作试点工作,并逐步推广。

民族自治县(旗)基本情况统计表

单            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恭城瑶族自治县

年末总人口(万人)

29.59

主体少数民族(万人)

17.4

少数民族占总人口%

61.64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73.18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元)

28470

农牧业总产值(亿元)

37.85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亿元)

63.41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78.62

粮食总产量(万吨)

8.38

大小牲畜存栏数(万头只)

30.27

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元)

10800

地方财政收入(亿元)

5.1579

一般预算收入(亿元)

3.81


 

发挥人大职能  助推民族文化传承与发展

   

甘肃省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哈萨克族是一个历史悠久、勤劳勇敢、热情豪放的传统马背民族。阿克塞县作为甘肃省唯一以哈萨克族为主体民族的少数民族自治县,也是全国仅有的三个哈萨克族自治县份之一。近年来,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工作,依托特色鲜明的民族风情资源,大力发展民族旅游业,不断加强城市建设、景点建设、文化建设,坚持把保护和传承少数民族文化做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发展的重要内容,在助推民族文化传承与发展中,把弘扬民族文化提上重要日程,加大对民俗文化的挖掘、整理和保护,增进了各民族之间的文化认同感、进一步增强了民族自信心。

  一、阿克塞县文化事业及文化产业发展现状

  (一)立足地域文化资源传承创新华夏文明。全县上下在县委、政府坚强领导下,在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切实加强工作部署,稳步推进工作落实。先后制定印发了《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实施方案》、《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规划(2015—2020)》、《常态化赛马活动实施方案》、《“周周乐”广场文化活动实施方案》、《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等配套政策,以标准化建设来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整体提升我县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二)文化精品建设成效显著。组织举办了春节、古尔邦节、纳吾热孜节文艺晚会、社火汇演,广场周周乐、常态化赛马会、第二届哈萨克族“阿克塞文学奖”颁奖典礼、2016“寻梦阿克塞·好客哈萨克”民族器乐声乐大奖赛,第二届“大美阿克塞”手机摄影大赛,创编了哈萨克民俗风情歌舞剧目《寻梦阿克塞》,开展了“十个百人”文艺展演活动,塞上百灵广场舞表演队和柔力球队在酒泉市相关活动和比赛中获得优秀奖及两个一等奖的优异成绩。2017年,智慧旅游之无线城市建设项目第一期工程已完工,五分钟健身圈活动正在开展当中。

  (三)“乡村舞台”建设工作稳步推进。制定了《乡村舞台建设方案》和《乡村舞台建设实施意见》,召开了专题会议,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截止目前,先后拨付两乡一镇文化设施建设和文化活动经费共计7.5万元。并为乡镇、社区配发电脑6台,网络数字交换器2台,服务器2台,桌椅18套,阅览书柜10组。先后3次邀请专业人员开展专项培训,展示了才艺水平。原有的11个行政村乡村舞台的硬件支撑能力和人员活动能力明显提升。今年新创建的2个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也全面完成创建任务,先后组建阿帕合唱、民族舞蹈、民族刺绣、民族器乐演奏、民族器乐培训、书法等民间社团组织6个,阵地建设完成投资36.5万元,开展文化等综合性活动120多场次,使社区文化资源得到充分发挥。

  (四)非遗保护工作不断深化。建立了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公布非物质文化遗产14类29项,公布了阿克塞县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组织申报了第五批国家级非遗项目传承人,甘肃省第四批非遗项目,酒泉市第三批非遗项目,第二批非遗项目传承人,共推荐申报国家级传承人1人,省级项目5项,市级项目3项,市级传承人8人,积极组织传承人开展传习、对外交流展示,先后组织传承人参加了民乐民歌大赛、宁夏银川民歌邀请赛、山东济南非遗博览会民歌大赛、甘肃甘南民歌邀请赛、酒泉市非遗展演、敦煌文博会非遗项目展示、文化部非遗暑期培训班等,成功举办了第十三届阿依特斯大赛,扶持非遗传承项目开发个体户20余户,较好地传承和保护了哈萨克民族文化。

  (五)广播影视工作成效显著。一是对内宣传方面。抢抓敦煌文博会、哈萨克文学奖、阿克塞之鹰大学生骑射邀请赛等有利契机,努力提高节目质量,认真办好汉哈双语《阿克塞新闻》,全年共播发双语新闻4800余条;先后在阿克塞新闻中开辟了《三会》、《和我一起学哈语》等专栏17档290余期,制作、播出《点击与透视》、《曙光下的阿克塞》汉哈专题栏目37期。二是对外宣传方面。加大对外宣传稿件的推送力度,全年累计在市级以上媒体播发新闻稿件790条,其中传统媒体发稿580余条。4件广播电视作品在全国第十八届维哈柯语广播电视新闻评奖活动中获得二、三等奖,电影《天将雄师》哈萨克语译稿、配音通过国家广电总局审核,批准发行。

  二、我县文化事业及文化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我县地处偏僻,人口总量小,社会投资积极性不高,文化企业户数量偏低,文化产业发展乏力;二是文化旅游融合不足,尚未形成产业链条,稳定的旅游市场尚未形成,文化的贡献率不高;三是文化资源挖掘不足,招商引资吸引力不强;四是文化工作缺乏部门联动机制,文化项目协同推进合力不足,文化工作单枪匹马,未能形成齐抓共管、并驾并驱的工作局面。

  三、加快阿克塞县文化事业及文化产业发展的建议

  (一)加大对文化事业发展的投入,加快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步伐。一是加大对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的投入。以满足群众大型体育活动需求为目标,建设包括篮球、排球、羽毛球等体育项目场地在内的体育活动场所,满足群众体育运动的需求,也为举办全县性体育竞赛提供条件。二是增加对文化事业的经常性投入。要随着经济发展和财力增长,不断增加对文化事业的投入。建议县本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专项经费,用于文化艺术精品创作与演出、文化馆及民族歌舞团设备添置与更新、文艺人才培训及文化市场监督检查等。三是在加快文化设施建设的同时,重视民族文化遗产的挖掘和保护,建设包括民族文学、民族艺术、民族服饰、特色商品、奇石等在内的民族民俗文化展厅,开发好、利用好代表民族地域特色的文物古迹等历史文化资源,不断提高民族区域的文化品位。

  (二)全面发展繁荣文化事业,努力实现人民群众的文化利益。要根据我县的文化资源优势,围绕民族传统文化体育项目、浓郁的民族风情、绚丽多彩的民族民间艺术等,有重点地打造一批具有哈萨克民族特色的品牌剧目、品牌创作,力争使之成为在省内外有影响的大型文化活动知名品牌。积极引导文化工作者深入挖掘阿克塞丰富的民族文化资源,形成一批具有浓郁民族特色和地域特色精品,进而确立阿克塞文化在全省的独特地位。

  (三)大力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增强文化产业发展的实力和竞争力。一是调整优化文化产业布局。要突出民族文化特色,搞好文化产业发展布局规划,挖掘和整合民族文化资源,打造民族文化产业品牌。二是积极培育和发展重点文化产业。坚持以文化促旅游、以旅游兴文化,以民间传统文化为载体,充分展示自治县独特的文化艺术和民族风情,努力打造文化品牌,以文化品牌提升旅游层次,以旅游项目展示文化意蕴,推动文化事业和旅游业发展。

  (四)深入挖掘民族民间文化、革命传统文化宝藏,开拓文艺在弘扬民族精神方面的广度和深度。要加强对传统节庆文艺活动的引导,积极进行爱国主义教育,不断增强节庆文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召力。注重发挥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在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强对少数民族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哈萨克民族历史悠久,因此,应摸清民族文化基本面貌,历史家底,建立民族民间文化博物馆和民间文化产品生产基地,大力培养少数民族作家、艺术家,扶持具有少数民族特色的艺术团体,积极鼓励专业人才开展民间文化研究工作,使少数民族文化成为增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的重要力量。

   

  甘肃省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县情简介

  阿克塞地处甘、青、新三省(区)交汇处,敦格铁路、国道215线、省道314线、瓜格高速贯穿全境, 1954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是全国三个哈萨克族自治县之一,是甘肃省唯一的哈萨克族自治县。总面积3.14万平方公里,辖2乡1镇11个行政村,常住人口1.05万人,户籍人口9113人。其中,哈萨克族3303人,占全县总人口的36%。周边与世界闻名的敦煌莫高窟和肃北蒙古族自治县相邻,是进出新疆、青海以及西藏的重要关口。

  近年来,阿克塞县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五个酒泉”建设思路,紧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主攻新能源、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现代农牧业和民族旅游业四大产业,狠抓党的建设、深化改革、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生态建设、民生保障等六大重点,全县经济快速发展、民生显著改善、社会和谐进步,各项事业呈现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

  农牧业产业化不断加快。抢抓全省实施“365”现代农业发展行动计划和全市实施农民收入倍增计划的有利机遇,持续推进“1236”扶贫攻坚行动,把发展现代农牧业作为主攻方向,形成了以现代农牧业科技示范园区为依托,以特色林果业、种植业、设施养殖业为主的现代农牧业产业体系,农牧业基础地位得到显著加强,农牧民收入持续增长的空间不断扩大。

  工业结构调整初见成效。县境内已发现铁、锰、铜、石棉等37个矿种,矿产地55处。县域内蕴藏着丰富的风、光、水等可再生资源,太阳能资源达到全国第一类地区,具有发展清洁能源产业得天独厚的优势,依托丰富的资源优势,坚持把资源综合利用作为发展县域经济的首位产业,以工业转型发展为目标,紧紧围绕培育打造金属非金属采选冶炼产业集群、建材化工产业集群和新能源产业集群的发展思路,依托“3341”项目工程,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先后引进建成120万吨干法水泥、60万吨铁精粉、10万千瓦风电、130兆瓦光电等资源综合利用和新能源项目,全国首个槽式光热发电项目和首座高原风电场落户阿克塞,推动了工业结构由单一型向多元化转变。

  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充分发挥民族地区的政策优势、民族风情的资源优势和毗邻敦煌的区位优势,把握国家大力实施“一带一路战略”和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机遇,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产业。近年来,先后实施了金山湖、赛马场、文化中心、博物馆、野生动物园、多坝沟胡杨峡、大小苏干湖等一批重点文化设施和旅游景区建设项目。重视哈萨克民族特色文化资源的挖掘整理和保护开发,积极融合敦煌大旅游经济圈,带动了第三产业破题发展。自治县先后成功举办了哈萨克摔跤亚洲锦标赛、县庆60周年系列活动、全国哈萨克阿肯阿依特斯文化节、哈萨克美食文化节等活动,《天降雄狮》、《九层妖塔》、《西风烈》等多部影视剧成功在我县取景拍摄,有效提升了阿克塞的对外知名度。

  民生保障持续改善。牢固树立共享发展理念,深入实施民生工程。全县95%的农牧民在县城定居,城镇化率达到96.2%,城乡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等各方面已基本形成一体化发展格局。全县普及从幼儿园到高中的十五年免费教育,城乡教育资源均衡发展。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医疗保障制度实现全覆盖,城乡养老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统一标准,一体化管理,参保率100%。低保标准达到450元,做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建立多层次立体式城乡居民住房保障制度,户均住房面积达到120平方米。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村级文化活动场所实现全覆盖,文化馆、图书馆、民族博物馆等实行免费开放,城乡广播电视覆盖率、数字电视入户率均在90%以上。全县保持了“无毒”、“无邪教”成果,各族群众幸福指数不断提升,实现了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贫有所济、住有所居、娱有所乐。

  在省委、省政府的亲切关怀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历届县委、县政府的团结带领下,阿克塞的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国家深入推进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阿克塞进入了大建设、大发展的关键时期,先后被命名为全国“文明县城、卫生县城、园林县城、园林绿化先进集体、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单位”,规划项目获得“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两次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全国群众体育工作先进集体” 荣誉称号。2016年底,全县实现生产总值15.3亿元,同比增长3.8%;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1.2亿元,同比增长11.7%;财政收入2.19亿元,同比下降1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610元,同比增长7.8%;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879元,同比增长6.6%;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02亿元,同比增长9.1%。

民族自治县(旗)基本情况统计表

单            位

甘肃省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

年末总人口(万人)

1.05万人

主体少数民族(万人)

哈萨克族:0.3303万人

少数民族占总人口%

38.40%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15.31亿元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元)

145840元

农牧业总产值(亿元)

0.97亿元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亿元)

27.03亿元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41.2亿元

粮食总产量(万吨)

0.0914万吨

大小牲畜存栏数(万头只)

17.04万头只

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元)

22879元

地方财政收入(亿元)

1.43亿元

一般预算收入(亿元)

1.29亿元


 

发挥人大职能作用  助推民族文化传承与发展

甘肃省东乡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东乡族自治县位于甘肃省中部,临夏回族自治州东北部,是国列省扶的重点贫困县,也是甘肃特有的三个少数民族之一东乡族的发祥地。全县辖19个乡、5个镇、229个行政村、1893个合作社,总人口约为30.13万人。多年来,东乡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省、州人大常委会的帮助指导下,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发展少数民族文化的重大意义,把推进民族文化发展作为加快地方经济发展的抓手,全力促进民族文化产业发展。

  一、东乡县民族文化发展现状

  东乡族自治县是全国唯一的以东乡族为主体的少数民族自治县。东乡族信仰伊斯兰教,有民族语言,无民族文字。悠久的历史文化、虔诚的宗教信仰、独特的民族风俗、深厚的文化底蕴、丰富的文物资源和奇特的自然景观,形成了东乡丰富多彩、绚丽多姿的民族文化。东乡族的特色文化资源主要有:

  1、历史渊源深厚,族源文化颇具魅力。悠久的民族历史和深厚的族源文化为东乡民族文化增添了更加神秘的色彩。东乡族自称撒尔塔,东乡族名因地处甘肃河州以东而得名。据《河州志》、《东乡族源》等资料记载,“东乡族的先民是从13世纪的刀光剑影和战争硝烟中从中亚沿着“丝绸之路”长途跋涉而来,在中国大西北的一角,在极其恶劣的自然环境中艰难地殖垦劳作,奇迹般地生息下来,并不断发展壮大”。对于东乡族的族源,目前,学术界和东乡族本民族比较认可的说法为“撒尔塔人说”。即:东乡族的先民为中亚的撒尔塔人。东乡族是在13世纪初,从中亚撒马尔罕一带长途跋涉迁徒而来的撒尔塔人,居住在河州东乡,与当地回、汉及少量的其他民族相融合而形成的一个新的民族共同体。东乡族的形成,丰富了“丝绸之路”的内涵,否定了长期的先入为主的“蒙古人说”。

  2、民族风情浓郁,非物质文化遗产众多。东乡族民族服饰、传统节日、婚礼习俗、东乡“花儿”、东乡平伙、盖碗茶、民族体育等民俗风情独具特色,有27项民俗文化遗产已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特别是东乡语小经文叙事长诗——《米拉尕黑》,因故事曲折动人,在东乡民间广为流传,已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东乡“花儿”是东乡族民间文艺中的瑰宝,曲调高亢、嘹亮、悠长、抒情,具有感人心魄的艺术魅力,在东乡族劳动人民的精神生活中占有很重要的位置。“宴席曲”是东乡族民间文艺的又一个层面,曲调婉转柔和,潇洒柔情,以本民族古老舞蹈为基础,以花儿韵和宴席曲音乐为基调创作的民族舞蹈,曾先后获得国家级和省级奖励。唱“哈利”是东乡族婚礼中最饶有情趣的一个习俗。东乡语把擅长说唱的人叫“纳都赤”,当迎娶新娘进门时,“纳都赤”口呼“哈利”,众人应和,祝新人新婚美满,家庭和睦。

  3、文化遗存丰富,化石古迹历史悠久。东乡境内有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即林家遗址)、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处(即三塬遗址、下王家遗址)、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2处。林家遗址为马家窑类型早、中、晚期的文化遗存,出土的青铜刀,号称“中华第一刀”,是迄今为止发现时代最早的一件青铜器,其年代距今约5000年左右,这一发现也将中国青铜冶炼史提前了一千年,具有铜器冶炼使用的开创意义;韩则岭千年牛皮《古兰经》,属国家一级文物,据国内外专家考证距今约有900至1100年的历史,属于中国最早的《古兰经》,是东乡民族的瑰宝,东乡族历史的见证;下王家遗址是旧时期晚期的文化,距今约有15000年的历史,它的发现填补了临夏州内旧时期时代文化的空白;县内古生物化石丰富,那勒寺三甲、龙旦山一带曾出露剑齿虎、铲齿象、三趾马等古生物化石,其中出土的猴头骨化石是国内唯一现存的甘肃副长吻猴头骨化石。出露点整体形状保存完整,具有极高的研究和观赏价值。中国社会科学院古脊椎动物研究所所长邱占祥,专门写了一本东乡龙旦山古动物化石的专著,作为考古专业学生的教材;唐汪红塔寺及石窟壁画,距今已有六百多年的历史,是我县久负盛名的佛教圣地,是丝绸之路南路上的石窟艺术;县民族博物馆现有馆藏历史文物296件,其中二级文物14件,三级文物72件,一般文物210件。

  4、饮食文化独特,“东乡手抓”闻名西北。饮食文化是东乡族文化的一大特色。“东乡手抓”是东乡族群众饮食文化中最具有声誉的地方品牌,以肉质细嫩,不腥不腻,醇香可口,鲜美异常而著称,早在南北朝前后就成为贡品,称“枹地赤髓羊”。如今“东乡手抓”已风靡西北各大城市餐饮业市场,逐步向全国延伸发展,成为东乡民族饮食文化的一面旗帜,为国家工商局注册。“东乡全羊”、“吃平伙”和“地锅锅”是东乡族特有的民族饮食,独具地方特色风味。东乡族油炸食品也是东乡民族的特色饮食之一,制作方式源自中亚,历史悠久,品种繁多,主要有油香、糖油糕、花卷、扭馓、花果、馓子等。特别是婚宴过节和待客时必备各色面食,并以全羊、全鸡款待,以示对客人的重视和尊敬。

  5、宗教文化浓厚,民族建筑特色鲜明。张门、北庄、胡门、高山四个门宦和伊赫瓦尼教派均起源于我县,在甘肃乃至西北地区有重大的影响。全州元明时期临夏20个费格勒拱北中,有14个在东乡境内,在中国伊斯兰传播史上具有重要意义。境内有著名的石峡口拱北、大湾头拱北、北庄拱北、红柳拱北、锁南大寺、大礼拜寺、唐汪大寺等拱北和清真寺,风格迥异、建筑宏伟,集中体现了我县浓厚的民族宗教文化和独特的民族建筑风格。特别是伊哈池拱北和大湾头拱北,汇聚了我县民间传统工艺木雕和砖雕精髓,颇具观赏价值。我县木雕内容多以抽象图案为主,技法上有阴刻线、浮雕、镂雕等多种技艺,增添建筑物华贵的艺术感;砖雕分“捏活”和“刻活”两种,因图而致,砖雕多用于建筑物墙壁装饰。木雕和砖雕属东乡族祖传手艺,在民族宗教建筑中最具特色,具有很高的建筑艺术价值。

  6、传统工艺精湛,“工匠文化”底蕴深厚。东乡手工业历史悠久,在史前时期就有制陶业和铸铜业。东乡的部分地名大多是以工匠命名。如“免古池”意为银匠、“托木池”意为铁匠,隶属于坪庄乡;“阿拉苏池”意为皮匠,隶属于风山乡;“坎迟池”意为麻匠,“伊哈池”意为碗匠,“阿娄池”意为背兜匠,“毛毛”意为毛毛匠,隶属于锁南镇。在没有文字记载的民族文化中,这些地名就是东乡族民族历史发展的活化石,是撒尔塔人从中亚带来的工艺,为中西交流史上的文化见证。东乡族传统工艺主要有擀毡、钉匠、毛毛匠、织褐子和东乡刺绣。目前,这些传统工艺中传承最为完整、最具挖掘潜力的主要是擀毡、钉匠、民族刺绣三大工艺。

  二、对传承与发展少数民族文化的几点体会

  文化是推动经济社会的重要力量。少数民族文化历史悠久、底蕴深厚、民族特色明显、民俗风情浓郁,是支撑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优势资源,是促进民族地区社会进步的强大动力。因此,少数民族自治县(旗)立足民族特色优势,进一步传承和发展少数民族文化,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加快小康社会建设具有重大的意义。

  一是传承与发展少数民族文化,要以优势文化资源为依托,打造特色民族品牌。2015年,我县人大常委会赴贵州、广西、青海三省区的雷山、龙胜、巴马、互助、循化等民族县进行了学习调研。各地文化产业均以历史文化资源为主,突出自己的特色优势。如:雷山苗族牛角、吊脚楼和铜鼓文化、龙胜壮族“龙脊梯田”和长发红瑶文化、巴马长寿老人和自然景观文化、互助土族民俗风情“纳顿节”和青稞酒文化、循化“撒拉人家”和民居建筑文化等。他们以自己的代表性文化资源和文化底蕴做为发展文化产业的切入点,以点带面,带动其它产业的繁荣和发展。

  二是传承与发展少数民族文化,要以文化产业规划为抓手,丰富民族文化产品。发展民族文化产业,要制定科学完整的民俗文化旅游产业规划体系,以独具特色的工艺品、服饰、饮食、演艺、节庆等民族文化产品,统筹开发地方特色文化资源、引进旅游项目,为民俗文化产业实现由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低端粗放向高端精细转变提供科学依据。坚持“一村一品”格局,开发设立高端休闲养生基地,精心打造民族旅游景区产品,通过原住居民的参与,实现“吃、住、行、游、购、娱”六大产业要素的集聚发展。

  三是传承与发展少数民族文化,要以民族博物馆为平台,提升民族文化品味。传承和保护好民族文化,要重视对民族文化的展馆建设,集中展示民族族源文化、民族迁徙历史、宗教文化、服饰文化、民俗文化、文物古迹、民族节庆、饮食特色、民族文学等文化展品,馆藏文物要重点突出,展品丰富,颇具民族文化内涵。如桂林市民族博物馆以历史文化展览为主题,在进行民族民俗文化展览的同时,将馆藏梅瓶视为馆中精品,其数量众多,品种丰富,器型多样,纹饰变化在国内均属罕见。许多专家学者对此推崇备至,誉之为“国之瑰宝”,“集明代梅瓶之最”,“梅瓶之乡,桂林一绝”。

  四是传承与发展少数民族文化,要以民俗文化为突破,借助旅游加快发展。重视保护原生态民俗文化,以挖掘和保护民族特色文化为重点,大力发展民俗旅游项目,把民俗风情文化作为主打文化产业。在民俗风情建设中,要致力于把民俗文化村打造成“民族民俗旅游文化接待名村”,从壮大民俗旅游产业、挖掘民俗文化作为特色产业来抓,推出以饮食品尝、婚俗体验、歌舞欣赏、服饰及手工艺品展示、田园风光游览、农家乐接待为主要内容的民族民俗文化旅游项目,拓宽当地居民的致富门路,确保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充分发挥地方人大的职能作用,推动民族文化传承与发展

  1、加强地方立法工作,不断健全和完善文化法律制度。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立法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初步形成。就文化领域而言,国家将文化建设和文化管理列入有关法律,单独制定和颁布实施了文物保护等一批法律法规,为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提供了法律保障。但文化立法工作,特别是地方立法工作还需要加强。因此,作为民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要高度重视对少数民族文化的挖掘、传承和保护,加强对民族文化领域的立法保护工作。

