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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议程

发布日期:2011-01-14 作者: 人大办 字号:[ ]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议程

(2010年3月17日自治县七届人大四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1.听取和审查自治县人民政府县长吕学锋同志关于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的报告;

  2.审查和批准自治县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审查自治县200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09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0年县级财政预算;

  4.听取和审查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杨明寿同志关于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报告;

  5.听取和审查自治县人民法院院长黄正钢同志关于自治县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

  6.听取和审查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永华同志关于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

  7.审议《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旅游条例(草案)》;

  8.审议《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

  9.其他。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日程

  (2010年3月17日自治县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第1次会议通过)

  3月17日

  上午8:20  大会预备会议

  上午9:00  第一次全体会议

  1.自治县人民政府县长吕学锋同志作政府工作报告;

  2.自治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王平昌同志作关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旅游条例(草案)》和《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

  下午(2:30—5:30)  分组审议

  1.政府工作报告;

  2.自治县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0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3.自治县200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3月18日

  上午(8:30—12:00)  分组审议

  1.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旅游条例(草案);

  2.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

  下午(2:30—5:30)  第二次全体会议

  1.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杨明寿同志作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自治县人民法院院长黄正钢同志作法院工作报告;

  3.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永华同志作检察院工作报告。

  3月19日

  上午(8:30—10:40)  分组审议

  1.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自治县法院工作报告;

  3.自治县检察院工作报告;

  4.各项决议决定草案。

  上午(11:00—12:00)  第三次全体会议

  1.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文大同志作关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旅游条例(草案)》和《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

  2.通过各项决议和决定;

   3.县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尚云同志致闭幕词。

  会议日程如需临时调整,授权主席团常务主席决定。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0年3月19日自治县七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长吕学锋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自治县人民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0年工作总体部署和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并要求自治县人民政府认真抓好落实。

  会议号召,全县人民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中共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委的领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坚定信心、顽强拼搏,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首要任务,把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作为主攻方向,把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作为重要保障,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前提,努力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把长阳建成中国最美丽的山水画廊、最具浓郁巴土风情的文化名疆、充满经济活力的财富宝地、中外游客心驰神往的梦境家园、人民幸福指数不断提升的和谐社会而努力奋斗!

政 府 工 作 报 告

——2010年3月17日在自治县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

县 长  吕学锋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自治县第七届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09年的工作回顾

  2009年,我们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和县政协的有效监督和大力支持下,紧紧依靠全县人民,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带来的严峻挑战,坚守信念、坚定信心、化危为机、迎难而上,全县经济社会继续呈现出增长速