  2、有效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为民族文化建设提供决策保障。地方人大要充分履行好依法决定重大事项这一职权,对涉及民族文化建设重大事项,在充分调研论证、认真审议基础上,适时做出决定或决议,同时要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视察、跟踪检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各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促使政府把有关民族文化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真正落到实处,使人大作出的决议决定、形成的审议意见成为文化建设发展的“助推器”。

  3、切实加强监督力度,全力助推民族文化发展。常委会要把文化监督摆到应有位置,与经济监督和其他监督统筹考虑,紧紧抓住民族文化建设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和长远性重大事项,开展监督工作。当前应重点在推进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民族文化产业、培育民族和地方特色文化、抵制境外腐朽文化渗透等方面,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加强财政预决算监督,确保民族文化事业建设经费到位;加强专项工作监督,确保民族文化事业建设工作扎实推进,支持和促进民族文化事业发展,推动民族文化产业发展。

  4、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有的放矢地推动民族文化发展。要组织代表抓住民族文化建设中带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的重大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收集各方面的意见,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并通过抓好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充分发挥代表出谋献策作用。同时,还要加大对民族文化建设的宣传,鼓励和引导代表积极参与和支持,民族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甘肃省东乡族自治县县情介绍

  东乡族自治县位于甘肃中部,临夏回族自治州东北部,是国列省扶的重点贫困县,也是甘肃特有的三个少数民族之一东乡族的发祥地。1950年9月25日东乡自治区成立,1953年12月东乡自治区改名为东乡族自治区,1955年改名为东乡族自治县。

  东乡县境内山大沟深,干旱缺水,年均降水量350毫米,蒸发量达1387毫米,地表支离破碎,全县29万多群众分散居住在1750条梁峁和3083条沟壑中,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十分艰苦,素有“陇中苦瘠甲天下,东乡苦瘠甲陇中”之说。全县辖19个乡、5个镇、229个行政村、1893个合作社。2013年底,全县总户数5.85万户,总人口30.1万人,其中东乡族26.24万人,占87.17%,汉族2.95万人,占9.08%,其他民族0.93万人,占3.72%。全县总面积1510平方公里,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193人。全县总耕地面积为36.78万亩,人均1.31亩。

  东乡族自治县是东乡族的发祥地,东乡族因地而得名,是甘肃省人口第二大少数民族。东乡族自称“撒尔塔”,有民族语言,无民族文字,全民信仰伊斯兰教,追溯其族源,是12世纪成吉思汗西征时,从中亚撒马尔罕等地东迁的信仰伊斯兰教的色目人为主体,融合当地一部分回、汉、藏、蒙古等族,逐渐形成的民族共同体——东乡族。

  东乡县历史文化悠久,境内有马家窖、齐家、辛店等文化类型的古文化遗址10多处,其中林家文化遗址考古出土的铜刀,经考证为我国最早的铸铜器物之一,被誉为“中华第一刀”。出土的猴头骨化石,为国内唯一现存的“甘肃副长吻猴”头骨化石,是研究我国第四纪初期地理、气候和古动物的重要资料。

  改革开放以来,在党的民族政策光辉照耀下,县委、县政府以加快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团结带领全县各族干部群众同心同德,艰苦奋斗,自治县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民族自治县(旗)基本情况统计表

单            位

甘肃省东乡族自治县

年末总人口(万人)

30.13

主体少数民族(万人)

26.24

少数民族占总人口%

87.17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16.27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元)

 

农牧业总产值(亿元)

7.25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亿元)

8.6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粮食总产量(万吨)

7.32

大小牲畜存栏数(万头只)

64.88

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元)

4176

地方财政收入(亿元)

0.5997

一般预算收入(亿元)

0.6878


 

充分发挥地方人大作用 推动民族文化传承发展

甘肃省肃北蒙古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传承发展民族文化,不仅可以不断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也将为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活力肃北、和谐肃北及幸福肃北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近年来,肃北蒙古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在推动民族文化传承与发展方面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发挥了地方人大应有的作用。

  一、主要做法

  (一)有效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为民族文化建设提供决策保障。县人大常委会围绕全局性、长远性、根本性等事关发展全县民族文化传承的重大问题,依法作出决议、决定。依法审查了《肃北县2018-2030年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切实发挥文化资源在“旅游兴县”战略中的基础性作用。着力加大了对政府重大事项的监督力度,有效推动文化与旅游、资源与产业的深度融合,现成功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1项、省级3项、市级14项,征集到流散馆藏品79件(套),建成党城湾镇手工艺、盐池湾乡长调非遗传习所及搏骏马头琴研发、温格金民族手工艺、雪山蒙古人服饰、传统奶肉食品等生产基地,成立了民间文化协会、长调协会等9个非营利性民族文化组织,地方文物、非遗传承得到了有效保护和传承,地方政府的责任意识不断增强,有力地推动了文化旅游和民族文化特色产业加快发展。

  (二)深谋文化立法规划,促进文化传承交流。县人大常委会把文化立法工作作为民族文化传承发展的保障性工作来抓,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作出了必要的规定。在2016年完成了《肃北蒙古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报批工作,并经甘肃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查批准,《非遗条例》的颁布施行对弘扬民族文化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促进文化传承交流,力推县属演艺团体乌兰牧骑加强与省内外知名演艺团体合作交流,积极挖掘全县民族文艺人才,创新文艺人才使用机制,全面提升乌兰牧骑演艺水平,打造乌兰牧骑演艺品牌,把乌兰牧骑建设成为100人左右的专业演艺团队,本着突出特色、打造精品的原则,创新内容,创新形式,编排了以大型舞剧《雪山蒙古人》为代表具有浓厚文化魅力和广泛社会影响的地方民族特色品牌剧目,大力提升了肃北特色文化的知名度,助推民族文化事业的健康长足发展。

  (三)有效行使监督权,为文化惠民提供强大动力。县人大常委会重点在推进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民族文化产业等方面加大监督力度,增强了监督实效。坚持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蒙古族特色文化为支撑,抢抓“一带一路”重大战略机遇,主动融入大敦煌文化旅游圈,壮大民族文化旅游业。重点监督实施丝路肃北文化体育产业基地项目建设,落实主体责任,做好项目服务、跟踪督办等工作。近年来,前后投资3.4亿元,建设党河峡谷民族文化风情园、军警民综合文化体育活动中心、民族体育活动中心(赛马场)、四馆合一等民族文化项目。为使我县地方文化品牌活动再优化再加强,多次组织开展丝绸之路那达慕民族文化旅游节,以打造民族文化精品的工作思路为指导,将那达慕节会打造成向丝路沿线,展现肃北雪山蒙古族文化特色的盛大节会。

  (四)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助推民族文化传承发展。县人大常委会通过举办讲座、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代表进行民族文化传承发展相关内容的培训,组织代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大力宣传民族文化传承发展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统一干部群众的思想,增强其参与热情,为加快民族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氛围。组织代表抓住民族文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收集各方面的意见,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并通过抓好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充分发挥代表出谋献策作用。鼓励和引导代表积极参与和支持民族文化传承发展,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二、几点体会

  (一)坚持党的领导,确保县域文化工作的正确方向。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领导,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遵循的一项政治原则,也是做好人大工作、助推县域民族文化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以传承、保护、发展、繁荣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为重点,通过机制创新,民族文化融合发展,以打造具有地区特点和民族特色的传统群众文化品牌为目标,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弘扬传统文化。县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认真履行职责,对文化档案四馆合一建设工程、五个庙石窟的崖体加固、本体保护、数字采集工程等项目工程依法进行监督,融合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展演、文艺交流展演、书法绘画展、群众文化体育等活动载体,经常性举办民间那达慕,传承和发展民族传统文化,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确保县域文化工作的正确方向,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二)坚持搭建文化发展平台,服务全县社会发展大局。县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的主题选择监督议题,对重大事项实施监督,督促和支持县人民政府全面落实民族文化发展目标。不断夯实牧农村文化体育基础,努力打造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群众文体娱乐、牧农村文化产业发展、群众致富的平台,提升广大干部群众的文化素质,凝聚我县精神文明建设的强大正能量。主要是巩固提高“边疆万里数字文化长廊服务点”建设和已建成“乡村舞台”的功能,逐步扩大“乡村舞台”的影响力和覆盖面,重点组织实施好各届广场文化艺术节、那达慕体育赛事等群众文化发展平台。全面督促落实“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规划,加大基础设施投建,加强社会体育培训,积极组织、引导、鼓励、支持行政、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体育活动,充分调动全民参与体育健身的积极性,打造“全民参与、全民健身”的浓厚社会氛围,进一步服务全县社会发展格局。

  (三)坚持扩大对外文化宣传,确保全县经济顺利发展。县人大常委会着重加强对民族文化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和重点文化项目实施的审议和监督,促进民族文化产业,形成良好的发展环境;加大文物保护工作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在文物建设中的主导作用,争取加大文物保护财政投入力度;积极探索将文物保护单位开放工作融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肃北县五个庙石窟、石包城遗址、明水军事要塞遗址等具备条件的文物保护单位实现有效展示,推动文物保护开辟为游览区,不断健全保护管理和旅游服务设施,申报创新旅游景区,打造特色鲜明的文物旅游品牌,切实把我县文物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抓住文艺队伍和人才培养,抓住学校、单位、社区和民间艺人,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文化活动,努力促进本土民族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县人大常委会督促相关部门,提升宣传策划能力,鼓励开发新的广告宣传形式,在“5·18”国际博物馆日、“文化遗产日”等重大节庆活动,营造文物保护氛围,并利用政府门户网站、车载移动视频、路口广告牌、大型展会等渠道加大文化品台宣传力度,促进民族文化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县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县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一大任务”(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三大战略”(生态立县战略、工业强县战略、旅游兴县战略)、“五大目标”(建设富强肃北、活力肃北、智慧肃北、和谐肃北、幸福肃北)的总体思路,依托肃北县进入“中国最具投资潜力特色魅力示范县200强”这一契机,充分利用大敦煌经济文化旅游圈平台,持续加大对外宣传力度。通过拍摄民族特色文化宣传片,举办品牌文化体育活动,制作大型宣传牌版,加强与蒙古国文化交流,进一步向外推介我县山川草原和蒙古族文化等特色旅游资源优势,为推动文化旅游和特色体育产业加快发展,实现“旅游兴县”战略目标增添动力。

  近年来,虽然我们在发挥职能作用,助推民族文化领域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全国的兄弟民族自治县(旗)相比,我们还有很多地方需要改进和加强。希望通过本次会议,加强与全国各省民族自治县(旗)人大的交流,学习和借鉴兄弟自治县(旗)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为民族区域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及民主法制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肃北蒙古族自治县简介

  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地处河西走廊西段,是甘肃省唯一的以蒙古族为主体的少数民族自治县,也是甘肃省唯一的边防县。自治县历史悠久,早在春秋、魏晋时期就有先民居住,西晋已设县,之后历朝都在这里设镇置县。民国25年(即1937年)设肃北设置局,1950年7月22日解放,7月29日正式建立肃北蒙古族自治县。这里游牧文化和农耕文化交融并存,域内已查明的古城堡、军事要塞、石窟、岩刻等文物遗迹110多处。

  周边与1个国家(蒙古国)、3个省区(新疆、青海、内蒙古)、10个县市接壤。辖地分南北两部分,南部地区座落在祁连山西缘,是县政府所在地;北部地区座落在河西走廊北侧,为马鬃山镇所在地,距县城470公里,是甘肃省唯一的边境地区,国境线长65.017公里。经国务院批准于1992年开设的马鬃山边贸口岸,是甘肃省唯一的内陆口岸,现处于关闭状态。全县总面积66748平方公里,约占甘肃省总面积的六分之一,是甘肃省面积最大的县。辖2镇2乡(马鬃山镇、党城湾镇、石包城乡、盐池湾乡)、26个行政村、2个社区。全县常住人口1.53万人,其中蒙古族4672人,占30.1%;回、藏、满、裕固等其他民族360人,占3%。

  天然草场4676万亩,其中可利用草场4189万亩,占草原面积的89.5%。野生牧草种类有42科、129属共210种,其中优良牧草30多种,还有麻黄、锁阳、雪莲等名贵中药材。饲养的家畜主要有绒山羊、高山细毛羊、牦牛、骆驼等骆驼绒、山羊绒等畜产品享有盛名。域内地形地貌多样,有高山、冰川、湿地、草原、戈壁、峡谷。野生动物分布广、数量多,有脊椎动物135种,其中,列入国家一、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35种,主要有藏野驴、野牦牛、白唇鹿、盘羊、雪豹、棕熊等。

  矿藏资源丰富,已探明的矿种有39个,矿点235处,优势矿种有黄金、铁、铜、铬、钨、镍、菱镁、铅锌、煤、重晶石等,其中已探明铁矿石远景储量7.5亿吨,塔尔沟钨矿储量居全国第二位,大道尔吉铬矿是全国第三大铬矿。风能、水能资源丰富,风能总储量达2000万千瓦,可开发量1000万千瓦以上。已建成风电装机25万千瓦、光电装机30兆瓦。域内党河、榆林河、石油河、疏勒河等四大河流年径流量达14.25亿立方米,其水电蕴藏量达200万千瓦,可开发利用130万千瓦。已建成小水电站24座,装机容量21.37千瓦。目前,铁、煤、金、耐火材料、水电、风电开发已成全县的支柱产业。域内有冰川957条,其中透明梦柯冰川是距城市和铁路线最近最易于攀登的冰川,已列入全省旅游重点开发项目,2005年被评为全国六大最美冰川之一。

  2016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18.82亿元,比上年增长5.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0.52亿元,增长5.5%;第二产业增加值11.56亿元,增长9.4%;第三产业增加值6.74亿元,下降2.4%。全县三次产业结构比为:2.8:61.4:35.8,常住人口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123014元。

   

民族自治县(旗)基本情况统计表

单            位

甘肃省肃北蒙古族自治县

年末总人口(万人)

1.53

主体少数民族(万人)

0.46

少数民族占总人口%

30.1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18.82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元)

0.0012

农牧业总产值(亿元)

1.04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亿元)

32.38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70.55

粮食总产量(万吨)

0.45

大小牲畜存栏数(万头只)

37.77

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元)

21393

地方财政收入(亿元)

3.32

一般预算收入(亿元)

1.42


 

发挥人大职能作用  助推民族文化传承与发展

甘肃省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成立于1954年,是全国唯一的裕固族自治县。近年来,裕固族文化传承保护工作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县人大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县政府及文化部门持续挖掘整理研究民族民间文化资源,认真组织开展各类传承保护活动,积极促进裕固族文化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使裕固族文化在传承保护中得到了创新发展。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突出特色,科学立法,正确引领民族文化传承发展

  (一)优先列入规划,引领传统文化创新发展。将裕固族文化传承保护立法工作列入自治县民族地方立法规划二类项目(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之中,针对立法程序严谨周密、起草报批时间长的特点,督促县政府在2015年先行制定了关于加强裕固族文化传承保护的意见,以解决目前传承保护工作中急需解决突出问题和矛盾,为做好立法工作积累经验、创造条件。2016年初,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动员会议正式启动裕固族传统文化立法工作,从提高立法质量和保护裕固族文化的紧迫性角度考虑,争取用三年的时间完成该法律案的起草报批工作。目前已完成条例草案的起草工作,于9月初进行初审。

  (二)坚持问题导向,厘清立法工作总体思路。在立法原则上,我们坚持和尊重裕固族的文化传统,着眼维护各民族团结,注重文化的真实性、完整性、传承性和公益性,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原则,使立法与民族文化特色建设实践相呼应、与保障和实现公民文化权益相顺应、与上位法的规定相衔接,切实体现“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地方立法要求。在总体思路上,一方面我们把裕固族文化传承保护工作中经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和经验做法用法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长效机制;另一方面突出了问题导向,找准找实裕固族文化传承保护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做到围绕问题立法,立法解决突出问题。通过立法,着力解决裕固族传统文化保护中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确保党的民族政策和上级国家机关有关政策部署落到实处,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三)突出特色重点,保证民族文化立法质量。为提高法规草案的质量,我们制定立法工作方案,成立起草领导小组,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准确把握起草工作的方向和趋势,始终把立法工作放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中去谋划,放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去审视,在具体的立法工作中,我们高度重视裕固族语言的保护工作,对培养裕固语专业教师、编写裕固族乡土教材、开展双语教育、营造语言环境,对裕固族文化的研究重点由裕固族历史、语言转向民族语言、口述文学、服饰、音乐、舞蹈、饮食和传统技艺、传统礼仪、节庆民俗、体育竞技等方面,做出明确具体的规定,挖掘其中蕴藏的丰富文化内涵和社会价值,不断增强裕固族群众的文化认同感和民族自豪感,充分调动各族群众热爱民族文化、传播保护民族文化的积极性,多渠道展示民族传统文化的风采魅力,扩大裕固族文化的社会知晓面和影响力使裕固族文化典型化、特色化、系统化,真正让社会公众广泛接受、认可,达到保护传承和发展利用的双重目的。

  二、立足实际,履职尽责,不断推动民族文化传承发展

  (一)深入调研,找准发展短板。近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多次开展调查研究,深入乡村和人民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全面、准确地反映和吸收人民群众对裕固族文化传承发展的意见要求,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针对裕固族语言濒临消亡、裕固族传统文化不断流失、传承保护的工作体制机制还不完善等突出问题,对文化产业开展视察,对裕固族文化传承发展开展专题调查,分别形成高质量的调查报告,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审定后批转执行,人大常委会视察组、调研组跟踪报告的办理情况,先后专题听取和审议办理情况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有效促进了裕固族文化传承发展。

  (二)建言献策,共谋发展新路。常委会始终把保护、抢救、传承裕固族文化作为肩负的天职任务,把准工作导向,充分利用人大特有的优势,不断拓展和完善工作内容、方式方法,积极为裕固族文化传承发展把脉,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取得了较好成效。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县政府、文化部门工作报告,开展专题询问等多种监督手段,坚持问题导向,先后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裕固族文化传承保护工作报告、县文广局关于2012年以来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有针对性地意见建议,督促其抓好整改和落实,切实提高了政府、部门依法履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

  (三)加强审查,保证资金到位。督促县政府将裕固族文化传承保护工作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制定裕固族文化传承发展“十三五”规划,进一步明确传承保护的范围、措施和目标, 成立综合性的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及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工作的领导,使民族文化传承发展工作有步骤、有重点地循序渐进,逐步实施。建立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工作经费经常性投入机制,在审查批准预算、决算时,作为审查重点,严格把关,足额保障民族文化的调查、抢救、研究、宣传、教育、展演展示和资料实物的征集收购等的经费投入,确保有钱办事。

  三、学习借鉴,群策群力,共同谱写民族文化发展新篇章

  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及部门积极学习考察多个民族地区的先进经验,广泛征求人大代表、社会各界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积极做出回应。

  (一)赴外考察,学习借鉴先进经验。为学习借鉴外地民族文化传承发展的先进经验,加快推进我县民族文化传承发展工作进程,不断提高民族文化传承发展水平,加快民族文化立法工作进程。近两年,由县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带队,组织县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县政府分管教育文化工作的副县长以及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法工委、教科文卫和教体局、文广局的负责同志,组成考察组先后赴新疆的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和布克塞尔蒙古自治县和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四川省阿坝藏族自治州、北川羌族自治县、峨边彝族自治县,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和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对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及立法工作进行了学习考察。期间,在各地人大常委会的精心安排下,考察组成员通过认真听取介绍、走访文化保护传承基地和教育园区、广泛收集相关资料、与当地人大常委会及其相关部门负责人座谈交流等形式,对三省区部分州县推进民族文化传承发展及立法工作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做了较为全面的了解,分别形成考察报告,在县委常委会上进行了专题讨论,为县委决策提供了依据,达到了启迪思路、开阔眼界的预期效果。

  (二)精心组织,深入普查整理裕固族文化资源。针对裕固族文化濒临消亡的严峻形势,积极加大对裕固族文化资源的挖掘研究和抢救保护力度,督促县政府及文化部门每年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各乡(镇)、村和农牧户开展裕固族文化资源普查工作,先后完成了15个门类的41项裕固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普查,抢救拍摄各类珍贵音像资料200多盘,编撰了《肃南县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汇编》《东、西部裕固语语音数据库》等基础普查资料,出版了《裕固族传统文化图鉴》《中国裕固族研究》《裕固族服饰》和《汉语西部裕固语对照词典》等反映裕固族传统文化的书籍、画册及音像品,组织实施了裕固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一书一盘”整理出版工程,完成了裕固族语言普查任务。

  (三)多措并举,不断完善裕固族文化传承保护体系。通过积极申报争取各级非遗保护名录,加强代表性传承人培养、管理,加大保护传承基地建设力度等有效措施,初步构建起了覆盖国家和省、市、县四级的保护传承体系。裕固族语言被文化部和国家民委列为“中国少数民族濒危语言保护工程”全国试点抢救保护项目,裕固族民歌、服饰、婚俗被列入国家级保护名录,有省级保护名录9项,市级保护名录20项,县级保护名录29项;有国家级传承人4名,省级传承人19名,市级传承人25名,县级传承人44名。先后建成2个国家级保护名录—裕固族服饰传承培训基地、8个乡镇非遗传承培训点、中华裕固风情走廊、裕固文化风情苑、裕固族博物馆、裕固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心、裕固族歌舞传承中心、游牧文化中心等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基地。

  (四)立足实际,广泛开展裕固族文化传承保护活动。利用各类重大节庆文化活动,依托裕固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心和各传承培训点,组织开展裕固族原生态民歌大赛、民族服饰展示、原生态歌舞表演、非遗保护成果展览等活动,宣传展示裕固族文化。组织各级传承人以带徒传艺的方式开展各类传习活动,将传习情况列入传承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督促各级传承人自觉担负起保护传承民族文化的责任。组织实施民族文化进校园、进课堂行动,通过在幼儿园和中小学探索开设裕固族语言教学课程,组建裕固族民歌少儿合唱团,举办裕固族语言培训班、裕固族原生态民歌少儿培训班、裕固语口语暨才艺展示活动等措施,培养青少年对裕固族传统文化的认知能力。将民族文化的普及与传播纳入干部主题培训班培训内容,在干部职工开展民族文化专题讲座,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对民族文化的认同感。

   

  甘肃省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概况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成立于1954年,是全国唯一的裕固族自治县,地处河西走廊中部、祁连山北麓一线,与甘青两省7个市州的15个县市区接壤。辖5乡3镇、9个国有林牧场、102个行政村和3个城镇社区,居住有裕固、汉、藏、蒙古等17个民族3.8万余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2.15万,占总人口的56.8%;裕固族人口1.05万,占总人口的27.2%,是国务院确定的28个人口较少民族县份之一,也是甘肃省委、省政府确定纳入比照藏区扶持政策范围的县区之一。

  肃南县总面积2.4万平方公里,其中可利用草原面积2091.9万亩。饲养各类牲畜115万头(只),其中自主培育的甘肃高山细毛羊饲养量达75万只。是甘肃省牛羊产业大县和全省优质高山细毛羊基地;有金属、非金属矿30多种,分布260多处,是甘肃省黑色、有色金属矿产的富集区,其中钨钼矿储量在全国单个矿山储量中排名前5位,居亚洲第三位。祁连玉储量丰富,品质极佳,分别获得“中国观赏石之乡”和“中国祁连玉之乡”称号;有大小河流33条,占河西走廊河流数的58.9%,年径流量43亿立方米,其中石羊河、黑河、疏勒河横贯全境,总流域面积2.15万平方公里,水能蕴藏量达204万千瓦,可开发量约120万千瓦。分布冰川964条,总面积408平方公里,占甘肃省冰川面积的20.7%,冰储量达159亿立方米;有水源涵养林33万公顷,森林覆盖率21.8%。是河西五市乃至内蒙古西部的“生命线”、“绿色水库”和我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旅游资源富集,既有雪山冰川、大漠戈壁、草原森林、河流瀑布、幽谷深涧、丹霞地貌等自然资源,又有久远的历史文化遗迹、独特的裕固民族风情、瑰丽的石窟壁画艺术、多样的宗教文化,现已建成国家4A级旅游景区4个,先后荣获“最具民俗风情的生态旅游大县”、“中国绿色名县”、 “中国民俗文化摄影基地” 等称号;生物多样性程度高,有鸟类196种、昆虫1201种、兽类58种、两栖爬行类13种,高等植物84科399属1044种,在我国干旱半干旱生物多样性保护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是西北内陆干旱区重要的生物基因库。2016年,全县生产总值达到28.68亿元,人均达82998元;实现大口径财政收入4.17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33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1.4亿元;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4418元。

民族自治县(旗)基本情况统计表

单            位

甘肃省肃南裕固族自治县

年末总人口(万人)

3.83

主体少数民族(万人)

1.05

少数民族占总人口%

43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28.68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元)

82998

农牧业总产值(亿元)

7.34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亿元)

50.9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31.4

粮食总产量(万吨)

2.69

大小牲畜存栏数(万头只)

71.5

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元)

14418

地方财政收入(亿元)

4.17

一般预算收入(亿元)

2.33


 

注力民族文化传承  助推民族文化发展

   

甘肃省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近年来,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不断加快推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民族文化事业全面进步,聚焦民族文化传承,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着力助推民族文化繁荣发展,取得了切实成效。

  一、注重顶层设计,不断完善民族文化传承发展政策体系

  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少数民族文化工作,督促县人民政府主动适应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族文化建设的新形势,把少数民族文化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以谋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坚持发展、创新整合、提升导向,围绕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紧贴我县文化资源优势和民族特色优势,着眼于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和可持续的要求,强化顶层设计和政策引领。依据《国家“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文化战略平台建设的实施方案》及《天水市“十三五”文化产业发展规划》要求,将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十三五”文化建设总体规划。制定了《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为推进构建我县民族地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助推民族文化传承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

  二、注重项目建设,协调推进民族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把项目建设作为助推全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持续发展的强大引擎,在每年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各级人大代表深入重点项目建设现场进行调研视察和专题开展重大项目建设工作调研和审议时,重点突出文化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督促县人民政府抢抓国家和省、市扶持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政策机遇,积极争取项目,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少数民族地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先后建成了县行政广场、体育中心、信息资源共享支中心、宣传文化中心、回乡风情园、民族博物馆、文化广播影视中心等大型文化建设项目。着眼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开展了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题调查和审议,督促县人民政府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为契机,整合投入,积极实施“文化引领工程”,健全县、乡、村三级公共文化设施和服务网络,着力改善公共文化服务基础条件。截止目前,共建成乡镇综合文化站15个,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255个(“乡村舞台”),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4个,标准化文化广场16个,农村文化广场31个,农家书屋272家,县级数字影院1家,农村固定放映点3处,乡村记忆馆10个。特别是从民族地方的实际出发,充分发挥宗教场所的作用,建成清真寺书屋129家。全县255个行政村全部纳入2017年中央投资的“贫困地区民族自治县、边境县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覆盖工程”。

  三、注重品牌塑造,积极倡导助推民族精品文艺创作

  县人大常委会立足民族优秀文化传承与发展,积极开展文化广播影视事业发展专题调查和审议,督促县人民政府支持鼓励创作具有民族特色和时代气息的优秀文化作品,提高少数民族文化产品的数量和质量,不断繁荣少数民族题材文艺。县人民政府坚持以打造民族文化服务品牌为载体,大力扶持民族优秀文化创作,积极打造伊斯兰回族文化品牌,在全县各级的共同努力下,精心创编了以“回汉团结一心,共建和谐家园”为主题的音.舞.诗《关山月》,该剧已成为我县的文化名片,其中《关山花儿会》片段参加了2013年由国家民委、中国文联、中国曲艺家协会主办的第五届全国少数民族曲艺展演,获得了三等奖。花儿小品《春暖回乡》,在甘肃省第二届“梅馨杯”百姓小品大赛中荣获优秀奖及“最佳小品王”称号。花儿联唱《对花》参加了在北京举办的歌舞中国第三届全国少数民族歌舞汇演暨大型民族歌舞盛典录制并荣获合唱类金奖。创作了以展示丝绸之路关陇大道商贸发展史为主要内容的电视剧本《关山魂》。成功举办了张家川县第三届关山笔会暨首届古丝绸之路民间陶文化节,推动了我县民族文化和旅游的深度融合。

  四、注重文化传承,着力加大民族文化遗产开发利用

  县人大常委会在开展日常工作监督时,突出加强对民族文化传承与发展工作的监督检查,要求县人民政府以传承优秀文化为主体,积极开展非遗项目挖掘整理工作,加强文物管护,大力弘扬民族历史文化。在各方共同努力下,马家塬遗址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张家川“花儿”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完成了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目前有国家级保护项目1个,省级保护项目2个、市级保护项目2个;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144个,有省级传承人2个,市级传承人16个,县级传承人 280余人。先后出版了《张家川县非物质文化遗产辑录》、《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民间文学辑录》等3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系列丛书。完成了文化资源普查工作,共录入18大类, 100多小项文化资源信息3863条,掌握了全县文化资源的状况,为民族文化传承与发展奠定了基础。

  五、注重人才培育,切实加强民族文化服务队伍建设

  县人大常委会密切关注民族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在开展文化广播事业专题调研审议时,针对民族文化人才缺乏的现状,作出具体审议意见,要求县人民政府切实加强民族文化人才培育和文化服务队伍建设。近年来,县人民政府积极落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通过外出培训、举办业务研讨、公开招考、选调等形式,加强了在职职工的学习教育,有针对性地对乡镇广播电视站、文化站及农家书屋管理员进行了20多期集中培训。同时,落实全省“三区”文化人才支持计划,选派33名优秀文化工作者赴基层文化单位开展文化辅导工作,以各文艺社团、协会和乡镇业余艺术团体为骨干,公开招募了10多名文化志愿者,加强了乡镇文化志愿服务工作队伍,并为“三区”培养100名急需紧缺专业的文化工作者。截止目前,全县共有县级文化人才149人,其中专业技术人才80名;乡镇文化站共有文化从业人员110人,其中乡镇文化站文化专干77人;有农村实用文化人才120余人,民族文化人才和文化服务队伍不断壮大,为全县民族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尽管,经过各方的共同努力,我县民族文化传承与发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依然存在民族文化服务基础比较薄弱、民族传统文化挖掘力度不大、民族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滞后、民族文化开发利用有待加强等一些“短板”和问题。我们将以此次联席会议为契机,积极借鉴学习各民族地区人大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依法履行好人大各项监督职权,督促县人民政府承担民族文化传承与发展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民族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充分挖掘张家川悠久厚重的民族文化资源,培育提升民族文化特色产品,加快优秀文艺作品创作,不断壮大民族文化“乡土人才”队伍,积极保护和扶持民族优秀民间艺人和濒危文化传承人,努力搭建民族文化人才培训、优秀作品传播、文旅交流融合平台,彰显地域民族文化风采,提升民族文化软实力,注力民族文化传承与发展,推动民族文化大繁荣、大发展。

  甘肃省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县情介绍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位于甘肃省东南部,天水市东北部,陇山西麓。东接陕西省陇县,南邻清水县,西连秦安县,北与华亭、庄浪县毗邻,总面积1311.8平方公里,是陇东南唯一的少数民族自治县,也是全国回族人口比例最高的少数民族自治县。现辖10镇5乡255个行政村,总人口33.7万人,其中回族23.4万人,占总人口的69.4%,农业人口31.2万人,占总人口的92.51%,是一个以种植业和畜牧业为主的农业县。

  张家川县自然资源丰富。全县草地面积54.1万亩,林地面积59.14万亩,森林覆盖率达21.6%;县境内主要矿产资源8种,矿点18处,已探明铜矿石储量1584万吨,铁矿石储量7000万吨,预计铁铜矿石远景储量达3亿吨,铅、锌、银以及非金属硫、石灰石、石英石、长石也有一定储量。境内旅游资源丰富,有距今3000—6000年新石器时代的仰韶文化、齐家文化遗址,有陇关道、长宁驿、街亭古战场等古道驿站遗迹,还有宣化岗、正觉寺、老庵寺等拱北、寺院,位于木河乡桃园村的马家塬战国墓地被评为2006年中国十大考古发现之一。

  自治县成立六十多年来,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党的民族政策光辉照耀下,历届县委、县政府带领全县回汉人民团结一心,艰苦创业,民族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城乡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十二五”末,全县生产总值完成24.98亿元,增长66.64%;固定资产投资完成45.73亿元,增长94.5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7.07亿元,增长106.73%;财政收入完成2.32亿元,增长125.2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50元,增长84.4%;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400元,增长117.74%。2016年底,全县生产总值完成27.36亿元,增长7.6%;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1.04亿元,增长11.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7.79亿元,增长10.1%;财政收入完成2.41亿元,增长3.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893元,增长9.2%;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843元,增长8.2%。

   

民族自治县(旗)基本情况统计表

单            位

甘肃省张家川回族自治县

年末总人口(万人)

33.71

主体少数民族(万人)

23.4

少数民族占总人口%

69.4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27.36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元)

8116

农牧业总产值(亿元)

10.43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亿元)

6.85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51.04

粮食总产量(万吨)

11

大小牲畜存栏数(万头只)

27.6

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元)

5843

地方财政收入(亿元)

2.41

一般预算收入(亿元)

1.47


 

创新监督方式 强化监督职能

推动民族文化繁荣发展

贵州省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我县人大常委会历来高度重视发展民族文化事业,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文物保护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政策和法律法规,按照《监督法》的规定,注重监督方式创新,经常性地开展民族文化监督实践。为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发展先进文化,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了有益的探索。

  一、做实监督环节,增强监督实效。

  (一)着力一个“真”字,做实调研工作。“调查研究如十月怀胎,解决问题如一朝分娩。”调研工作是科学决策和解决问题的前提和关键。近年来,我县人大常委会有针对性的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情况报告》、《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情况报告》;针对《文物保护法》、《档案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在我县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县、乡人大代表就文物保护工作,县文化馆、博物馆、中华仡佬文化园、尹珍文化中心、“三幺台”接待中心建设工程开展了专题视察;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出席仡佬文化、尹珍文化学术研讨活动等。为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针对每一个专题都成立了专门的调研(检查和视察)小组,拟定调研提纲,明确调研重点,规定工作程序和质量要求,扎实开展调研检查工作。调研检查力求全面细致,方式灵活,手段多样,信息捕捉及时,工作情况真实,数据统计翔实。在此基础上撰写并反复修改调研检查报告,使之完善。调研报告尽力做到客观评价工作业绩,严肃查找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问题成因,结合实际提出改进建议。着力一个“真”字,做实调研工作,为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做好基础性工作。

  (二)突出一个“严”字,做好审议工作。听取和审议政府专项工作报告是人大监督的重要方式。在审议工作中,我们突出一个“严”字,确保审议质量。一是严肃审议纪律。听取报告后,结合调研报告分组审议政府专项工作报告。保证会议时间,要求人人发言,围绕主题,认真讨论,鼓励参会人员充分发表自己的真知灼见,提出有针对性和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力避套话、空话和雷人雷语。二是严格“审议意见”质量要求。常委会作出的审议意见,必须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必须与国家政策和现行法律法规相适应。审议意见拟定后,先交有关专委或工委作真实性和合法性审查,之后提交主任会议审定,形成正式文稿,再交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研究落实。如:在审议政府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报告时,我们提出了“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地方政府考核体系,纳入政府预算,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纳入城乡建设整体规划。”“六个纳入”的审议意见。该审议意见复核政策规定,切合县情实际,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人大审议意见,扎实开展创建工作,我县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于2015年顺利通过上级评估验收。
   (三)坚持一个“实”字,强化追踪问效。增强监督实效,关键在落实。继承和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固然重要,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认识上的差异,往往处于“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尴尬境地。为了推动民族文化事业发展,我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听—审—督”相结合,扭住一个“实”字,强力追踪问效,督促政府认真落实人大审议意见,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如:在审议政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报告中,面对乡镇公共文化服务阵地建设薄弱实际,对加强基层群众文体广场建设、乡镇文化服务中心和农家书屋建设提出了六个月的整改时限;《在文物保护法》执行检查中,针对大量文物古籍遭受严重破坏,抢救保护工作刻不容缓的现实提出了三个月的整改时限;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执法检查中,针对全县“非遗”保护阵地建设滞后、法律宣传乏力、传承人面临断层等严峻现实提出了一年的整改时限。区别轻重缓急、提出整改要求。创新方式,将专题调研组和执法检查组“变身”为跟踪督察组,重新赋予其督促检查职能,适时调度,及时追踪,限时整改,人大所提审议意见基本得到落实。增强了监督实效,促进了我县民族文化的繁荣发展。

  二、不断强化监督职能,推动民族文化发展。

  我县在发挥人大职能,促进民族文化发展方面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问题是明显的:一是监督方式传统、单一,刚性监督手段(如:询问、质问、特定问题调查等)一直未能涉足,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监督能力建设滞后,人民代表大会未设立教科文卫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已成立的教科工委长期处于“一个工委,一个职数、一个老人”的困窘局面,服务监督的能力有待增强;三是专业人才缺乏,跟踪监督缺乏足够的底气等。创新永不停步,发展未有穷期。在今后的的监督实践中,我们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其系列全会精神,实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按照《监督法》的规定,不断创新监督方式,优化监督手段,与时俱进,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认真做实每一个环节,促进监督质量提高。

  加强监督能力建设,争取设立县人民代表大会教科文卫专门委员会,配齐配强专委组成人员,并及时开展专业知识培训,提升监督能力。与时俱进,优化监督手段,适时运用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以及对主管部门开展工作评议等刚性方式实施专项监督,增强人大监督的针对性、严肃性。加大人大审议意见的跟踪落实力度,成立专门组织,区分轻重缓急,实施追踪问效,注重过程督查,确保整改质量。

  我县民族文化源远流长,底蕴深厚,是各族人民赖以生存发展的血脉所系,是经济社会蓬勃发展的强大精神动力。我们应充分发挥人大监督职能,督促政府并引领全社会牢固树立科教兴县、文化立县、人才强县意识。认真贯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加强服务体系和服务能力建设;抢救保护民族文化遗产,传承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为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民族认同和文化自信,促进民族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应有贡献!

  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县情简介

  道真地处黔北极地,位于云贵高原向四川盆地过渡的斜坡地带,全县总面积2157平方公里,辖11镇3乡83个村(社区),现有人口35万人。

  道真是仡佬民族文化的发源地。道真秦属巴国,汉属巴郡,隋属信阳,唐、宋、元为真州,明置真安州,1941年置县,因纪念汉儒尹珍(字道真)先生在此兴教办学教化先民之功而得名,1986年撤县设仡佬族苗族自治县。道真是全国两个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之一,现有仡佬族17万人、苗族9万多人。仡佬人民世居道真,世代相承,民族民间文化意蕴深厚、独具特色。“道真傩戏”、“三幺台”、“高台舞狮”等分别被列为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全县登记不可移动文物84处,有一处为新石器时代人类生活遗址。“道真傩戏”原始而神秘,傩技“煞铧”、“上刀梯”等堪称一绝;“高台舞狮”、“打篾鸡蛋”等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融健身、娱乐一体,技艺高超;仡佬族的居室、服饰、饮食、婚丧礼俗等生活习俗独具特色,仡山大宴“三幺台”每筵席经茶、酒、饭三席而终,味美情浓。

  道真是休闲避暑旅游的目的地。常年雨量充沛,四季分明,平均气温16摄氏度,夏无酷暑,冬无严寒,气候宜人。全县植被广阔,3000多种物种,有濒临绝迹的银杉、红豆杉等珍稀植物550余种,有面积近300平方公里的大沙河省级自然保护区。良好的自然生态和突出的喀斯特地貌,形成了一幅幅优美的自然风光,全县有芙蓉江文化长廊、长岩十里峡、梦幻天城石林、黄泥洞、仙女洞、磨盘山等自然景观,是休闲娱乐、避暑度假、旅游的美好去处。

  道真是黔渝开放合作的桥头堡。地处渝黔之交,是黔渝开放合作的桥头堡,道真至南川高速公路建成后,道真与重庆时空距离缩短在一小时内,道真融入“重庆一小时经济圈”,区位优势将进一步凸显。

  道真是投资创业发展的好地方。道真资源富庶。有蕴藏量40多万千瓦的水能资源,有储量超3亿吨的铝土矿国家大型矿床、远景储量1.44亿吨的硫铁矿、储量超1.7亿吨的煤炭资源和铅锌矿、铁矿等20余种矿产资源;有年产60万吨的新型干法水泥厂1个。道真农业产业初具规模。有“黔北药库”之称,洛党参为全国三大名党参之一;“仡山硒锶”系列茶产品多次获全国中茶杯特等奖;常年种植烤烟10万亩;常年出栏商品猪20万头,是“黔北黑猪”核心区和全省优质生猪基地县;目前共发展商品蔬菜15万亩,食用菌800万棒。道真投资环境良好,是省级文明县城和全国卫生县城,已获中国最佳生态环境宜居县、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全省“无毒县”、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范县、平安建设先进县称号,连续多年名列省市公众安全感测评前茅;获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政治生态环境良好,发展氛围浓厚。

  今后几年,道真将在省、市的坚强领导下,高举发展、团结、奋斗的旗帜,坚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要求,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坚持主基调主战略,以脱贫攻坚、同步小康为统揽,以北部突破为指引,全力推进“八大工程”,致力强化“五大保障”,坚持红色传承,推动绿色发展,努力把道真建设成为脱贫攻坚示范区、黔渝开放合作创新区、仡佬文化旅游体验区、特色农产品集聚区,争做融入重庆的“桥头堡”,勇当北部突破的“先行军”,奋力打造西部内陆开放新高地,建成县强民富生态美的新道真。

民族自治县(旗)基本情况统计表

单            位

贵州省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

年末总人口(万人)

35

主体少数民族(万人)

17

少数民族占总人口%

74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55.92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元)

22667

农牧业总产值(亿元)

33.94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亿元)

26.54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51.72

粮食总产量(万吨)

14.66

大小牲畜存栏数(万头只)

110.88

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元)

7572

地方财政收入(亿元)

8.2

一般预算收入(亿元)

4.1


 

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助推民族文化发展

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民族文化是民族历史的见证和写照。民族地方保护传承和发展民族文化,建设以民族文化为支撑的共有精神家园,意义不同寻常。作为地方人大,如何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助推民族文化传承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值得深谋远虑。现就松桃人大助推民族文化传承与发展工作的既往作法和下步工作刍议抛砖引玉,与各位同仁共勉。

  一、松桃民族文化概况

  松桃民族文化是一个以苗族文化为主体兼涵多民族文化的文化群落,积淀着深厚的传承底蕴和闪亮着无穷的神奇魅力,有被文化界誉为“戏剧活化石”的苗族傩戏,堪称中华百绝的“上刀山、下火海”等民间绝技,骠悍激越的苗家狮舞,威猛雄健的苗家四面鼓舞,气势恢弘的寨英滚龙,神韵飞扬的苗歌,巧夺天工的苗族刺绣,别具风情的苗族服饰银饰,等等。这些民族传统文化在松桃这块神奇的土地上世代相传,薪火相继,并不断推陈出新和与时俱进发展,成为地域特征明显的民族文化中的珍贵遗产。

  二、助推民族文化传承发展的主要做法

  (一)充分行使立法权,积极构建和完善地方性法规体系,保障民族文化传承发展。县人大及其常委会高度重视民族文化工作,1988年施行的《松桃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中,对民族文化传承保护与发展有关工作作出了制度性安排。2006年修订《松桃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时,充实完善相关条款,如条例规定,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加强对苗语文的保护、研究和推行,使用汉语文或者苗语文执行职务;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加强城镇规划、建设和管理,注意保护民族传统和地方特色,保护和建设具有民族特色的街区和建筑;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发展民族文化事业,加强对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名胜古迹、文物等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抢救,加强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文化站等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挖掘优秀民间文化资源,培养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抢救、征集、搜集、整理、研究、保护和开发民族民间文化珍品、文献典籍和实物;鼓励各民族文艺工作者积极开展文艺创作和研究活动,定期举办少数民族文艺汇演,培育和发展民族文化产业,定期举办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组织开展民族文化节庆活动,不断增强各族人民群众的民族文化自信心和自豪感。同时还规定,每年农历四月初八为苗族传统节日,放假一天,每年9月17日为自治县成立纪念日,放假1天, 2010年10月,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颁布施行的《松桃苗族自治县农村公路条例》中又明确规定,依法保护自治县行政区域内的文物古迹、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建筑,使我县民族民间文化的传承特别是民族古村寨的保护又多了一道“护身符”。

  (二)充分发挥重大事项决定权,竭力支持民族文化传承发展。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依法行使这一重要职权,在重大事项的讨论决定方面,大胆实践,勇于探索,敢于担当,进一步扩大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内容范围,在审查和批准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地方财政的预算和决算等常规重大事项基础上,扩展到教育、文化、卫生、民族等重大事项上来。尤其是十五届、十六届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考察调研论证,就讨论、审查、批准了县人民政府提请审议重大融资项目达100余个,资金总额 200多亿元,其中涉及民族文化建设的有20余个,如苗人古城九龙湖建设项目、响水洞和大湾苗寨保护开发项目、寨英古镇保护项目、世昌民族文化广场建设项目、兴建县民族文化体育馆项目、苗王城修缮项目、民族饮食文化和民族手工艺文化商品一条街打造等,不仅促进了我县民族文化传承保护,也助推了我县民主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三)强化监督权,推动民族文化传承发展。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等形式,认真行使监督权,推动了民族文化传承发展。自县十五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产生以来,明确规定每年听取一次县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有关民族文化工作报告,开展一次民族文化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和两次民族文化工作专题调研。2013年6月,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情况的工作报告,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发展文化旅游产业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着力建立保护民族文化长效机制。2016年10月,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再次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民族工作情况的报告,要求县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大民族民间文化传承、挖掘、整理和保护工作,要加大力度打造“苗族语言环境建设示范区”品牌,同时要切实采取措施,扶持我县民族刺绣产业发展。2017年4月,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主动作为,在组织调研组开展全县民族手工艺传承保护专题调研的同时,带领有关部门到本省的从江、榕江县及外省的广西三江县、湖南的通道县学习借鉴民族文化特别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的作法。通过开展县内调研和县外学习,结合本身实际,提出要进一步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建立传承保护激励长效机制,处理好非遗保护与旅游开发的关系,把民族特色文化融入旅游开发中,设立“青年传承民族文化奖”,鼓励青年人学习传承本民族优秀文化等意见建议,有力地推动了民族文化传承发展工作。

  (四)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引领作用,带动民族文化传承发展。我县每届1500多名省、市、县、乡镇人大代表中不乏民族文化传承人和深谙民族文化的人士,县人大常委会针对这一实际,特将民族文化传承发展工作列为人大代表评优和选任推荐条件之一,激励人大代表积极投身到传承发展民族文化的工作中,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民族文化传承发展新格局。省十一届、十二届人大代表、松桃苗绣传承人石丽平,创办贵州省松桃梵净山苗族文化旅游产品开发有限公司,招纳100多名苗家绣娘织锦绣花,在东部苗族地区世昌、盘石、长兴、木树、盘信、牛郎等乡镇200多个村寨成立苗绣织造技艺传习基地,以点带面,带动了5000多苗族妇女积极参与苗绣织造。目前,该公司在生产传统苗绣的基础上,已研发生产抱枕、腰枕、桌旗、桌杯垫、壁挂、背包、钱包、提包、装饰挂画、服装、床上用品等各类产品50多种,年销售量达数百万元,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此外,还有县人大代表龙根主创办的松桃火连纯银银饰加工厂、石玖根创办的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民族工艺品编织有限责任公司和乡镇人大代表龙云辉创办的松桃瓦窑鼓之源苗族传统手工制鼓、吴兰书创办的苗族歌曲艺术社等以前店后厂形式,在县城滨江民族文化产品一条街也发展得红红火火。他们用实际行动,引领着民族文化的创新传承发展。

  (五)加大决定决议、议案意见建议的落地力度,有效推进民族文化传承发展。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注重自己作出的重大事项决定决议的施行、人大代表提请的议案或意见的办理、人大代表视察、工作专题调研建议的落实工作,制度性责成人大常委会各委室及时跟进督查,对难度大的问题则列为常委会主任督办件解决。如审查批准修缮改造的苗王城和 兴建民族文化广场-世昌广场等决定,县人大常委会督促县人民政府按照“以保护促发展、以发展促保护”的原则,把苗王城修复成了集历史文物、民族文字、民族语言、民族风俗、民族文学、民族舞蹈、民族音乐、民族绘画、民族建筑、民族饮食、民族服饰、民族宗教等为一体的民族文化旅游目的地,使苗王城成为区域性弘扬和展示民族文化的中心;兴建的民族文化广场以抗美援朝战斗英雄龙世昌的名字命名――世昌广场,是一个集松桃历史与民族文化于一体的文化广场,广场设计以苗族文化为基本元素,对各民族文化进行艺术性整合,将大众的、现代的文化进行创新性融合,让民众在休闲的同时受到文化的熏陶,激发人们的民族文化自信心和自豪感。潜意识地保护传承发展民族文化。还有,民族传统文化进学校进课堂的议案、意见和建议,县人大常委会首先是督促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苗族聚居区的学校开展苗、汉双语文同步教学,同时,督促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将民族传统优秀文化推进启蒙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领域,丰富拓展校园文化。目前,我县已在县职业技术学校、县民族中学、城区一完小、盘信民族中学等56所县、乡镇中小学开办了“苗族花鼓、剪纸、刺绣”班,并编写了相关教材,让民族文化成为学生必修课。同时一起进入课堂的还有极具民族特色的“创新八面鼓”、“寨英滚龙”、“长兴苗歌”、“孟溪花灯”等。

   

  三、做好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发展的几点建议

  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民族文化传承发展方面虽做了一定 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客观地看,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发展还处在初级阶段,还面临着法制政策保障不足、现代文化冲击发展空间受挤压、民族文化传承人断层等严峻挑战。如何使民族文化精品适应新的社会环境,科学地把握和运用文化发展规律,实事求是地做好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发展工作,还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

  (一)加强法制政策保障。要确保民族文化得以更好传承发展,需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注重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系统性、协调性和操作性,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完善金融支持政策,完善相关奖励、补贴政策,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完善民族优秀文化传承发展的激励表彰制度等。

  (二)敬重和保护民族文化传承人,解决好“后继乏人”问题。督促政府相关部门为传承人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将其纳入特殊人才库,并支持和鼓励民间艺人带徒授艺,参与民族文化教育,并做好民族文化等项目开发,使他们学习民族技艺文化成为脱贫致富的途径;对那些没有市场空间的项目和生活确有困难的传承人,由当地政府给予适当经费补助,鼓励他们建立工作室、作坊,为其提供传技条件,让其更好地安心传承各种技艺。

  (三)处理好发展经济与保护民族文化的关系。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注重在保护中开发,做到城镇、乡村规划与保护民族文化结合起来,将旅游开发、新农村建设与民族文化保护工作传承发展结合起来,开展民族村寨和传统村落保护工作。

  (四)加强学习交流借鉴,做到在创新中传承发展。各民族之间的文化是在互相交融互相影响中发展的,因而民族文化保护不是闭关自守,排斥他者的保护,而应该是以一种开放包容、相互借鉴、交流学习的态度来开展保护。因此,在传承本民族优秀文化的同时,要以科学的态度,学习借鉴其他民族先进文化的精髓来发展本民族文化,做到在创新中传承发展,使本民族文化不断发扬光大。

  松桃苗族自治县县情简介

  松桃苗族自治县是1956年经国务院批准的贵州省成立最早的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全国五个苗族自治县之一,位于贵州省东北部美丽的梵净山东麓,地处贵州、湖南、重庆二省一市交界处,素有“黔东北门户”之称和“鸡鸣三省”之美誉。全县辖17个镇、6个乡、5个街道办事处、346个行政村、177个社区,国土面积3409平方公里,人口75万,其中以苗族为主的少数民族占全县总人口的68.1%,苗族人口占总人口的一半。松桃是铜仁市历史最悠久、文化最独特、气候最宜人、资源最丰富、区位最适中、交通最便捷、环境最优越的黔东第一大县,也是黔东北地区至今唯一保存苗族语言、服饰、风俗习惯等民族特征显著的一个自治县。

  松桃历史悠久,名人辈出。在革命战争时期,松桃作为黔东红色革命根据地的重要组成部分,曾燃起熊熊的革命烈火,走出无数英雄儿女,为共和国的诞生立下了不朽的功勋。欧百川、罗启疆等将领英名远扬,抗美援朝战斗英雄龙世昌令世人敬仰,原贵州省委书记吴向必、国务委员戴秉国等均是松桃走出去的杰出代表。

  松桃山川秀丽,资源丰富。境内有被列为联合国“人与生物圈”保护网成员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梵净山、国家4A级旅游景区苗王城、东方氧吧桃花源、地下桂林潜龙洞、梵净古都寨英古镇、度假胜地九龙湖等风景名胜,堪称中国最佳旅游目的地之一。松桃生态环境良好,森林覆盖率达58.8%。松桃矿产资源丰富,已探明具有开发价值的矿产资源有锰矿、硅矿、铅锌矿、钒矿、大理石、磷矿、石煤、石材等20余种,其中锰远景储量5.6亿吨以上,是全国最大的锰矿富集区,有中国“锰都”之称,电解金属锰生产已形成一定规模。同时又是国家页岩气先导区之一,初步探明储量在1万亿立方米以上。

  松桃民族文化积淀深厚,古朴神奇。松桃民族民间文化多姿多彩,苗族傩戏和巫文化神秘古朴,有在国际上引起巨大轰动的国家非物质文化保护遗产——苗族四面及八面花鼓舞和寨英滚龙;有被列为“中华之最”的神功绝技——赤脚斜走大刀;有全国技艺百绝“上刀山”“下火海”等技艺,这些神功绝技出演过欧美、东南亚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受到过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先后被授予“中国滚龙艺术之乡”、“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中国民族民间绝技文化艺术之乡”、“贵州花鼓艺术之乡”等称号。有“四月八”、“六月六”等众多的民族传统节日;有纯情飞扬、动人心魄的民族山歌;有苗族刺绣、服饰、苗家舞狮等。苗族刺绣鸽子花和花鼓系列产品被国家外交部指定为外交礼品。

  松桃区位适中,交通便捷。松桃是重庆、长沙、贵阳4小时经济圈的交汇点,杭瑞、松从、包茂高速、渝怀铁路穿境而过,铜仁·凤凰机场位于县境内,已开通重庆、贵阳、广州、北京、上海、长沙等地航班,立体交通网络不断升级。

  松桃政通人和,发展迅速。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松桃深入实施“环境立县、产业富县、城镇兴县、民生和县、人才强县”发展战略,同步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文化旅游产业化和社会和谐化同步发展,县域经济呈现出发展提速、转型加快的良好态势。2017年1——3月,实现地方生产总值194428万元,同比增长11.7%;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60084万元,同比增长21.5%;完成 财政总收入33438万元,同比增长2.9%。

民族自治县(旗)基本情况统计表

单            位

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

年末总人口(万人)

12.66

主体少数民族(万人)

49.41

少数民族占总人口%

68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114.53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元)

23319

农牧业总产值(亿元)

50.56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亿元)

124.07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粮食总产量(万吨)

24.22

大小牲畜存栏数(万头只)

54.06

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元)

7288

地方财政收入(亿元)

1169

一般预算收入(亿元)

7.65


 

依法履职  强化监督

助推民族文化传承与发展

贵州省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仁:

  根据会议的安排,我代表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将我县民族文化传承与发展情况和县人大常委会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助推民族文化传承与发展方面开展的有关工作向各位领导、各位同仁作简要汇报,不当之处,恳请批评指正。

  一、威宁自治县民族文化传承与发展情况

  威宁自治县是由彝族、回族、苗族三个主体少数民族共同自治的县,2016年末总人口151.3万人,其中少数民族35.4万人,占总人口的23.4%,居住着汉、彝、回、苗、布依等19个民族,在这个多民族杂居的地域、人口大县,高原的雄浑与悠久的历史,创造了古老而灿烂的多民族文化。110年前英国传教士伯格里在威宁石门坎还创造了“中西合璧”的石门坎文化。中水遗址被评为2005年度“中国十大考古新发现”之一。有热烈奔放的彝族火把节、神秘的彝族“变人戏”撮泰吉;衷信虔诚的回族“开斋节”、庄严肃穆的回族“古尔邦节”;欢快明朗的苗族“花山节”、“跳坡节”、“赶花场”等节庆活动。构成了威宁自治县独特而灿烂的民族文化。近年来,威宁自治县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繁荣和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实施意见》,积极加大民族文化元素的打造和建设力度,建成了乌撒体育馆、乌撒广场、草海西码头、百草坪旅游接待中心等。成功打造了板底乡彝族文化风情小镇、秀水乡回族文化风情街、大街乡苗族文化风情小镇、新发乡布依族文化等各具特色的乡镇民族文化示范亮点。并成功举办了毕节市第七届旅发大会、 八届草海国际观鸟节、四届国际摄影大赛、六届马铃薯文化节。成功申报国家级非遗名录1项,省级非遗名录4项,市级非遗名录6项,县级非遗名录34项。成功申报国家级传承人2名,省级传承人1名。成功注册文化品牌商标74项,拟注册文化品牌商标5项。整理了彝族“出嫁舞”、“撒麻舞”“酒礼舞”、苗族芦笙舞等民族舞蹈,搜集了彝族和苗族有关的民族音乐,对蔡家人民间擀毡工艺进行了挖掘,出版了民族民间文学《涌珠泉》、《威宁民族民间故事选编》和人生礼俗等。搜集整理民族古籍资料《撮泰吉根源》,翻译出版了《乌撒彝族礼俗典籍》,编写出版了《彝文》、《苗文》低年级课本,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实施“双语”教学。在彝族聚居地,重点挖掘、整理了月琴弹唱、撮泰吉、千人铃铛舞等。在苗族聚居地开展了芦笙舞、迁徙舞、垒营盘等具有民族特色的民族舞蹈表演活动。精心制作民族文化进校园展板赴雷山参加全省民族文化进校园现场会。

  二、发挥作用,促进工作落实

  近年来,威宁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市委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民族地方实际,依法履职,强化监督,助推民族文化传承与发展。

  (一)强化学习,深刻领会政策精神。

  2016年5月17日,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说到底是要坚定文化自信,文化自信是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 ” 7月1日,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的讲话中进一步强调“文化自信,是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的自信” 。一系列的重大言行举措,无不彰显着习近平总书记对文化自信的高度重视和推崇。

  民族传统文化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族发展和进步的结晶,学习传承优秀传统文化,不仅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而且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威宁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认真学习领会国家、省、市关于文化建设的政策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上来,内化于思想,外化于行动,转化为措施,落实到人大各项工作中,务求取得实效。

  (二)依法履职,助力民族文化传承与发展。

  威宁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在上级人大的指导和自治县委的领导下,在“做”这个关键上下功夫,切实践行“三严三实”,始终把助力民族文化传承与发展摆在突出首位,依法充分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积极探索创新监督方式,发挥地方立法引领和代表主体作用,依法履职,扎实工作,不断增强工作实效,为助推民族文化传承与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近年来,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突出民族文化主题,选准调研议题,扎实开展了民族民间文化和旅游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民族经费的使用及项目实施情况民族特色村寨建设情况等有关民族文化建设方面的调研,形成了有理有据、内容翔实的调研报告。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召开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县人民政府相关工作报告,形成了审议意见,提出了“要建立统筹协调机构,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的作用,整合资金,规范使用,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把特色民族村寨建设工作做深做细做实。要统筹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民族文化建设三方面的资金投入比例。要加大资金投入,争取3—5年打造出具有威宁各民族特色村寨亮点1—2个。构成极具各民族风情的旅游景点,逐步带动全县民族特色村寨和生态文明家园建设。”等意见交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办理,促进了工作的落实;认真开展了“一法两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自查工作,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向县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提出了要“进一步加大对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宣传教育力度,使各族干部群众特别是领导干部进一步提高对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认识,不断增强严格遵守和运用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自觉性;要推动民族区域自治法的配套法规建设,逐步制定和完善有关的配套的规章、条例和办法,使法的贯彻实施更加深入、更加扎实;要从实际出发,行使好民族区域自治法赋予自治地方的各项自治权利,完善民族地区经济政策,加快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和谐,加强和维护民族团结,保持社会稳定。”等意见,并督促落实。扎实开展了《贵州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的执法检查,提出了“要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要抓紧制定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作规划”等意见和建议,督促自治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抓好落实,确保了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实施。

  威宁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在助推民族文化传承与发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但与各兄弟县(旗)相比还有很多不足之处。我们将以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为契机,积极借鉴各兄弟县(旗)的好经验、好做法,弥补不足,积极创新工作方式,采取力度更大、针对性更强、作用更直接、效果更可持续的措施,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发扬钉钉子精神,一环紧扣一环抓,一锤接着一锤敲,不达目标决不罢休,推动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推动全县各族人民共同繁荣进步,为决胜脱贫攻坚、同步全面小康、开创多彩贵州新未来献计出力。

  谢谢大家!

  贵州省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基本县情

  威宁是贵州的西大门,总面积6298平方公里,辖39个乡镇(街道)、625个村(其中社区205个),3843个村民小组,平均海拔2200米;2016年末总人口151.3万人(户籍人口),其中少数民族35.4万人,占总人口的23.4%,居住着彝、回、苗等19个民族,是全省面积最大、海拔最高的县,也是国务院确定的连片特困地区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威宁历史文化悠久。明设乌撒卫,清设威宁府;1954年成立威宁自治县。110年前英国传教士伯格里在威宁石门坎还创造了“中西合璧”的石门坎文化。中水遗址被评为2005年度“中国十大考古新发现”之一。有热烈奔放的彝族火把节、庄严肃穆的回族古尔邦节、欢快明朗的苗族花山节等节庆活动,民族风情浓郁古朴,多民族共生共荣。交通区位优势突出。威宁地处云贵两省交界,距毕节机场、昭通机场、六盘水机场均仅1小时左右车程;326、356国道及内昆、贵昆铁路贯穿县境而过。开通了贵阳至威宁、重庆至威宁的客运专列。一个机场、四条铁路、五条高速公路的立体交通体系正在加速构建,毕威高速公路已开通,香都高速威宁至六盘水、威宁至昭通段和草海机场正在建设,六威城际快铁、昭黔铁路前期工作加快推进,威宁将成为云贵川交界处的重要节点城市。资源优势得天独厚。物产资源种类繁多,拥有耕地332.5万亩、林地242.6万亩,成片草场和草山草坡320万亩,与低纬度、高海拔、强日照、大温差的区域性气候一道营造了著名的南方“马铃薯之乡”、“中药材之乡”、“畜牧之乡”、“冷凉蔬菜之乡”、“苦荞之乡”。矿产资源丰富,有煤、铁、铅、锌、铜、金、银等30余个品种,其中煤炭资源远景储量达64亿吨,铁矿石储量1亿吨,铅锌储量60万吨。绿色能源开发前景好,光能资源和风能资源为贵州之冠,是“阳光城”。风能理论装机容量达150万千瓦;太阳能光伏发电理论容量达200万千瓦;水电理论装机容量50万千瓦。旅游资源丰富。草海被誉为“高原明珠”,保护区面积96平方公里,常年水域面积25平方公里,是贵州省最大的天然淡水湖泊和最完整典型的高原湿地生态系统,贵州唯一、全国罕见。由多彩民族文化、绚丽自然风光、生态清凉气候、厚重历史底蕴构成的复合型旅游资源独具魅力、前景广阔。着力夯实工业发展基础并初具雏形,贵州威宁经济开发区入住企业86家,投产75家,今年工业总产值可达100亿元以上。经济发展备受关注。2009年9月党和国家领导人对威宁发展作出重要批示,并列为全国喀斯特地区扶贫开发综合治理试点县。通过集团式帮扶、超常规投入、持续性关怀,为威宁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增添了无穷活力。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下,在省、市的坚强领导和省委书记的亲自挂帮下,在各级部门、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全县广大干部群众怀感恩之心、立奋斗之志,大力弘扬威宁精神,团结拼搏,开拓创新,成功闯出了喀斯特地区扶贫开发综合治理的新路子。2016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215.68亿元、增长14.1%;固定资产投资175.62亿元、增长20.9%;工业增加值41.64亿元、增长13.1%;财政总收入24.67亿元、增长15.46%,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0.01亿元、增长13.59%;金融机构各项存、贷款余额为149.81亿元、96.38亿元,分别增长27.51%、47.4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2.72亿元、增长13%;农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7674元、24214元,分别增长10.5%、9.3%,在全省县域第三方阵甲类县综合测评中排第5位。城乡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干部群众精神面貌焕燃一新,全县呈现经济加速发展、民生持续改善、社会和谐稳定、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局面。

  “十三五”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坚持主基调主战略,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以实施大扶贫战略行动为统揽,着力抓好脱贫攻坚、草海综合治理和重大项目建设“三件大事”,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进程,努力建设实力威宁、活力威宁、宜居威宁、美丽威宁、幸福威宁,更好地坚持“三大主题”,建设“四个高地”,打赢脱贫攻坚战,打造发展升级版,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威宁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新跨越。奋斗目标是: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4%、力争15%以上;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28:30:42。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20%以上;财政总收入年均增长15%以上,其中公共预算收入年均增长12%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3%以上、力争15%;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分别增长13%以上、14%以上;招商引资年均增长20%以上。努力把威宁建成中国休闲度假旅游基地、中国南方马铃薯种薯基地、中国中药材种植基地、南方高原生态苹果基地、贵州绿色能源基地和云贵川毗邻地区的重要节点城市。

  威宁资源丰富,发展前景广阔,发展机遇空前。热忱欢迎您的到来,与威宁人民共谋发展、共创辉煌。

民族自治县(旗)基本情况统计表

单            位

贵州省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

年末总人口(万人)

128.368(常住人口)

主体少数民族(万人)

35.5453

少数民族占总人口%

27.68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215.15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元)

16908

农牧业总产值(亿元)

71.83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亿元)

27.48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300.25

粮食总产量(万吨)

49.75

大小牲畜存栏数(万头只)

132.0704

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元)

7643

地方财政收入(亿元)

24.67

一般预算收入(亿元)

10.01


 

发挥民族立法优势, 助力民族文化传承与发展

贵州省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位于贵州省东北角,地处贵州高原大娄山脉和武陵山脉交错地带,黔、渝、湘、鄂四省(市)边区结合部,贵州高原的母亲河--乌江中下游,素有“黔东北门户,乌江要津”之称。全县总人口65万,其中以土家族为主体的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百分之六十以上,是全国四个单一土家族自治县之一。先后获得中国山歌之乡、中国空心李之乡、中国古茶树之乡、中国黑叶猴之乡、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中国楹联文化县等称号。

  近年来,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充分发挥民族自治地区的立法优势,大力加强民族文化的挖掘、整理、传承、保护和利用,土家族文化的传承与发展以及对外交流呈现出积极上升之势,土家文化的绚丽多彩、底蕴厚重和生机活力得到较大的展现,一大批精彩纷呈、分门别类的土家民族文化以各种形式走上各种舞台,向外界展示了民族文化的丰富内涵、博大精深和美好形象。
  发挥立法优势,精准施策“护命脉”。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七届人大常委会于2012年启动了《沿河土家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的前期准备工作,2016年2月20日在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通过“非遗条例”。同年7月,贵州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沿河土家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并于10月1日正式颁布施行,标志着沿河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从行政层面进入法制层面。我县对县城的8处古建筑进行文物古迹抢险修缮;对乌江梯级电站开发中消失的洪渡、淇滩、思渠等3座古镇的文物依原貌进行了复建;对黔东革命根据地等3处革命遗址和爱国教育基地进行保护修缮;对8个传统古村落进行原貌恢复保护;对100项(件)非物质民间文化、传统技艺、非物载体进行传承和保护,发展县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传承人10人。

  同时,我县还积极开展民族文化项目申报,提升了沿河民族文化的品位。成立了“县非遗中心”,明确了专门人员办公,文化项目申报力度不断加大。目前,我县列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共5项,分别是莲花十八响、土家族打镏子、土家族摆手舞、土家族高腔山歌、土家阳戏。2010年10月,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授予沿河“中国土家山歌之乡”称号。2011年11月,国家文化部授予沿河“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称号。2014年8月,沿河土家民歌正式纳入国家非物质文化保护名录。2014年又建立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库2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库9个,公布了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9个。
   抓住普查机遇,精准定位“摸家底”。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抓住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一次全国旅游资源普查和第一次全国革命遗址普查的机遇,在全县范围内大力开展文物、旅游资源和民族文化、历史器物等普查。发现不可移动文物点172处,登记文物点180处,录入文物点172处;收集整理散落在民间的土家传统文化有土家民歌2000余首,土家山歌200首。通过普查,详细掌握了全县民族文化的数据资料、分布状况、传承情况、生存环境等,建立了数据库和档案库,开展了录音录像资料的保存与录入。
    开展文化交流,精准发力“打品牌”。近年来,我县通过举办各种赛事活动,挖掘整理了一批民族文艺节目,并经过打磨“深加工”后,部分节目在央视“欢乐中国行”、“青歌赛”、“民歌中国”、“星光大道”等栏目得到展示,并多次代表贵州外出演出交流。同时,通过民族文化进校园、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社区、进军营等形式,在广大群众中大力推广普及,营造了浓厚的民族文化氛围。先后吸引了中央电视台、贵州电视台、《人民日报》、人民网、中国新闻网、香港《文汇报》《当代贵州》等多家媒体来采风。美国《侨报》还以《世界上唯一能把黑叶猴唤出来的人》为题作了报道。土家歌手黄旭、王海、王波等先后参加了中央电视台“争奇斗艳·少数民族冠军歌手故乡行”活动、“天下贵州人”北京系列活动、山西卫视《歌从黄河来》节目录制、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展演系列活动和全国山歌王争霸赛西部赛区(贵阳)决赛等。特别是土家歌手王海在央视《星光大道》演唱的土家山歌《这山没得那山高》获周冠军,将土家山歌推向了国际舞台,大力宣传和推介沿河地方文化资源,提升了沿河知名度和美誉度。

  强化宣传引导,精准合力“抓保障”。《沿河土家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颁布施行,县人民政府根据条例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成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与保护委员会,配套制定系列保护、抢救、申报工作制度和激励措施,组织引导县诗词楹联学会、县老年书画协会、县土家学研究会等群团组织的相继成立,鼓励全县各界人士为传承和研究土家文化多出作品、多做贡献。对突出贡献的传承人、民族民间文艺工作者以及相关组织或单位进行奖励,争取省投资金3000多万元,县级财政每年预算100万元投入学校“4+2”特色教育工程中。激发了一大批文艺作者创作热情,营造了传承和发展民族文化的良好氛围。截止目前,该县已编印出版的《沿河县志》《中国民间文学三套集成·沿河县卷》《沿河非物质文化遗产大观》《这山没得那山高》》民族文化作品20余部。为繁荣土家文化加油鼓劲。

  沿河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人大职能,积极服务、助力沿河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发展,取得一定的成效,得到了县委的充分肯定,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但还存资源家底不够清、文化资源流失较大、挖掘整理还不够、保护传承效果欠佳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提高认识,依法履职,坚守民族文化的灵魂,加强民族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利用,将民族文化有机地融入全域旅游之中,充分发挥民族文化在全域旅游中的绚丽多彩、吸人眼球和触动乡愁的积极作用。

   

  贵州省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情介绍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地处大娄山脉东南麓和武陵山脉西北麓之间,位于贵州省东北角,乌江从南至北纵贯沿河132公里,将沿河分割为西北和东南两部份。北部和东部与重庆市彭水自治县和酉阳自治县接壤,西北部与遵义地区务川毗邻;全县辖19个乡镇3个街道,总面积2468.8平方公里,2016年总人口67.84万人,其中以土家族为主体的少数民族占全县总人口的66.2%,是全国四个单一的土家族自治县之一。1998年被国务院批为“对外开放县”,被省政府批准“革命老区”。 先后获得中国山歌之乡、中国空心李之乡、中国古茶树之乡、中国黑叶猴之乡、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中国楹联文化县等称号。

  沿河受乌江之惠,开发较早,自战国秦将司马错伐楚,溯舟涪陵水(乌江)奇楚黔中地(今沿河至榕江以东北地区),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古代是州县治所,唐代是著名的思州城所在地,辖今重庆秀山酉阳等地,曾一度辉煌。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以来,经济发展、商务活跃、文化繁荣、城市建设步伐加快、基础设施日趋完善,乘西部大开发的东风,县委县、政府带领全县各族人民抢抓机遇,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各项事业得到突飞猛进的发展,制约沿河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正在逐步打破,投资开发和旅游观光的硬环境得以大大改变。在不断优化投资环境,完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强化文明城镇创建,提高服务水平,努力把沿河建成黔渝边区,乌江河畔投资开发最具吸引力的地方。交通方便快捷。沿河距铜仁大兴民航机场180公里,距渝怀铁路酉阳火车站高速里程60公里,全县境内多条高速建成通车。实施了乌江航道提级整治工程,乌江通航能力可达500-600吨级。

  沿河历来都是黔渝湘边区物资的集散地,素有:“黔东北门户,乌江要津”之称。旅游开发潜力大。以乌江山峡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为主体的自然风光旖旎迷人,以土家少数民族为主体的民族风情浓郁而古朴,以贵州高原上第一个红色政权---黔东特区革命委员会旧址等为主体的人文景观历史悠久,旅游业开发前景十分广阔。麻阳河国家级黑叶猴自然保护区总面积2万多公顷,区内分布着地球上濒临灭绝的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黑叶猴。沿河族文化历史悠久,意味深长、形式多样,土家服饰独具特色,干栏式住房依山傍水,乌江船工号子、打闹歌浑厚吭奋,哭嫁歌、山歌、情歌回味无穷,肉莲花、摆手舞、傩堂戏五彩斑斓,浮雕、石雕独具匠心,打镏子、薅草锣鼓悠扬动听,领略土家风情,让人流连忘返。

  近年来,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县紧紧依靠和团结全县各族人民,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省委十一届六次、七次、八次全会、市委一届十一次全会、县委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咬定发展不放松,坚定目标不动摇,在抢抓机遇中阔步前行,在迎接挑战中砥砺奋进,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2016年,实现地方生产总值95.63亿元,年均增长15%;全县财政总收入8.52亿元,年均增长9.8%,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35亿元,年均增长7.4%;固定资产投资160亿元,年均增长28.6%;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1.4亿元,年均增长19.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300元,年均增长18.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930元,年均增长15.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8.9亿元,年均增长15.7%。

民族自治县(旗)基本情况统计表

单            位

贵州省沿河土家族自治县

年末总人口(万人)

68.3

主体少数民族(万人)

40.2

少数民族占总人口%

59%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92.8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元)

20538

农牧业总产值(亿元)

44.7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亿元)

32.94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188.99

粮食总产量(万吨)

18.97

大小牲畜存栏数(万头只)

猪:32牛:13羊:22

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元)

7300

地方财政收入(亿元)

8.52

一般预算收入(亿元)

4.2


 

发挥人大职能作用  助推民族文化传承与发展

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地方民族文化是一个地方的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共同创造并赖以生存的一切文明成果的总和,传承和发展地方民族文化,不仅可以不断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也将为实现伟大中国梦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和强大的精神动力。作为一个地方的国家权力机关,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推动地方民族文化传承和保护上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几年来,我县人大常委会不忘历史责任,不辱历史使命,积极履行职能,全力助推我县地方民族文化事业的传承和发展,初步形成了中国油茶之乡、中国萧笛之乡、中国黄桃之乡、侗族文化艺术之乡四张文化名片。

  一、立法为先,推进保护工作规范化。我县是以侗族为主的民族自治县,各民族团结和睦、相互学习,积淀了创造浓郁的非物质文化,但是,随着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一些传统民间民俗文化呈现衰退、消亡趋势。为抢救和保护我县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县人大常委会2010年制定出台了《玉屏侗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县人民政府于同年出台了《玉屏侗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实施办法》,该条例是贵州省首个县级地方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规,从立法层面上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加以保护和传承,标志着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步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同时,为加强对生产、生活中的许多民族特色传统习俗和礼仪、工艺及有关文物的保护,推动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发展,县人大常委会将《文物保护条例》纳入立法规划,从而实现了全县民族非物质文化、物质文化保护的全覆盖。

  二、注重特色,助推民族文化传承与发展。县人大常委会将民族文化传承与发展纳入监督工作的重点,全力推动民族文化传承与发展。

  (一)注重科学规划,将民族文化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对文化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和重点文化项目实施的审议和监督,多次向县委请示报告,督促县人民政府把少数民族文化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以谋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出台了《玉屏侗族自治县民族事业推进计划》等民族文化发展计划、制度,设立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把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工作纳入全县文化工作总体规划加以布局。同时积极对县内文化资源进行全面摸底,摸清家底,深入了解和掌握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及时登记备案。目前,已经掌握的我县境内非遗信息100多条,并对花灯、嫁歌、傩技、民间故事等50多项进行了登记,建立非遗名录和保护示范基地。成功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项目1个(箫笛制作技艺),省级保护名录项目2个(赶坳和罐罐油茶),市级保护名录项目7个,县级保护名录项目100余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1个,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3个。

  (二)注重软硬件建设,提升民族地区文化设施建设水平。县人大常委会督促县人民政府开展民族文化建设,同时积极主动参与到民族文化的软件和硬件的建设上来。一是加快民族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健全了县、乡、村三级公共文化设施和服务网络,修建、修缮了箫笛博物馆、印山书院等民族文化设施,打造了新店镇朝阳、大湾、道八溪和田坪镇小江口等四个特色民族文化村寨,建立了箫笛竹林、箫笛生产、箫笛人才培训三大基地。二是加强少数民族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挖掘和培养了一批文化艺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大力开展特色文化进校园活动,全县各中小学均开设了箫笛课程,县教育局、学校结合学生兴趣,自编地方课教材,把箫笛演奏、侗歌、吉语、侗家迎宾舞等引进课堂,将民族民间文化融入到相关的音乐、美术、体育、地方课程中,各校还成立学习民族民间文化兴趣小组,每年“五四”、六一”、国庆、元旦等节日,均举办1-2次大型文艺汇报演出,让民族民间文化进校园、进课堂、进入学生的心灵。同时,出台了《玉屏侗族自治县箫笛制作、演奏拔尖人才评选管理实施办法》,每三年在全县范围内选拔箫笛制作、演奏拔尖人才,享受每人每月500元专家津贴,目前全县有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2人,省级传承人2人,市级传承人2人。并针对学习演奏和制作箫笛的本科毕业生,制定可直接引进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优惠政策。

  (三)注重挖掘与保护,推动民族文化的开发利用。县人大常委会多次组织开展民族文化传承与发展方面的专题调研,督促县人民政府及职能部门切实落实好《文物保护法》《玉屏非物质文化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挖掘和保护好民族文化遗产和艺术,成立县侗学研究会,加大挖掘和保护民族文化遗产的力度,扶持玉屏箫笛厂、刘琨山箫笛社、玉屏黔龙工艺品有限公司等民族企业,推动和促进民族文化的研究、开发和利用。

  (四)注重传承与创新,推动民族文化繁荣发展。一是支持鼓励创作具有民族特色和时代气息的优秀文化作品,提高民族文化产品的数量和质量,不断繁荣民族题材文艺,整理出版了《玉屏侗族文化》、《侗乡无处不飞歌》、《平箫玉笛》等侗文化资料,创办《玉屏侗学通讯》,形成了一批侗学研究成果。二是注重载体和效果,为少数民族文化发展提供展示的舞台。县电视台开办了“箫笛知识ABC”、“跟着小霞学侗雨等节目,邀请本地专家、箫笛制作艺人、演奏家教授民族文化。同时通过举办箫笛艺术节、箫笛之友节、中日韩箫笛研讨会、箫笛音乐会、走进杭州文化展演、走进中央电视台民歌中国栏目、走进香港、赶坳、相约茶花泉山地自行车赛等活动,不断扩大民族文化遗产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发挥代表作用,助推文化产业发展。代表是人大工作的主体,代表来自于人民,与人民群众联系最为密切,在地方民族文化发展事业上有着极大的特有优势,县人大常委积极为人大代表参与、支持民族文化事业发展服好务、打造好平台,共同推动民族文化事业的发展。一是积极收集、交办、督办代表关于民族文化发展的建议、意见。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积极引导和督办下,近年来,县人大代表提出的民族文化方面的建议意见的办理率不断提高,代表参与民族文化建设的积极性不断提升。二是积极搭建代表参与民族文化建设平台。坚持邀请人大代表全程参与县人大常委会组织有关民族文化传承与发展的各类执法检查、专题调查、工作评议,让代表在参与中了解、支持、推动全县民族文化的发展。同时为人大代表参与到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企业的文化活动牵桥搭线,让代表全方位参加全县的民族文化传承与保护事业。三是推动代表示范作用。人大代表来自各行各业,各有各的优势和资源,为了提高人大代表参与民族文化传承与保护的示范性,县人大常委会与县电视台、县门户网站共同开通了代表风采专栏,积极宣传代表在传承和保护民族文化工作中的典型事迹,在全社会范围内营造良好的发展民族文化氛围。

  民族文化发展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我们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汲取兄弟县旗在传承和发展民族文化事业上的有益经验,继续发挥人大职能,助推我县民族文化发展,让全县人民得到更多实惠。

   玉屏侗族自治县简介

  玉屏以“流水如玉、青山为屏”而得名,明洪武年间建平溪卫,清代改为玉屏县,1984年11月7日成立侗族自治县。全县总面积517平方公里,辖2街道4镇1乡84个村9个社区(居委会),总人口15.6万人,侗族人口占80%以上。

  玉屏位于贵州省东部,与湖南省新晃县毗邻,地处西南地区和中南地区的结合部,古为“黔楚襟喉”,今为“黔东门户”,是贵州出黔东联的“桥头堡”,是湘渝黔三省市5市州17县市的物资集散地。玉屏人文、自然景观资源丰富,有四张文化名片。

  --中国箫笛之乡。玉屏是文化部命名的“中国箫笛之乡”。《辞海》记载:“玉屏箫笛,中国著名乐器之一。创于明代末期,采用贵州玉屏出产的竹子制成。”玉屏箫笛始制于明代万历年间,距今有近500年历史。1913年,玉屏箫笛在英国伦敦国际工艺品展览会荣获银奖;1915年,在美国巴拿马万国博览会上,玉屏箫笛与茅台酒双双荣获金奖,成为“贵州三宝”之一。2006年,玉屏箫笛制作技艺被列入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名录。玉屏箫笛厂成为中国四大民族乐器生产定点厂家之一。

  --中国油茶之乡。玉屏盛产油茶,栽培油茶有500多年历史。据清乾隆玉屏县志记载,明清时期,油茶就已成为玉屏对外贸易的重要商品之一。1958年,玉屏获得周恩来总理亲笔题词 “油茶之乡”锦旗一面,2001年,国家林业局再次授予玉屏“中国油茶之乡”称号。茶油是纯天然食用植物油,经油茶果提炼制作而成,具有降血脂降血压、增强人体免疫力等功效,深受广大游客欢迎。“茶花泉”既是全省100个园区之一、同时也是100个景区之一,形成农旅一体化发展格局。全县目前共有油茶林20余万亩,每到花开季节,“千山茶花白胜雪,万户侗寨花送香。”

  --侗族文化艺术之乡。玉屏是贵州省唯一、全国五个侗族自治县之一。千百年来,积淀了绚丽多姿、风情独特的侗族文化。侗乡建筑别致典雅,有宗族议事、群众集会的钟鼓楼,有跨河而建、遮风避雨的风雨桥,有依山傍水而立、接纳八方宾客的吊脚楼……飞檐翘角,层层叠叠,绿树环抱,无处不彰显人与自然的和谐。侗族人民勤劳质朴,热情好客,在劳动生产中形成了唱山歌、酒歌、哭嫁歌、赶坳等风土人情。侗族美食罐罐油茶制作技艺、赶坳民俗活动名列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中国黄桃之乡。玉屏黄桃产地环境优越,栽培历史悠久,种植规模达到了1.5万亩,盛产期可年产黄桃5000万斤。“色泽红润通透,外观精美,甜而不腻”,玉屏黄桃以皮薄、质细、肉嫩、果面洁净光滑、果形端正、果色金黄、清香多汁、酸甜可口、核小肉嫩、耐贮而驰名,曾被评为国家优质品奖,被中国果品流通协会授予“中国黄桃之乡”称号。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紧紧围绕建设“黔东区域性中心城市、黔东工业聚集区、西南旅游集散地”的奋斗目标,弘扬“讲政治、重感情、善包容、敢担当”的人文精神,坚持生态保护、坚持民生优先,坚守生态和发展两条底线,推进“四化同步”,统筹“五位一体”,唱好小城故事,扮靓舞阳明珠,县域经济发展加速、城乡面貌明显改善、社会建设日趋和谐。

  2016年,全县生产总值完成72亿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38.6亿元,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71亿元,财政总收入完成8.98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5699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9562元。先后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县”、“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省级文明城市”等荣誉称号。


 

  民族自治县(旗)基本情况统计表

单            位

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

年末总人口(万人)

15.69

主体少数民族(万人)

13.86

少数民族占总人口%

88.32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72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元)

59900

农牧业总产值(亿元)

12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亿元)

217.3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171

粮食总产量(万吨)

4.05

大小牲畜存栏数(万头只)

13.3

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元)

9562(人均可支配收入)

地方财政收入(亿元)

8.98

一般预算收入(亿元)

4.48

   


 

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助推民族文化传承与发展

贵州省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自1982年2月16日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以来,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民族工作主题,凝心聚力谋发展,充分发挥关岭优势,不断推进关岭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不断开创关岭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呈现出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族团结的良好局面。县人大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大力推进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发展,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基本情况

  关岭自治县民族风情浓郁、文化内涵丰富。长期以来,布依族、苗族以大聚居小散居为主,久居山区虽然交通不便,但客观上却有利于民族民间文化传统的积淀和传承。同时和其他民族杂居的分布格局也促进了各民族之间的交流、融合,推动民族民间文化传统的传承与发展。

  (一)加强民族民间文化传统保护

  2002年颁布实施的《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规定:每年农历“四月初八”为苗族传统节日;“六月初六”为布依族传统节日。县委、县政府也高度重视,每年安排10-20万元作为传统节日活动经费,并纳入县财政预算,分别举办大型的庆典活动,庆祝传统民族节日,这为民族民间文化传统的保护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积极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

  为更好地保护和传承这些优秀的民族民间文化传统,我县积极组织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护项目。目前,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有“苗族庐笙舞”、“苗族服饰”、“布依族服饰”等3项;列入贵州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有“布依族竹筒歌”、“布依族吹打乐”、“布依族织锦”、“盘江小调”, “关索戏”、“苗族医药”等13项;列入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有36项。有2人获得省级“民族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称号;有37人获得市级“民族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称号。

  (三)开展非物质文化宣传活动

  1、开展传统节日的庆典活动。利用苗族的“花树节”、“二月二”、布依族的“三月三”、“四月八”、“六月六”等传统节日,开展庆典活动,表演传统节目,通过这些喜闻乐见的节目表演,让布依族、苗族的民间歌舞、民间技艺、如“酒歌”、 “情歌”、“布依族铜鼓舞”、“苗族板凳舞”等得到更好的发扬和传承。县里还针对专门的传统节目,举办表演活动,如今年2月在县城中心举办的首届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芦笙舞传承保护展演活动,来自省内外的芦笙爱好者、学者、艺术家齐聚关岭,共同探讨非物质文化遗产芦笙舞传承保护工作,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取到了积极的宣传、推动作用。

  2、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为更好地传承、弘扬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县内各中小学广泛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让传统民俗文化陪伴孩子成长。县民族高级中学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进校园活动,专门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成列室 ”,组建歌舞表演队,近年来连续举办“关岭民族高级中学文化艺术节”,积极酝酿弘扬民族民间文化的良好氛围。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存在的不足

  我县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

  (一)缺乏系统有效的保护措施

  目前,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法规方面,虽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但是,这些上位法的有关条款相对来说较为原则,不能满足我县全面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需要,保护措施有不到位的地方,不适合县情的地方,导致了我县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在不断消失,许多传统技艺正在不断消亡,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遭到人为随意破坏或侵占。

  (二)缺乏专业人员

  我县主要由文体广电旅游局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的具体工作,但由于编制和业务要求限制,多年来只有1名老同志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由于人员少,工作量大,导致在项目发掘、申报上不能做到全面、深入,不能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利用力度不大

  虽然我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列入国家、省、市、县保护的项目数量不少,但是重视程度还不够,宣传、利用做得不够,在保护传承、开发利用上面还需加大力度。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为留住记忆,传承文明,更好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利用好丰富的民族民间文化资源,促进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制化、规范化,提出以下几点工作打算:

  (一)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单行条例

  为规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开展深入调研,从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实际出发,以抢救、保护为核心,以传承、发展为主题,考虑结合自治县实际,制定切合我县实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单行条例,加大保护力度。

  (二)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

  积极组织发掘、申报各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民族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同时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开展艺术节、苗族“四月八”、 布依族“六月六”等传统节日庆典活动的方式,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宣传、培训力度,培养更多的传承人,为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奠定基础,更好的弘扬民族文化。

  (三)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利用力度

  结合我省大旅游的发展方向,充分发挥地方民族特色,利用好资源优势,做好民俗旅游这张名片,既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力度,又利用好自身资源优势发展旅游业实现脱贫致富,又更好地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让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更好的弘扬、传承。

   

  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县情简介

  关岭,关索岭之简称。相传三国时关羽之子关索随诸葛亮南征孟获曾屯兵于此,县以岭为名。

  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1982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位于贵州省中部,隶属安顺市,坐落于云贵高原东部脊状斜坡南侧向广西丘陵倾斜的斜坡地带。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全县总面积1468平方公里,辖3个街道办事处、9个镇(含白水)、1个乡,户籍总人口39.27万人,县人民政府驻地关索街道。县内居住着布依族、苗族、仡佬族、彝族等33个民族。境内最高点位于永宁的旧屋基大坡,海拔1850米,最低点在打邦河注入北盘江的三江口处,海拔370米,全县大部分地区海拔高度在800—1500米之间。境内山脉属乌蒙山系,山体多起伏绵延。地貌具有高低起伏大,类型复杂多样的特征,碳酸盐岩分布广泛,是一个典型的喀斯特山区,属国家新阶段扶贫开发重点扶持县之一。

  关岭交通区位优越。古有“上走云南十八站,下进京城七十二天”的美誉,清康熙帝曾赐“滇黔锁钥”之题词。县内过境沪昆高速公路、关兴高等级公路、水黄高等级公路、320国道、214省道纵横交错,已形成以高速公路、高等级公路为骨架,国道、省道和县乡公路为枝干,通村公路为网叶的四通八达的公路网络体系。随着沪昆高铁贵州西段的开通,关岭交通区位优势更加明显,是贵州通往广西、云南的重要交通枢纽,将成为黔中经济区的西部门户和贵州西南部重要的物流人流集散地。

    关岭旅游资源丰富。县境内有中国第一高桥坝陵河大桥,有国家级农业旅游示范点木城河乡村旅游区,有被誉为地球裂缝的花江大峡谷,有层岩重叠的滴水潭瀑布、千古之迷的红崖天书、古夜郎的马马崖壁画等。特别是距今约2.2亿年的关岭古生物群,素有“古生物化石联合王国”之称。还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花江铁索桥、上关灵龟寺、三国古战场遗址、二战遗址等。目前,关岭旅游基础设施、城镇化发展步伐全面加快,改革开放不断深化,与德国霍恩洛厄县建立了长期友好合作关系,进一步提高了关岭的国际知名度,发展空间全面拓展。

  1978年,关岭顶云农民以敢为人先的精神,率先在中国进行“定产到组、土地承包到户”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创造了“顶云经验”,是中国农村改革的一面旗帜,与安徽凤阳并称为“南顶云,北凤阳”。“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今天的关岭自治县委、县人民政府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全力打好“一二四”攻坚战,为建设“生态关岭”而努力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加快实现关岭脱贫攻坚、后发赶超、全面小康的奋斗目标。

  热情好客的关岭人民诚邀您走进关岭、感受关岭、融入关岭、建设关岭!

民族自治县(旗)基本情况统计表

单            位

贵州省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

年末总人口(万人)

40.37

主体少数民族(万人)

25.76

少数民族占总人口%

63.8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78.89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元)

27719

农牧业总产值(亿元)

30.21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亿元)

11.67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101.67

粮食总产量(万吨)

9.49

大小牲畜存栏数(万头只)

12.3

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元)

7200

地方财政收入(亿元)

4.95

一般预算收入(亿元)

3.28


 

充分发挥人大立法监督职能  

大力促进民族文化传承发展

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文艺工作座谈会上指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命脉,是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也是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坚实根基。鄂西南清江流域是国家文化部公布的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区,长阳位于鄂西南武陵山区的清江中下游,是19.5万年前“长阳人”的故乡、巴人故里和800万土家族的发祥地。这里不仅水电、矿产、生物、旅游等资源非常丰富,还拥有丰富的民族文化遗产资源。几十年来,长阳不断探索非遗文化保护的新途径、新方法,创造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长阳模式”,走出了一条长阳特色的民族文化保护之路。

  一、依法行政,结合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出台并认真贯彻落实《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

  2006年6月,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颁布实施了我国第一部县级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成立了由县长任主任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委员会”和“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评审鉴定委员会”。在全县建立了县、乡、村三级保护网络,使长阳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工作真正进入了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为切实保护好优秀的土家族民族民间传统文化,长阳县委、县人民政府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紧紧围绕建设“文化长阳”的目标,充分发挥人大立法监督和政府主导及管理职能,在全县实施了“民族民间传统文化抢救与保护工程”,采取了一系列抢救与保护措施,开创了一条特色鲜明的保护传承之路。

   

  二、统筹规划,全面有序实施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生态保护。

  为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长阳组织工作专班编制了《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2011—2015年总体规划》,规划通过实施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到2015年使长阳土家族传统文化濒危品种和主要特色品种得到有效保护。2010年7月,长阳按照传统文化各类分布特点,在全县率先建立了长阳南曲、土家族撒叶儿嗬、长阳山歌、长阳花鼓子等7个文化生态保护区。几年来,通过制定民间文化传承奖励政策,举办各类“民间艺术师徒大赛”、开展民间艺术大师选拔、优秀民间艺人职称评定、“传统文化进校园”活动,收到了可喜成效。截止目前,资丘、榔坪等乡镇有近2万名学生,学会了喊山歌、唱南曲、跳撒叶儿嗬,培养了一大批优秀民间艺术爱好者和传承人。

  三、以人为本,切实保护优秀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

  (一)坚持县级领导联系文化人和优秀民间文化传承人制度。2009年底,县委印发了关于调整县级领导联系优秀传承人的通知,重新调整了县级领导联系优秀民间文化传承人工作方案,即每个副县级以上领导联系2名以上的优秀民间文化传承人,并由县委组织部建立联系反馈卡,把这一措施作为县委考察和考核领导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几年来,副县级以上领导联系民间艺人共100多人次,为民间艺人解决传承经费近20多万元,有效地推进了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开展。

  (二)组织《长阳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专项执法检查,促进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保护落到实处。

  (三)建立健全民间艺人和民间艺术档案。一是对民间艺人进行登记建档。2009年,组织专班开展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对民间艺人的基本情况、艺术特长和成果等进行登记造册。工作专班历时半年,跑遍了全县所有乡镇和行政村,录音7200分钟,录像4300分钟,拍摄照片7000多幅,新增传统项目共300多项。目前,全县已登记在册的山歌、南曲、吹打乐、花鼓子、撒叶儿嗬、薅草锣鼓、竹枝词等艺术类别的民间艺人达3000多人,其中重点传承人327名。2013年,再次组织对全县“九佬十八匠”进行了全面普查,登记“九佬十八匠”艺人3725名,调查重点艺人98名。二是录制优秀民间艺术专题片。工作专班对各种民间文化艺术形式采用录音录像的方式进行分类搜集,制作成资料片进行推介和保存。目前已录制完成了《土家族女民间故事家孙家香》及《长阳山歌》、《长阳南曲》、《土家吹打乐》、《都镇湾故事》、《土家族撒叶儿嗬》等10多种民间艺术的电视专题片。

  (四)全县现有国家、省、市级名录分别为3项、9项、11项;国家级传承人5人,省级传承人23人,市级传承人53人

  (五)认真落实优秀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奖励与制度。一是全县每三年评选表彰一次优秀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并印发了民族民间传统文化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截止目前,共命名表彰了81名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优秀传承人和资丘民族文化馆等3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二是对有特殊贡献的民间艺人实行特殊保护。一是县政府对95岁高龄的土家族女民间故事家孙家香按月发给生活补贴,并作为特殊人才将其安置到县福利院安度晚年。二是为高龄优秀民间艺人发放生活困难补贴。从2009年起,凡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的县级以上优秀传承人,每年每人发放生活补贴1000元。三是从2010年起,为县级以上传承人每年订1份党报。四是坚持向上级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目前,长阳共有市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66名,省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23名,国家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5名。

  (六)继续推广“民间文艺进校园,民间艺人上讲台”的传承工作。组织各学校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编排校本课程,积极鼓励民间艺人传授技艺。撒叶儿嗬传承人张言科、田承干、向宗暄、南曲传承人覃远新、都镇湾故事传承人刘为芬、长阳山歌传承人杨应实、罗炎琼等一批优秀传承人走上了学校讲台,传承土家传统文化。

  四、搭建平台,推动民族民间艺术的传承与保护

  (一)利用现代媒体保护传承民间文化。从2007年起在长阳电视台开辟了“长阳故事”和“清江美文”两个文化专栏,每周请民间艺人为市民讲故事。2011年,又在县级电视台开辟了《土家讲坛》栏目,这是一档探究、解析土家起源、生存、发展的文化品牌节目,是一卷鲜活的土家族档案。

  (二)采取多项措施确保民族传统体育的保护与传承。2009年,自治县文体局、民宗局、教育局联合在清江高级中学、磨市中学挂牌设立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与竞技培训基地。几年来,土家族传统体育与竞技项目如踢毽子、抵扛、押加、陀螺、蹴球、板鞋等项目得到了传承、普及。2010年争取省重视和支持在长阳举办了湖北省第七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长阳代表团获得了金牌和奖牌总数第一、团体总分第一的好成绩。

  (三)政府牵头组织开展文化节庆活动,促进民间文艺队伍不断壮大。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坚持每5年举办1届全县农村文艺汇演,每4年举办1次职工民族体育运动会,每4年举办1次职工文艺汇演和全县中小学生文艺汇演等活动。乡镇文化节从1973年在我县乐园正式兴起以来,各乡镇共举办文化节300多届次,资丘镇已举办了41届乡镇文化节。

  近几年来,长阳还整合资源,加大了与高校联合研究民族民间文化的力度,先后有华中师范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武汉音乐学院、长江大学、三峡大学等高校,在我县建立了民族民间传统文化教学实践基地,并联合举办了颇具影响力的一系列研究活动。

  五、文化搭台,精心打造致富一方百姓的支柱产业。

  近年来,长阳积极探索文化旅游产业有机结合的新路子,把举办乡镇文化节纳入综合目标考核的内容。全县11个乡镇因地制宜,每年举办一届特色鲜明的文化旅游节庆活动。如龙舟坪镇的奇石文化节、都镇湾镇的栀果文化节、火烧坪乡的高山蔬菜文化节、渔峡口镇的清江椪柑文化节、榔坪镇的木瓜花都文化节、高家堰镇的根艺盆景文化节等。这些节会的举办,对于推介长阳高山蔬菜、清江奇石等地方特色产品起到了广告宣传作用,达到了文化助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效果,加快了农民脱贫致富进程。

  长阳文化新“三宝”——盆景、根雕、奇石逐步形成致富一方百姓的支柱产业。如,高家堰镇有近千家盆景根雕专业户,年交易额8000多万元,使高家堰成为远近闻名的“湖北根艺盆景第一镇”。龙舟坪镇的何家坪、永和坪等地建成了清江奇石专业村(馆),奇石产业专业户达100余家,何家坪村家家户户建有奇石馆,年交易额过亿元。通过这些活动宣传,提高了长阳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吸引了鄂西圈投、一致魔芋、清江方山等10多家知名客商来到长阳投资兴业,推进了长阳“特色农业大县、新型工业强县、生态文化旅游名县”的建设,为加快建设“都市后花园”打下了坚实基础。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简介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地处鄂西南山区、清江中下游,地跨东经110°21’至111°21’、北纬30°12’至30°46’。县域面积3430平方公里,辖11个乡镇,154个行政村和7个居委会,968个村民小组,总人口约41万,土家族等少数民族约占65%。西汉高祖元年,长阳首置佷山县。1984年,国务院批准设立长阳土家族自治县。

  长阳历史悠久,自古就有“佷阳古地,夷水名疆”之称,是“长阳人”的故乡、巴人故里和土家族的发源地。19万年前,“长阳人”钻木击石点燃了长江流域人类文明的第一堆篝火;4000多年前,巴国首领廪君浮舟西征,开创了巴国文明的历史先河;西汉时期,正式设立县制,唐朝定名为长阳县;280多年前,长阳废除土司制度,改土归流,各族人民实现了大融合。

  长阳资源丰富,全县清江水电蕴藏量达400万千瓦;有铁、锰、煤、磷、钒等矿藏35种,拥有火烧坪大型铁矿床和全国第四大锰田古城锰矿;有各类植物1400多种,森林覆盖率高达66%以上,清江水质达到国家Ⅱ级标准。

  长阳交通便利,东邻宜都,南交五峰土家族自治县,西毗恩施巴东县,北接秭归宜昌市。距省会武汉320多公里、三峡机场32公里、长江水运码头红花套28公里。318国道、沪渝高速、宜万铁路、清江纵贯全境,交通十分方便。

  长阳民俗文化灿烂,长阳山歌、南曲、巴山舞是土家文化“三件宝”,清江奇石、根艺、盆景成为长阳文化“新三件宝”,撒叶儿嗬、长阳山歌、都镇湾故事、薅草锣鼓被列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长阳产业特色鲜明,生态文化旅游、健康食品和文化产业驰名中外。清江画廊是国家5A级景区,清江地质公园、清江水利风景区、清江湿地公园进入国家级行列,天柱山、丹水漂流、麻池古寨成为3A级旅游景区; “长阳健康食品产业集群”进入全省重点成长型产业集群,培育了火烧坪”蔬菜、一致魔芋、华饴木本油、“清江”“天宴”等 5个中国驰名商标,火烧坪包儿菜、金福红栀、清江椪柑3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4家,新三板上市企业4家,实现了驰名商标、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高新技术企业、上市企业四个“零的突破”。

  长阳拥有众多国家级靓丽名片,既有土家族发源地和农村合作医疗发源地两张历史名片,又有“英子姐姐”网络助学、大病关爱壹佰基金两张民生名片,同时还荣获全国文化先进县、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先进县、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全国发展民族教育先进县、全国科技工作先进县、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县、湖北旅游强县、全省双拥模范县、省级文明县城、省级卫生县城和全省园林城市等称号,被批准为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全国第三批低碳示范城市、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县。清江画廊、清江水利风景区、清江地质公园被评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水利风景区和国家级地质公园。

  长阳发展前景广阔,我们将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四个领先”不动摇,深入实施“生态立县、产业强县、开放活县、富民稳县”战略,牢牢把握脱贫攻坚这条主线、“向宜昌靠拢”这个首要路径、“绿色崛起”这个底色、“创新创造”这个根本动力,加快建设都市后花园,走在全国民族自治县(旗)和武陵山片区发展前列,与省市同步进入小康社会。

民族自治县(旗)基本情况统计表

单            位

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

年末总人口(万人)

39.66

主体少数民族(万人)

25.8

少数民族占总人口%

65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131.1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元)

33790

农牧业总产值(亿元)

65.97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亿元)

113.2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94.4

粮食总产量(万吨)

10.25

大小牲畜存栏数(万头只)

猪46.8羊45.3

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元)

8839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地方财政收入(亿元)

9.21

一般预算收入(亿元)

7.55


 

发挥人大职能作用  助推民族文化传承与发展

湖北省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要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民族文化传承和发展不可或缺。近年来,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认真学习践行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助推民族文化传承与发展,为自治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围绕中心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为文化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围绕县委重大战略和发展思路开展工作,着重加强对文化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和重点文化项目实施的审议和监督,决定县域内的重大事项。县人大常委会认为,处于跨越发展、赶超进位历史节点的五峰,必须抢抓国家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历史机遇,着力挖掘土家文化资源,传承弘扬民族民间文化,促使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高度融合,实现自治县九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生态立县,文化活县,把生态文化旅游业作为县域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战略性支柱产业”的工作目标。

  五峰文化源远流长,民族民俗文化积淀深厚,茶乡风情独具特色。五峰拥有华中地区独树一帜的茶叶品牌和茶文化旅游资源:四百多年前英国商人来此开设茶庄,仅存五峰境内的“茶马古道”被列为全国文物普查十大新发现;“采花毛尖”为中南海专供茶,拥有“湖北名茶第一品牌”“中国驰名商标”等桂冠;“五峰宜红茶”获国家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认定,民居特色鲜明。万里茶道研究专家严明清、刘晓航等学者,从五峰古茶道遗存的完整性和稀缺性等方面,证实五峰确是湖北5个万里茶道沿线城市之一。县人大常委会积极参与,促成2016湖北发展论坛暨“万里茶道与一带一路”学术研讨会在五峰召开,决定将全面启动五峰万里茶道申报世界遗产工作,推动五峰茶进入“万里茶道”体系,构建以汉口为中心,以赤壁和五峰为支点的中俄万里茶道经济文化旅游线路,将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所存遗迹纳入中俄万里茶道申遗保护地区。

  (二)认真落实代表建议,为文化建设提供强大动力。

  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南曲、满堂音、吹打锣鼓被誉为五峰曲坛三支花,傩戏、柳子戏、堂戏并称为地方戏三大品种,五峰板凳龙、五峰山歌和五峰民间故事资源十分珍贵。但保护和传承工作一直相对薄弱,引起部分代表的关注,连续提出一些相关的意见建议。县人大常委会收到代表建议后,把这些建议案列为重点建议案,及时交办,领导领办,实地督办,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自2015年起,自治县以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为契机,先后投资100多万元,挂牌建设传习所9个,建立传承基地14个,基地传承、校园传承、舞台传承、家庭传承、师徒传承日渐活跃。

  在全县开展“民族文化进校园、民间艺人上讲台”系列活动。为全县中小学配备非遗项目传承教学器材价值10万元;先后编辑两本以非遗为主的专用教材《容美遗风》和《捡拾民间珠贝》;2016年4月份,非遗保护中心集中开展传承教师规模化培训后,选派三十多名项目传承人奔赴16所学校开展项目传承教学活动,历时三个多月,取得显著效果。

  (三)有针对性行使立法权,为文化保护与发展提供保障。

  近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十分重视民族立法工作,注重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根据本地文化资源传承保护和开发利用的实际,全面开展立法调研,加快文化立法进程,确保自治县文化建设有章可循。

  在专题调研中,我们发现,我县文化保护和发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和产业、旅游等方面融合不够,尚未出台相关产业发展规划,未建立产业发展制度,文化遗产推动本地旅游、经济发展的效应尚不明显,政策引导和法律保护尚有缺失。必须加大民族立法步伐,加大对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民居、革命遗址的保护,对民俗文化产业园、红色旅游、万里茶道精品旅游等产业发展方面的规划和投入,加快本地特色文化资源转化为经济优势的步伐。

  目前,县人大常委会已将《自治县非遗保护条例》、《自治县特色民居保护条例》、《万里茶道五峰段保护条例》列入县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民族立法相关工委和县直相关部门已开展立法前期调研,启动了相关立法程序。

  (四)注重实效行使监督权,让文化成果惠及人民群众。

  县人大常委会把文化监督摆到应有位置,通过听取汇报、部门评议、实地视察、跟踪检查等多种形式,重点在推进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文化产业、培育民族和地方特色文化、改善农村文化条件等方面,开展监督工作,促使政府把有关文化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真正落到实处,确保县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形成的审议意见成为文化建设发展的“助推器”。

  现在,文化服务网络初步形成。全县建成8个乡镇综合文化站、109个农家书屋,落实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乡镇点8个、村级点92个,“两馆一站”全面实行免费开放,初步形成以“两馆一团”为龙头、乡镇综合文化站为枢纽、农家书屋为基础的三级联动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文化遗产保护逐步加强。全县共有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93个,其中已成功申报市级10个、省级9个、国家级4个,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300名,其中已跃升市级传承人78名、省级14名、国家级1名;拥有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00处,其中获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7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9处;民族习俗文化、饮食文化、建筑文化、宗教文化等都得到挖掘和保护。文化惠民工程不断深入。文化部门定期组织开展送书、送信息、送戏、送电影下乡活动,间断举办大型文艺调演活动,文化民生工作逐步走上正轨。各乡镇、各行政村纷纷利用节假日和农事时节组织“映山红节”、“ 插秧节”、“女儿会”等农民文化体育旅游艺术节,为全域旅游造势,丰富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成功举办 “情满江城 魅力土家”、 “武汉•五峰手拉手”文化交流、“我在茶乡等你来”北京演出等对外宣传活动,得到社会各界好评。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基本县情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地处湖北省西南部,与湘鄂两省六县市(石门县、松滋市、宜都市、长阳县、鹤峰县、巴东县)接壤。1984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是一个年轻的少数民族自治县。全县国土面积2372平方公里,辖5镇3乡、108个村(居)委会,总人口20.8万人,其中以土家族为主的少数民族人口占84.8%。

  五峰是典型的山区县。全境皆山,最高海拔2320米,平均海拔1100米,居全省第二;林特、水电、矿产、旅游等自然资源十分丰富。海拔2000米以上的高山有32座,占宜昌市的60%。发展潜力巨大,山地特色十分明显。一是生态资源得天独厚。全县森林覆盖率达81%,列全省县域之首,是湖北著名的“天然氧吧”,重要的“生态屏障”。旅游资源丰富,具有“土、凉、茶”特质。境内有“幽峡百里、奇峰三千”的4A级景区柴埠溪国家森林公园,有被誉为“世界动植物基因库”和世界自然遗产的后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有原始清新幽静的百溪河国家湿地公园,有“世界奇观”之称的五峰国家地质公园,有“世界之谜”白溢寨暑天冰穴,是湖北省著名的“旅游大县”。二是特色产业潜力巨大。茶叶、蔬菜、中药材等生态农业优势明显,是“中国名茶之乡”“全国重点产茶县”,“全国首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 “全国十大魅力茶乡”;独有树种“五峰红花玉兰”成功注册地理标志商标。三是工业经济稳步提升。2016年实现工业总产值57亿元。五峰民族工业园实现工业总产值20.72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64亿元,实现外贸出口550万美元。四是旅游发展持续向好。五峰被评为“2016年全国百佳深呼吸小城”; “绝壁越野—攀五峰挂壁山路”成功当选全国36条极致自驾游线路之一,国际滑雪场预计年底可以投入使用,县委正全力打造“中国自驾游第一县”品牌。五是交通条件相对便利。高速公路通达县城,宜昌东站距离渔洋关仅一个小时车程,通用机场正在建设之中。届时,五峰将进一步缩短与外界的时空距离。

  近年来,五峰始终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全县的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牢固树立“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利用自然禀赋特色发展、重视环境承载优化发展、拓展开发空间创新发展”理念,着力实施“生态立县、旅游富县、工业强县、开放活县、人才兴县”战略,办成了全国唯一由中央支持的县城避险搬迁、全国首例由贫困县主导的“飞地”扶贫工业园区、全省县域变化最大的公路交通改善等几件改写五峰历史的大事,涌现出“全国道德模范”罗长姐,“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罗官章等一批先进典型,实现了五峰跨越发展的历史性转折。

   

民族自治县(旗)基本情况统计表

单            位

湖北省五峰土家族自治县

年末总人口(万人)

20.8

主体少数民族(万人)

17.6

少数民族占总人口%

84.8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63.13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元)

33174

农牧业总产值(亿元)

37.57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亿元)

52.95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57.23

粮食总产量(万吨)

8.05

大小牲畜存栏数(万头只)

牛:0.8猪:22.5山羊:10.6

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元)

7931

地方财政收入(亿元)

4.31

一般预算收入(亿元)

3.24


 

传承民族文化,促进江华发展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江华瑶族自治县地处南岭腹地,潇湘源头,位于湘、粤、桂三省(区)结合部,与广东连州市、广西贺州市相邻,全县总面积3248平方公里,总人口52万,其中瑶族人口34万。1955年成立瑶族自治县,是永州市唯一的少数民族自治县,是全国瑶族人口最多、湖南省唯一的瑶族自治县,被誉为“神州瑶都”。 2016年,全县完成GDP102亿元,完成财政总收入11.35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4亿元,主要经济指标增幅连续五年居全市第一,绩效考核连续四年获全市第一。

  2011年县十一次党代会以来,我县确立了“四大战略”、“五个打造”发展思路,以打造“神州瑶都”为目标,作出把江华建设为全国瑶族文化“研究中心、传承中心、开发中心、展示中心”的战略决策。我们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2016年县十二次党代会进一步确立以建设“神州瑶都”为总揽,提出“大干五年,把江华建设成瑶族旅游城市;奋斗十年,把江华建设成瑶族中等旅游城市”的战略部署。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市人大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抢抓历史机遇,努力弘扬民族文化,民族文化传承与建设取得重要突破。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发挥职能作用,做传承发展民族文化的监督员

  作为地方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我县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了职能作用,促进了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发展。

  一是行使民族立法权保护和传承民族文化。我们通过制订和修订《江华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以下简称自治条例),使民族文化的传承和保护发展有法可依。《自治条例》中有3个章节共8条对传承和保护民族文化作了明确规定,如第四章第四十五条规定:(江华瑶族)自治县的自治机关重视历史文物和民族文化遗产的发掘、整理和保护工作,加强民族理论、历史、语言等方面的研究工作。今年我们又启动了《江华瑶族自治县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的立法工作,旨在通过法律的形式传承和保护民族建筑、服饰、歌谣、节庆活动等文化遗产。目前,已制订好立法方案,正向省人大申报立法计划。

  二是督办代表建议办理传承和保护民族文化。常委会将每年涉及民族文化传承与保护工作的建议确定为重点督办件,采取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相关办委集中督办等措施,不断加大督办工作力度,并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视察和跟踪检查,保证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落到实处。在去年召开的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上,收到县人大代表提出的民族文化建设方面的建议25件,约占代表议案、建议(意见)的15%。其中代表提出的 “关于保护和修缮古亭、古桥的建议”,引起了常委会的高度重视,被列为35号建议交有关部门办理,今年以来有关部门加大办理力度,制订规划,争取项目,投入资金,对一批古桥进行了维修和保护。又如,通过代表建议,停办的江华民族艺校2012年也得到复校,继续发挥培养瑶族文化人才的摇篮作用。前些年受市场化的影响,我县民族歌舞团因资金困难无法运转,面临解散的局面。通过代表提出建议和常委会督办,县财政将歌舞团列入全额拨款单位,使我县成功保留民族歌舞团,目前是湖南省保留的唯一一个县级民族歌舞团。

  三是运用重大事项决定权传承和保护民族文化。为传承和保护民族传统礼仪和习俗,拯救濒临失传的瑶族特色建筑风格、瑶族歌谣、舞蹈等民间艺术。县人大常委会运用重大事项决定权为民族文化的传承和保护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如在本届县人大常委会二次会议上,为了保护好民族特色古建筑,常委会作出了《关于批准县人民政府将沱江古城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的决议》,同意县人民政府融资6亿元,用于沱江古城的修缮和改造,目前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又如,在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三十五次会议上,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在全县开展穿瑶服、说瑶语、唱瑶歌、跳瑶舞活动的决议》。《决议》要求县人民政府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强化措施,抓好落实,使穿戴瑶族服饰、说瑶族语言、唱瑶族歌曲、跳瑶族舞蹈成为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窗口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生活习惯,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参与。

  二、积极主动作为,做传承发展民族文化的实干家

  县人大常委会发挥联系广泛、人才汇聚的优势,引导和动员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民族文化传承发展的事业上来。近年来,历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及班子成员,带头身体力行,以抓好瑶族文化传承发展为己任,做传承发展瑶族文化的践行者、实干家。

  一是致力瑶族文化资料整理和研究。为抢救收集整理流传在乡村的瑶族文献古籍,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专业人员深入乡镇村寨开展民族文化的田野调查,收集、整理、抢救“非遗”项目相关资料,初步建立了瑶族文化项目资料库,并协调湖南省瑶文化研究中心、县瑶学研究会等机构,加强瑶族文化项目的研究和资料整理出版工作。由人大常委会领导牵头,组织县文化馆专业人员,整理出版了《瑶族民间故事集》、《瑶族民间歌谣集》、《瑶族民间谚语集》以及《湖南江华原生态歌舞集》等书籍。县人大常委会还鼓励、支持本县瑶学研究者整理、出版了《瑶族历史览要》、《奏铛》、《瑶族祭祀盘王礼仪研究》等书籍。据不完全统计,至今,江华已出版有关瑶族文化的典籍、专著近20种。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著名画家、学者王孟义不仅亲自主持参与瑶族图腾园、江华火车站广场的文化创意设计,建造了世界最大的瑶族图腾坊、世界最大的铜铸瑶族长鼓,还编著出版了《瑶族盘瓠龙犬图腾文化探究》一书。

  二是致力搭建瑶族文化展示平台。节庆活动是传承发展瑶族文化的有效载体,每年农历十月十六日,江华利用瑶族传统节日——盘王节的机会,组织开展以瑶族民间歌舞表演、民俗风情、瑶族美食展览等为主的大型民族文化活动。每次节庆活动,县人大常委会领导都是活动的主要策划者和参与者,分别担任某项重要活动的总策划总指挥,将每一次盘王节办得隆重热闹又别具一格。我们邀请了全国12个瑶族自治县和全国112个瑶族自治乡的代表参加盘王节,经过多年的不断坚持和推陈出新,我县已将江华瑶族盘王节这一历史悠久、文化内涵丰富的民族节日,打造成全国瑶族共同的节日和湖南省传统节日文化品牌。

  为推介瑶族医药,今年端午节期间,县人大常委会又牵头举办了“神州瑶都首届瑶医瑶药文化旅游节”,吸引省内外游客10万人,向外界宣传和推介了“养在深闺待人识”的瑶医药。在举办旅游节的同时,我们还支持我县著名瑶医李如海出版了《神奇的瑶族医药》一书,得到医药界的广泛关注。

  为把瑶族文化进一步发扬光大,县人大常委会大力推进瑶族文化进校园活动,建议相关部门把瑶族文化作为我县中小学生素质教育的主要内容之一,把瑶族文化纳入课堂教学内容,在校园文化建设和各种活动中融入瑶族文化,并开设瑶族民间传统文化传承班。在县人大常委会的支持下,在县城沱江镇一小开展“瑶族文化进校园”课题研究,编写、出版了以瑶族文化为主要内容的校本教材、《盘王的故事》卡通连环画,还把瑶族长鼓舞编成课间操。常委会还督促县广播电视局录制了江华本土音乐唱片《大瑶山飞歌》,每天在广场播放,进一步宣传推介江华。

  三是致力发展瑶族文化产业。瑶族文化的传承发展,出路在于瑶族文化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县人大常委会牵头组织民宗、文化、旅游部门,加大对瑶族旅游景点和旅游产品的深度开发,让瑶族文化与旅游业发展结合起来。2011年,我县启动了湖南省一号水利工程——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建设,该工程共需搬迁安置移民近3万人,其中有90%以上的人口是瑶族人口,80%为贫困人口。县人大常委会支持县委县政府立足移民长远生存发展,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移民安置点建设要与新农村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民族风情旅游发展结合起来”的“三结合”思路,把水库扩建和移民搬迁作为促进江华旅游产业发展、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和移民脱贫致富步伐的历史性机遇来抓,根据《镇规划标准》对移民安置点进行高起点规划设计,将移民安置点建设成为移民安置区、特色景区和旅游服务区,打造成为移民就业创业、增收发展的致富平台。为解决“三结合”安置移民的资金缺口问题,县人大常委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六条关于“民族自治地方和自治机关根据本地方的情况,在不违背宪法和法律的原则下,有权采取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加速民族自治地经济、文化事业的发展”的相关规定,先后于2014年通过《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整合上级对口支援项目资金统筹用于涔天河水库扩建移民安置点建设的议案》,2017年通过《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整合易地扶贫搬迁和同步搬迁资金统筹用于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移民安置点建设的议案》,同意县人民政府整合国家保障性住房资金、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等项目资金,统筹用于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移民安置点建设。

  三、当好参谋助手,做传承和保护民族文化的助推员

  江华民族文化种类繁多,包括语言文字、音乐舞蹈、礼仪节庆、宗教信仰、传统医药、传统技艺、民俗礼仪等,如何传承和保护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我县人大常委会加强民族文化的调研,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为县委、政府传承和保护民族文化提供决策参考。

  一方面,在县委的领导下,积极参与传承民族文化保护工作。我县高度重视民族文化工作,成立了“神州瑶都建设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县委副书记、人大主任、政协主席、组织部长、统战部长、宣传部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家组、规划建设组、传统礼仪组、瑶歌瑶舞组、瑶医瑶药组、文学艺术组、民族文化遗产组、产业开发组等“一室八组”。县人大主任担任一个组的牵头领导,历届县人大主任都非常重视这项工作,定期召开会议调度民族文化建设工作,及时解决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在每年的瑶族盘王节上,人大主任担任祭祀组的总负责人,通过努力,每年都圆满、出色地完成了祭祀工作任务,并总结经验,组织有关瑶族文化专家学者编写出版了研究瑶族传统节日祭祀的书籍《瑶族祭祀盘王礼仪研究》。

  另一方面,加强对民族文化传承课题的调研,为县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针对县内瑶族传统文化资源丰富,但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工作有所滞后的现实,近年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调研活动,形成了调研报告,从领导机构、组织实施、财政投入等方面提出了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建议,县人民政府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的建议,加快推进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出台了《关于加强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搭建了以县瑶族研究学会为主的学术交流平台,以民族歌舞团、民族艺校和部分中小学为主的传承培训基地,把瑶族文化的传承与发展跟旅游有机结合,合理开发利用,有力地推动了非遗项目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目前,我县列入国家、省、市、县级非遗代表名录的达100项,其中,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项目2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项目5个,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项目16个,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项目58个。

  此外,我县人大常委会还组织人员对瑶族文化产业发展的市场营运机制进行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供县委决策参考。报告提出要通过运用市场机制,开发瑶族民间工艺品,壮大瑶族民间工艺品加工业,培育民间艺术经典旅游景区和民间艺术产业基地,走出一条文化推动旅游、旅游促进文化、文化旅游兴产业的发展新路子,使之成为文化产业新的增长点,从根本上促进瑶族文化的保护、传承与发展。

  在县人大常委会的主动参与、大力支持下,我县的瑶族文化传承和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对瑶族文化传承的总体规划性和统筹性有待进一步加强、民族文化产业化尚未形成等等。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学习和借鉴兄弟县(旗)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加大资金投入,确保瑶族文化的保护、传承、弘扬更上一个台阶。

  江华瑶族自治县简介

  江华瑶族自治县地处湖南省最南端,潇水源头,南岭北麓,全县总面积3248平方公里,辖16个乡镇,总人口52万,是一个集“老、少、边、穷、库、大”于一体的县份。

  一是革命老区县。江华古称冯乘,自汉武帝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置县,至今已有2100多年的历史。江华人杰地灵,孕育了中国共产党建党时57名党员中的两名早期党员李启汉、陈为人以及原中顾委常委、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江华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邓小平率领红七军、长征时的中央红军都曾在这里浴血奋战。2008年被认定为革命老区县。

  二是瑶族自治县。瑶族是全国56个民族中人口数量排13位的民族,总人口300万,其中国内270万。江华总人口52万,其中瑶族人口34万,占全县人口的67%。1955年成立瑶族自治县,是湖南省唯一的瑶族自治县,是全国12个瑶族自治县中瑶族人口最多的县,原全国人大副委员长费孝通称之为“神州瑶都”。近年来,县委、县政府致力于把江华建成中国瑶族文化的研究中心、传承中心、开发中心和展示中心”,建有天下瑶族第一殿盘王殿、建有世界最大的瑶族图腾坊、建有世界最大的瑶族铜铸长鼓,拥有湖南省唯一的县级民族歌舞团和民族艺术学校,《瑶族长鼓舞》《盘王大歌》被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被评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三是省际边界县。江华位于湘、粤、桂三省(区)结合部,是湘粤、湘桂对接的门户县、桥头堡。县城距长沙460公里、距广州370公里、距南宁530公里,到永州零陵机场140公里,到桂林两江国际机场200公里,到郴州高铁站180公里,到广西贺州高铁站90公里。洛湛铁路穿越县城,G207线贯通南北,S355线横穿东西,随着厦蓉高速、二广高速、道贺高速、桂广高速、贵广高铁的建成通车,江华的交通区位优势日益凸显。

  四是国家贫困县。江华从2001年被确定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2011年被确定为新一轮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2014年初识别贫困人口10.34万人。县委、县政府把脱贫摘帽作为最大的政治责任、历史责任来抓,至2016年底,全县共减少贫困人口6.5万人,20个贫困村脱贫摘帽,贫困发生率由2014年初的24.1%下降到2016年末的8.6%。2015年我县扶贫综合实绩考核在全省51个贫困县中排第四、2016年排全省第一。

  五是库区移民县。江华是湖南省水利一号工程——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所在地。该工程是集农田灌溉、耕地开垦、防洪发电、饮水安全、航运、旅游开发和改善生态环境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水利枢纽工程,是重大节水供水工程和公益性工程。工程于2012年8月正式开工,总投资约130亿元,扩建后总库容15.1亿立方米;电站装机20万千瓦,年平均发电4.57亿度;设计灌溉面积111.46万亩;枯水期可为湘江下游长株潭河段补水2.77亿立方米。水库扩建后将形成70多平方公里的湖泊、形成200多个岛屿和半岛,是江华未来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是江华旅游的核心景区,现已成功创建涔天河国家湿地公园、潇湘源国家水利风景区、大龙山省级森林公园。

  六是资源大县。江华资源丰富,天上有风能、山上有森林、山下有水能、地下有矿产。全县风能可开发量100万千瓦以上;全县森林覆盖率76.7%,林区达到85%,活立木蓄积量1600多万立方米,有原始森林和原始次生林50余万亩,有红豆杉、摇钱树、金丝楠木、穗花杉、原始檵木林等名木古树,是我国南方重点林业县、湖南省林业十强县;境内水能可开发量100万千瓦;有大型稀土矿,有中型铜铅锌矿、钨锡矿、铀矿和铁矿。境内山雄、水秀、洞奇、林幽,冬暖夏凉、气候宜人,空气中负氧离子含量最多处每立方厘米达10万个,素有“天然氧吧”、“华南之肺”的美誉,是旅游观光、休闲度假的理想胜地。

  近年来,在党的民族政策光辉照耀下,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委、县政府抢抓机遇、创新机制,以小康建设为总揽,走出了一条民族地区科学赶超的新路子。2016年,全县完成GDP102亿元,突破百亿大关,同比增长9.5%;完成财政总收入11.35亿元,跨过十亿门槛,同比增长18.13%;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4亿元,迈上百亿台阶,同比增长17.5%;完成规模工业增加值28亿元,增长8.6%;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1.8亿元,增长12%;实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812元,增长10.1%;实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561元,增长10.5%。近年来,全县共获得国家级荣誉40余项、省级荣誉80余项,成功创建了全国文明县城、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县、全国绿化模范县、全国平安畅通县、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等。

民族自治县(旗)基本情况统计表

单            位

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

年末总人口(万人)

52.67

主体少数民族(万人)

38.66

少数民族占总人口%

73.4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102.4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元)

19444

农牧业总产值(亿元)

28.6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亿元)

107.9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104.2

粮食总产量(万吨)

21.9

大小牲畜存栏数(万头只)

62.1

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元)

8561

地方财政收入(亿元)

11.4

一般预算收入(亿元)

7.96


 

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 助推民族文化传承和发展

湖南省麻阳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文化是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是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优秀民族文化是一个民族、一个地方、一类人群的“乡愁”载体。麻阳历史上素有“苗疆前哨”之称,自1988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苗族自治县以来,自治县历届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加强民族文化遗产保护,推动民族文化传承发展,促进民族文化弘扬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民族地方的文化繁荣昌盛、民族团结进步和社会经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从开展民族立法入手,为民族文化保护和传承提供法制保障。

  加强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法律保护是繁荣和发展少数民族文化的迫切需要,是增强民族地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迫切需要,有利于维护文化的多样性。民族文化保护,立法当先行。在自治县成立的29年里,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地方民族立法工作,立足县情,突出特色,不断提高民族立法质量。截至2016年底,共制定《自治条例》1个,修改《自治条例》1个,制定单行条例2个。这些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对于全面有效地行使自治权,推进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推动依法治县进程、保护和传承民族文化做出了积极贡献。如,自治条例规定,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保障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改革自己风俗习惯的自由。”“自治县发展具有民族特色的文化、体育事业,重视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和民间艺术创作,丰富各族人民文化、体育生活。自治县发展广播、电视、文学事业,保护历史文物和名胜古迹,发掘和弘扬民族文化遗产。”“自治县重视民族传统医药的发掘、整理和应用。”“每年公历十一月一日为自治县成立纪念日。”如,《麻阳苗族自治县城镇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城镇规划和建设应当遵循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保护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存,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其建筑风格应当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体现自治县的民族文化和地方特色。”如,《麻阳苗族自治县柑桔产业发展条例)》第七条规定,“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麻阳柑桔的宣传,鼓励单位和个人挖掘麻阳柑桔历史文化,开展文艺创作和旅游活动,提升麻阳柑桔品牌知名度。”今年,我县人大常委会正在着手《麻阳苗族自治县饮用水源地保护条例》的调研、起草和论证工作,拟将民族村寨的古水井、天然风景林等通过立法保护起来。

  二、从行使重大事项决定等职权入手,为民族文化建设发展提供强劲推力。

  当前,民族文化发展进入了崭新阶段,同时形势发展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县人大常委会对涉及民族文化建设的重大事项,在充分调研论证、认真审议的基础上,适时做出决定或决议,同时通过听取专题汇报、实地视察、跟踪检查、调查评议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各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促使政府把有关民族文化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真正落到实处,使人大作出的决议决定、形成的审议意见成为民族文化建设发展的“助推器”。一是做出相关决议决定。2009年12月,县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我县县城建筑特色及风貌控制规划的议案》,会议同意批准这个议案,做出了县城建筑特色及风貌控制规划的决议。在苗乡县城,大力实施苗族文化建筑特色及风貌控制规划,着力建设一座繁花似锦、特色鲜明之城。二是扎实督办相关议案。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全县民族文化建设,提出了“关于加快推进文化强县建设”的议案,受到县委、县政府的高度关注,县政府制定了《文化强县战略实施纲要(2010—2015年)》,并通过广泛调研,制定了以县城为轴心,以锦和、郭公坪、尧市和吕家坪、兰里等乡镇为两翼,以岩门—石羊哨、谷达坡—板栗树、黄桑—栗坪三条线为补充,使民族文化设施加快向基层延伸,确定了全县民族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一轴、两翼、三线”的发展格局。三是倡议并启动苗汉双语教学。2012年5月,全国苗族自治县人大工作联席会第八次会议于麻阳召开,会上,我们发出了《关于推广使用苗族语言文字倡议书》,广泛征集了意见,形成了会议纪要。与会的各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一致认为,语言文字是民族文化的根。挖掘、整理、拯救、规范和弘扬苗族语言文字,很有必要,势在必行。随后,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从松桃县择优聘请两名教师来麻阳“支教”,先后在县民族小学、县富洲小学进行“双语教学”实验。通过传授苗语,架起了各地苗族同胞的情感桥梁,培育了青少年对苗族母语的认知和理解。四是听取和审议相关专项工作报告。在扎实开展民族文化调研的基础上,2016年9月,县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麻阳苗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常委会教工委的《关于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调查报告》,提出了要加强宣传,充分认识到“非遗”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理顺管理体制,完善“非遗”保护工作机构;加强“非遗”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在保护中探索“非遗”产业化的新路子等审议意见。通过政府及相关部门社会团体的努力,到目前为止,全县共有43个项目列入省、市、县级人民政府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其中省级2项(麻阳花灯戏、麻阳盘瓠祭)、市级3项(苗族饱冬节、平安荷灯节、水车)、县级38项(麻阳民间绘画、麻阳苗医苗药等)。五是认真开展调查和评议。县人大常委会不断加强对民族文化建设各项工作的监督,并积极建言献策,为促进全县民族文化发展繁荣做出了积极贡献。先后对县文化局局长进行述职评议、对文化部门进行工作评议和调查,并对文化市场管理进行明查暗访等,推进了城乡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县图书馆、花灯戏剧团、文化大楼实现了整体搬迁,完成了全县321个农家书屋建设,新建了5个乡镇综合文化站,新建县文物局办公室和修缮滕代远纪念馆,对青少年民族文化活动中心服务功能进行了扩建。

  三、从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入手,为民族文化弘扬提供群众基础。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具有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特点和优势。县人大常委会始终抓住代表这个根本,认真做好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的作用,凝聚各方力量推动民族文化建设发展。一是充分发挥代表的宣传引导作用。通过举办讲座、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代表进行民族文化建设相关内容的培训,同时,组织代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大力宣传民族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等内容,统一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热情,为加快民族文化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氛围。二是充分发挥代表的参与决策作用。组织代表抓住民族文化建设中带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的重大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收集各方面的意见,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并通过抓好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充分发挥代表的出谋献策作用。如,为督办多名人大代表联名所提的《关于突出民族特色,大力开展城区综合改造的建议》,县人大常委会督促政府部门聘请全国一流水平的上海同济大学设计院启动了县城总体规划第四轮修改工作。如,通过督办《关于加大对农村文化娱乐活动的支持力度的建议》代表建议,政府相关部门组织了“幸福怀化 美丽麻阳”大型群众文艺汇演、“文化贺新春”广场文化活动。组织开展了“送戏、送电影、送图书下乡”活动。安排人员常年深入基层,指导各类传统民族文化活动开展。三是充分发挥代表的模范带头作用。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调动代表的工作积极性,鼓励和引导代表积极参与和支持民族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麻阳作为“中国冰糖橙之乡”、“中国长寿之乡”、“中国现代民间绘画之乡”,民族文化底蕴厚重。打造独具苗乡特色的文化品牌已成为我县浓墨重彩的一笔,诸多人大代表在做实民族文化与经济发展的融合中大展风采。

  四、从执法检查和融资平台入手,为民族文化发展提供“人”“财”保证。

  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发展离不开人才的培养和财力的支撑。县人大常委会从本地实际出发,做了一些富有成效的工作。一是充分运用执法检查成果。自自治县成立以来,在多次配合全国、省、市人大开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简称“一法两规定”)过程中,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充分运用执法检查成果。针对民族文化传承艺人的缺失和队伍不稳定的现状,为使麻阳花灯戏不再失传,使花灯剧团演员吃下“定心丸”,免除后顾之忧,县人大常委会积极努力,多方协调,于2005年将17名剧团骨干纳入了县财政全额供养。并要求县财政每年下拨专项经费39万元给县花灯戏剧团,用于扶持传统剧目的再创造。此外,还要求财政积极扶持麻阳民间绘画的传承。2012年县里成立了独立预算编制单位“麻阳现代民间绘画画院”,核编全额人员3人,县财政每年预算专项经费5万元。二是充分运用融资平台。2001年以来,县人大常委会督促县政府在财政十分拮据的情况下,逐年先后预算安排近5亿元资金,建设了锦江广场、苗乡风雨桥、锦江阁、青少年民族文化活动中心,形成了具有鲜明地域特色、民族特色和浓郁生活气息的苗乡城市建筑靓丽景观。为进一步打造民族文化及旅游名片,今年来,县人大常委会抢抓发展机遇,审议批准麻阳冰糖橙标准化示范园项目、麻阳县口子镇建设项目、麻阳县城街道立面改造项目、麻阳尧里河苗族风情街项目(占地292亩,项目总投资30亿元)、县五馆一中心建设等项目建设的政府购买服务,融资总额达50多亿元,为夯实民族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证。

  “越是民族的,越是世界的。”对于我县优秀的传统民族文化,还需进一步挖掘整理,还需进一步发扬光大。过来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为此做了一些工作,但与各兄弟县(市、旗、区)相比,我们的工作还有许多欠缺和不足,借此机会,我们将认真学习各兄弟单位的好作法、好经验,不懈努力,不断探索,不断创新,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着力促进我县民族文化的弘扬和传承。

   

  湖南省麻阳苗族自治县情况简介

  麻阳苗族自治县位于湘黔边界的湖南省西部、怀化市西北部,地处雪峰山和武陵山脉之间,属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试点县。全县总面积1568平方公里,辖19个乡镇(管理处)、221个村(社区),人口40.5万,其中苗族占80.2%,是全国五个单一苗族自治县之一。

  麻阳历史悠久,人文荟萃。唐武德三年(公元620年)置县,至今有近14OO年历史,1988年经国务院批准实行自治,设置麻阳苗族自治县。麻阳人杰地灵,人才辈出,培育出明代清官――太仆寺卿满朝荐、新中国首任铁道部长滕代远、湘南起义领导人陈佑魁等历史名人和革命先辈。区位优越,交通便捷。地处怀化、吉首、铜仁3大地级城市中心点上,毗邻凤凰,距怀化40公里、吉首60公里、铜仁95公里,离芷江机场75公里、铜仁凤凰机场73公里,2O9、354国道交汇于县城,焦柳、渝怀铁路和包茂高速公路贯穿境内,即将开工的张吉怀高铁在麻阳设站,素有“黔滇门户、苗疆前哨、武陵码头”之称。物产丰富,生态良好。盛产粮食、油料、柑桔、黄桃、金秋梨、刺葡萄、猕猴桃、西瓜、蔬菜、白鹅、麻鸭等农产品,是湖南有名的“水果之乡”“粮食生产标兵县”、享誉全国的“冰糖橙之乡”“蔬菜产业重点县”,麻阳柑桔、麻阳白鹅分别被评为“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森林覆盖率达66.5%,为“全国生态示范县”“全国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县”“中国最美养生栖居地”“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宜居的生态环境、天然的营养食物、和谐的社会关系,孕育了麻阳世所罕见的长寿奇观,全县人口平均寿命75.6岁,高出全国水平3岁,现有百岁寿星46名,2O07年被命名为“中国长寿之乡”。文化独特,底蕴深厚。 盘瓠祭和花灯戏被列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间绘画蜚声国内外,先后有16幅作品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出版物上发表、400多幅作品参加海内外展出、26幅作品被中国美术馆和中国民间美术博物馆永久收藏,1988年被命名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民族自治县(旗)基本情况统计表

单            位

湖南省麻阳苗族自治县

年末总人口(万人)

40.5

主体少数民族(万人)

32.48

少数民族占总人口%

80.2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70.81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元)

20245

农牧业总产值(亿元)

26.5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亿元)

61.5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56.86

粮食总产量(万吨)

10.96

大小牲畜存栏数(万头只)

22.64

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元)

6763

地方财政收入(亿元)

4.48

一般预算收入(亿元)

2.97


 

充分发挥人大作用

助推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传承与发展

   

湖南省新晃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民族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精神力量。利用、保护、传承和发展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对于促进和推动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健康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和作用。但是,如何做到怎样保护、保护什么,谁来保护,让各自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永放光彩,倒是面临诸多困难。近年来,新晃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在努力争取县委重视、支持的前提下,积极发挥人大作用,不断探索实践,走出了一条助推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的法治之路,谱写出了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与发展的人大篇章。

  一、发挥人大立法作用,为文化传承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研究中国文化存续现象,有一个关键的东西:就是在规矩中延续,靠家规、族规、行规来维系着社会运行。中国千年文化没有断裂,关键是规矩束缚力一直存在。进入现代社会,作为一个少数民族县的民族民间文化如何传承,靠传统的束缚力是不够的,应该依靠法律法规。

  发挥立法优势,找准保护工作切入点。一个少数民族地方,最具有特色和代表性的东西就是民族文化,它是民族的魂。我县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和其他兄弟民族县一样,资源丰富,瑰丽多彩。全县有国家级非遗保护项目侗族傩戏“咚咚推”一个,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处(23个点)、市级文物3处、县级文物35处。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变迁,以及多元文化的全方位、立体式冲击,我县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正面临着日渐消失的危险。尤其是依靠口授和行为传承的文化遗产、传统技艺等已濒临绝灭,一些有民族文化特色的古镇古村古寨正面临消亡,那份乡愁正在离我们远去。面对这一困境,回避、逃避不是我们的选择。我们认真寻思,最终还是民族自治县的“半个立法权”,给出了最佳解决方案。我国宪法、立法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但需经省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我们从立法的角度介入我县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工作,获得了社会各界的认可和支持,从根本上解决了依法保护问题。

  出台保护条例,定制民族文化“护身符”。基于我们自身既有立法权力的先天优势,又有民族文化保护立法的客观需求,2013年初,我们将制定保护条例纳入立法计划。通过广泛调研、征求意见,多次向省市人大请示汇报,邀请专家论证指导,历经20余次的反复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了《新晃侗族自治县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经我县人代会全票通过,并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2015年4月起正式实施。《条例》共三十一条,涉及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范围、管理与保护、认定与传承、研究与利用、奖励与处罚等方面,对我县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进行了较为全面系统的规定。《条例》的出台,从地方法规角度解决了我县民族民间传统文化怎么保护,保护什么,谁来保护以及经费保障等方面的问题,使我县民族民间传统文化有了量身定制的“护身符”,有了法制保障和法律支撑,进入了法治保护轨道。

  二、发挥人大监督作用,为文化传承发展注入全新动力

  我县民族文化尽管有了法制“护身符”,但能否真正得到依法保护、传承与发展,还需要人大发挥监督作用,持续发力,跟踪问效,为民族文化传承发展注入全新动力,才能保证《条例》的贯彻落实,推动民族文化保护工作走上法治正轨。为此,我们综合运用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审议监督、执法检查、督办代表建议等手段,切实加强对我县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的监督。

  会议审议监督。通过主任会议、常委会议对《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开展审议监督。《条例》颁布三个月后,县人大主任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条例》贯彻落实情况专题汇报,并提出了建议意见。四个月后,县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报告。一年零三个月后,县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再次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条例》的情况报告,并听取了县人大执法检查组关于《条例》的执法检查情况报告,提出了审议意见。一年零五个月后,第二十八次常委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条例》执法检查指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并表决获得通过。今年,我们继续安排主任会议专题听取《条例》实施情况汇报。

  执法检查监督。充分利用人大法律监督职权,在《条例》颁布实施第二年,将《条例》纳入执法检查内容,分层次多领域跟踪政府及部门落实《条例》情况,形成报告提交县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形成审议意见交政府办理,并在两个月后常委会专题听取执法检查整改情况报告。通过法律监督手段,助推《条例》落地生根,见到实效。在人大的推动下,政府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新晃侗族自治县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的实施意见》,完成了“两规划一目录”的编制工作,制定了文化传承人培养计划、扶持政策以及申报程序、认定标准等具体实施办法,为民族文化保护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督办建议监督。我县《条例》的出台,唤起了全县群众,特别是少数民族群众的文化自觉和自信,并积极参与到全县的文化保护和发展当中。近两年如侗族标志性建筑、风雨桥、鼓楼等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官办民俗博物馆、民办侗族农耕博物馆相继建成;民族文化进校园、进社区如火如荼。与此同时,代表们的民族文化保护意识也得到了不断增强。近两年来,代表提出的涉及到民族文化保护的建议有7件之多,常委会每年都会将其中一、两件列为重点建议督办。将代表们所提的涉及文化类的建议,交办好、督办好,有条件的落实好,使代表们的建议办理,成为一朵朵民族文化之花,竞相绽放。

  三、发挥人大自身作用,为文化传承发展贡献人大力量

  作为民族自治地方人大,我们不仅充分发挥立法、监督职能作用,而且还充分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作用,积极参与到本县的经济、文化建设之中,在工作中发出人大声音,诠释人大故事。为使《条例》有效实施,我们人大同样积极参与了民族文化保护工作。

  组织编撰民族文化记录图册。结合《条例》出台,我们组织编撰了《美丽侗乡——新晃侗族自治县民族民间传统文化记录图册》。该图册由我们人大牵头组织编撰,以图片的形式集中展示了我县侗民族及其他民族风俗、建筑、服饰、饮食、生产生活用具、古村落等地域风情和传统民族文化,以图片记录文化、以图册宣传推介我县民族民间传统文化。

  组织开展特色村寨评选活动。以湖南省人大开展的“民族团结进步行动”为平台,积极配合湖南省人大民侨外委开展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创建评选活动,组织代表参与投票推荐评选,推动我县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目前,我县获评“湖南省首届美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1个,获评“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2个。同时由县人大领导牵头负责龙溪古镇保护与开发项目,历史三年,保护了古镇风貌,逐步恢复了古镇记忆。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和发展,是一份十分艰辛而又神圣的工作。我们深知,文化的形成需要一定的土壤、水分和时间的积累,而这些条件性因素在不断地丢失,但不管怎样,只要带着一份情感,一份责任,在继承和发展上找到一个合理的切入点,在法制的框架内,真正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宣传教育到位、基础工作到位、资金保障到位,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就一定会大放光彩。

   

  湖南省新晃侗族自治县县情简介

  新晃侗族自治县位于湖南省最西部,东连芷江侗族自治县,南西北三面与贵州毗邻。全县总面积1508平方公里,辖9镇2乡,137个行政村和14个社区居委会。总人口26万,有侗、汉、苗、回等26个民族,其中侗族占80.1%。1956年成立侗族自治县,现为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试点县和省定革命老区县。2016年,实现生产总值54.12亿元,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732元,社会固定资产投资52.05亿元。全县2016年公共财政收入4.06亿元。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829元。

  这里区位独特,交通便利。是中国南方水上丝绸之路的途经之地,是“川、滇、黔之孔道”,素有“湘黔通衢”、“滇黔咽喉”之称。湘黔铁路株六复线、320国道、沪昆高速公路穿境而过,沪昆高铁过境设新晃西站,高铁至湖南省会长沙约两小时车程,县城距芷江、铜仁机场分别只有40分钟、1小时车程。县内通达通畅率达100%。

  这里气候温和,资源丰富。地处武陵山与云贵高原苗岭余脉之吻合地带,海拔多在500—1100米之间,全县最高峰天雷山海拔1136.3米,属典型之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境内森林覆盖率达69.07%,红豆杉、银杏、右旋龙脑樟等“国宝”级树种呈群落分布。重晶石、钾长石、铅、锌等矿产资源蕴藏丰富,其中,钾长石储量9亿吨,重晶石储量2.8亿吨,为全国特大型优质矿藏。水能资源丰富,是全国100个首批电气化县之一。农畜产品特色鲜明,新晃黄牛肉、新晃龙脑入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新晃侗藏红米入列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目录,成为湖南省唯一的全国首批国家地标产品保护示范区。

  这里风景秀丽,环境优美。境内山奇洞异河溪纵横,美景如画。夜郎大峡谷峰崖壁立、流瀑飞泉, 有“三十里幽谷,三十里画廊,三十里世外桃源”之美誉。仙人桥两峰对峙,溪壑幽深。古乐城松涛阵阵,清幽静谧。燕来寺祥云奇石,故事传奇。向家地悬棺横藏山崖,千古神秘。双狮峰古营盘倚峰伫立,俯瞰山城。凉伞公母岩鬼斧神工、叹为观止……

  这里民风淳朴,文化悠远。秦汉时期属古夜郎之地,夜郎文化源远流长。原始的稻作文化、竹文化、雀巢文化、傩文化遗风浓郁,傩戏“咚咚推”已入列国家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赶坳、晒歌、对酒歌、过尝新节、斗画眉、冲傩、唱七姐、侗垒等传统民俗代代相传。全县社会治安良好,已连续13年获评湖南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县,连续9年被评为湖南省平安县, 2013年底获“国家卫生县城”称号,现正积极创建国家级平安县城。

  这里,是中国钡都,中国湘西黄牛之乡,中国画眉鸟之乡;这里,是中华诗词之乡,湖南省历史文化名城;这里,是中国最佳休闲旅游县,时尚户外运动之城;这里,是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全国卫生县城……

   

民族自治县(旗)基本情况统计表

单            位

湖南省新晃侗族自治县

年末总人口(万人)

26

主体少数民族(万人)

20.83

少数民族占总人口%

80.1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54.12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元)

21665

农牧业总产值(亿元)

15.44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亿元)

49.41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52.05

粮食总产量(万吨)

8

大小牲畜存栏数(万头只)

33.2

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元)

6732

地方财政收入(亿元)

2.8

一般预算收入(亿元)

4.06


 

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 助推民族文化传承和发展

湖南省芷江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近年来,芷江侗族自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认识到传承和发展民族文化产业的重要性,通过依法履职行权,全力支持政府有关部门挖掘、传承、保护、运用和发展民族文化,为促进文物保护,推动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芷江历史悠久民族文化底蕴深厚

  芷江侗族自治县隶属湖南省怀化市,位于湖南省西部,地处武陵山系南麓云贵高原东部余脉延伸地带,东邻中方县、鹤城区,南接洪江市、会同县及贵州省天柱县,西连新晃侗族自治县及贵州省万山特区,北界麻阳苗族自治县及贵州省铜仁市。县城芷江镇距怀化市区仅37公里。素有“滇黔门户、黔楚咽喉”之称。

  芷江古属“五溪蛮地”,因著名诗人屈原“沅有芷兮澧有兰”而得名。远在旧石器时代,舞水沿岸就有原始人类活动。西汉高祖五年(公元前202年)始置无阳县,明清时曾为川、黔、滇、湖广总督府和偏沅巡抚所在地,乾隆元年(1736年)始称芷江县,1986年改为芷江侗族自治县。总面积2098.9平方公里,辖9镇9乡,总人口38.98万,其中侗族等少数民族人口占55.8%。 

  芷江历史悠久,人文荟萃。遍布旧石器、新石器时代的古文化遗址;出土的商周时期的编钟、青铜凤形器等珍品尚属罕见;宋代古城墙、护城河历历在目;明代所建的龙津风雨桥巍然横卧于舞水;内陆最大的妈祖庙——天后宫矗立于舞水之滨;文蕴丰厚的文庙和奎文阁等古建筑群分布于县城各处。另外,蜚声海外的第二次世界大战反法西斯胜利的标志性建筑——芷江抗战胜利受降纪念坊以及盟军第二大机场芷江机场、中美空军联队俱乐部、受降堂、中国工农红军第二、六军团司令部旧址、湘西剿匪烈士纪念塔等一大批纪念性建筑在境内熠熠生辉。

  芷江旅游资源丰富。县内有重点风景名胜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受降纪念馆、公坪中国侗文化城、蟒塘溪-明山风景区、罗旧花山寨、三道坑原始次森林自然保护区、天后宫、龙津风雨桥、杨溪云树、万和鼓楼群、索子街、云路街、黄甲街等。

  芷江民俗文化丰富多彩。比如有自己独特的年俗:到了腊月要打年粑、杀年猪、家家户户要打扫门庭、洗被套床单、置办年货、杀鸡鸭,贴春联。除夕那天,敬祭先祖,祭祀后,吃年庚饭,全家人要尽量赶回家一起吃,年庚饭很丰盛,青菜豆腐不可少,意寓做人要清清白白。吃年庚饭后,往往还要给耕牛、猫、狗、果树等喂年庚饭。又比如婚俗:不论是自由恋爱,还是他人说合,一般由男方请媒人到女方家说亲,得到女方父母的应允,才择日完娶。从提亲到结婚一般分为看小伙子(看妹崽)、看屋场、提开口糖、定婚、拜大年、择吉日、送彩礼、结婚等阶段。结婚那天,由“接亲婆”手提灯笼,背一床铺盖,把新娘接到新郎家。新娘进门时,全家回避。新娘进门后,坐在堂屋里的新凳上,由一位德高望重的老人念新婚词,向新婚夫妇祝福。新婚仪式后,新娘进入洞房,晚上男女老少闹新房,闹新房不分大小,尽情热闹。还有酒俗、丧俗、建房、饮食、歌舞等都有自己独特的风格。

  二、县人大充分认识到民族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首先,认识到文化是提升综合竞争力的重要因素。文化是流淌在每个人血液里的生活习惯和行为方式。先进文化是一个社会综合素质的体现,是一个民族立足于世界民族之林的基石。从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来说,文化都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存在和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文化能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力量凝聚,文化构成一个国家,一个地方的软实力。随着文化与经济、政治交融程度不断加深,经济中的文化含量日益提高,政治交往中的文化因素更加凸显,文化的商业价值日益增大,文化产品服务作为现代服务业的组成部分,成为独立的贸易形态,文化也成为一个国家或地区提升综合竞争力的重要因素。当今世界实践证明,谁占据了文化制高点,拥有强大的文化软实力,谁就能具有强大的综合竞争力,就能在竞争中赢得主动。韩国的“文化立国”,美国文化产品占其对外贸易首位,日本文化产业产值超过汽车工业,无不凸显了世界各国对文化发展的高度重视。在我国,文化已成为中央高度重视、全民普遍关心、社会各界热切关注的发展大事,文化发展已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

  其二,认识到文化是增强创造力和凝聚力的源泉。在经济、社会、科技迅猛发展的今天,文化的作用显得越来越重要。每个伟大的民族都有自己独特的文化,凝聚着这个民族对世界和生命的历史认识和现实感受,包含着这个民族最深层的精神追求和行为准则。一个先进的民族必然有先进文化作支撑。每一个民族的觉醒首先是文化的觉醒,意大利的文艺复兴、日本的明治维新、法国的启蒙运动是这样;中国历史上的历次革新变法,“五四”新文化运动,我们党的延安整风、真理标准大讨论等也是这样。正是这些文化运动,推动着各民族的革故鼎新、与时俱进和创新繁荣。

  其三,认识到丰富的精神文化是人民的热切期盼。我国现阶段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突出强调了人的需要包括物质和文化需要两个方面,文化也成为人们享受需要和发展需要的重要内容。人创造了文化,文化也创造了人,人的成长过程,实质上就是人与社会文化相互“认同”的过程。文化规范了人们的日常行为、调控了社会活动、培养了素质能力、提升了精神境界。当前,我国人民生活总体上已在向小康迈进,恩格尔系数即食品支出占个人消耗总额的比重显著下降,精神文化生活越来越成为人们的热切愿望。

  三、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积极促进文化产业发展

  1、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助推文化产业发展。实行人大常委会领导联系企业制度,加大对重点文化企业的调查研究,为政府决策建言献计,为企业做好政策咨询和法律服务,努力为全县文化产业发展提供及时有效的帮助。对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产业,人大代表要定期走访、跟踪服务,支持骨干文化企业形成对内对外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对外来文化项目,督促有关部门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提前介入、上门服务,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扶持招商引资企业与本地文化项目尽快形成生产经营能力。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建立文化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帮助文化企业拓宽融资渠道,争取地方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鼓励企业、个人、社会各界对文化产业加大投入,实现文化投资主体多元化、社会化和公共化。督促相关部门,提升宣传策划能力,鼓励开发新的广告宣传形式,利用政府门户网站、车载移动视频、路口广告牌、大型展会等渠道加大文化产品宣传力度,促进文化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2、推动乡镇文化建设,搭建文化活动平台。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文化活动室建设,搭建基层文化生活平台,大力推动乡镇文化建设。建成了集书屋、阅览、视频放映等综合功能于一体的村级文化活动室。在大部分行政村建成篮球、乒乓球、羽毛球、广场舞、健身器材等农民体育运动健身场地,使全民健身从基层抓起,为广大群众搭建好文化体育活动平台。

  3、挖掘“草根”文化资源,打造民族文化名县。芷江是国内外闻名的和平文化大县,通过成功举办五届中国.芷江国际和平文化节,文化积淀深厚,人文历史厚重,“草根”文化繁荣,剪纸、嫁歌、孽龙舞、合拢宴、铜雕、石雕、根雕等都是典型代表。近年来,县人大常委会领导牵头,对全县传统文化进行了全面收集整理,汇编成《历史芷江》《文化芷江》《人物芷江》等书籍,为传承和弘扬地方优秀传统文化发挥了积极作用。今后,将督促相关部门,加大力度,努力传承、创新、弘扬本土文化,如芦笙、孽龙舞、腾腾腔等,以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成为提升文化软实力的重要载体。建议注重投入,打造一支可进社区、能到乡村的文艺宣传队伍。建议政府实施特色文化走廊,建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强化对国家级、省级、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开发和利用,丰富地方文化内涵,大力推进芷江历史文化名城建设。

  4、做大做强文化产业,促进文艺创作繁荣。着重加强对文化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和重点文化项目实施的审议和监督,促进芷江文化产业发展。结合本地实际,站在高起点,放宽大视野,研判新形势,顺应大变局,积极支持创作和打造一批以“草根文化”为基础的特色地方文化,来弘扬芷江的和平文化、民族文化、生态文化、红色文化,来赞美芷江人的文化情结、文化品位、做人之道,来为唱响主旋律、打造新品牌奠定坚实的文化基础。督促政府抢抓国家发展机遇,以打造芷江历史文化名城为核心,争取立项引资,集聚民间资本,创建文化产业发展新平台;要“夯实基础,打造龙头,舞动龙身”,全面发展文化产业,形成良好的发展环境;加大对文化创意、网络文化等新兴文化企业的支持力度,出台优惠政策,形成一批有实力、有影响的本土文化企业;加快培育注册文化商标,帮助民族民俗文化、文化活动、文化创意等注册商标,提高产品价值,提升市场竞争力;抓住文艺队伍和人才培养,抓住学校、单位、社区和民间艺人,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文化活动,努力促进本土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

  湖南芷江侗族自治县情简介

  芷江位于湖南省西部,云贵高原东缘,区域面积2098.9平方公里,其中耕地45.4万亩(稻田33.5万亩),林地211万亩,辖9镇9乡,总人口38.98万,其中农业人口31万人,居住着侗、汉、苗、土家等25个民族,侗族人口占55.8%,属少数民族县、省级贫困县、革命老区县和比照西部开发县。芷江具有六个基本特征:一是建制历史悠久。自汉高祖五年(公元前202年)置县至今,已有两千多年建县史,其中县城芷江镇汉初到唐末六度为州治所在地,元初至清中叶两度为府治所在地。1945年8月,抗日战争胜利受降在芷江举行,芷江因此震惊中外、声名远播,成为抗战胜利受降历史名城。二是文化底蕴深厚。在千百年的历史积累和沉淀中,创造了和平文化、民族文化、宗教文化等丰厚而独特的地方文化资源。是湖南省“历史文化名城”。为发挥历史文化资源的现实作用,搭建与世界沟通交流的平台,着力挖掘、整理、提炼抗战受降文化资源,创造性地将抗战文化升华为和平文化,分别于2003年、2005年、2007年、2010年、2015年成功举办了五届具有世界性影响的“中国芷江·国际和平文化节”,和平文化成为芷江享誉中外的文化品牌。两岸交流与合作进一步加深,经国台办批准成为湖南省唯一的海峡两岸交流基地。三是旅游资源丰富。最具代表性的旅游资源包括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受降旧址、飞虎队纪念馆、太和塔、龙津风雨桥、天后宫、万和楼、文庙、明山道观、三道坑省级自然保护区、茅丛河漂流等人文自然景观。其中,受降旧址为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中国侨联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4A级景点,园内有中国唯一的纪念抗战胜利标志性建筑物——受降纪念坊;龙津风雨桥为列入吉尼斯世界纪录的世界上最长的侗乡风雨桥;天后宫为中国内陆最大的妈祖庙;万和楼为中国最大的侗族鼓楼群;三道坑省级自然保护区素有怀化“金鞭溪”之称。四是生态环境优美。芷江山青水秀,气候宜人,生态良好,环境宜居,沅水支流舞水河穿境而过,县城依山傍水,一湖两岸风光绮丽,是湖南省“文明县城”。全县森林覆盖率达65.5%,是国家级 “生态示范县”。近年来,芷江先后被评为“全国文化先进县”、“中国最佳休闲旅游县”、一生要去的66个“中国文化旅游大县”、全省重点扶持的20个国家级旅游强县之一和“2008年度湖南省旅游工作先进县”。五是区位优势明显。是我国东中部地区进入大西南的桥头堡和交通要道,沪昆铁路、320国道、沪昆高速公路、包茂高速公路、沪昆高速铁路穿境而过,怀芷高速公路已开始建设,芷江机场于2005年底复航,已开通长沙、广州、北京、上海、昆明等十余条线路航班,形成了铁路、公路、航空“三位一体”的交通网络。县城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和“省级文明卫生县城”,县城建成面积12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3万余人,全县城镇化率达34%。六是发展态势良好。2016年全年共完成地区生产总值99.59亿元,增长8.1%;完成公共财政收入7.25亿元,增长12.3%;完成地方收入5.19亿元,增长18.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7.9亿元,增长11.5%;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9亿元,增长18.0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211元,增长9.2%;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285元,增长11.5%。先后荣获全国生态示范县,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全国文化工作先进县,全国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先进县,全国党史工作先进县,中国著名文化旅游县,中国最佳休闲旅游县,全省为民办实事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呈现出经济快速发展,社会稳定和谐,人民安居乐业的喜人局面。

民族自治县(旗)基本情况统计表

单            位

湖南省芷江侗族自治县

年末总人口(万人)

38.23

主体少数民族(万人)

22.51

少数民族占总人口%

58.90%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99.59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元)

28666

农牧业总产值(亿元)

352923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亿元)

65.28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59.43

粮食总产量(万吨)

20.97

大小牲畜存栏数(万头只)

42.78

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元)

7285

地方财政收入(亿元)

7.25

一般预算收入(亿元)

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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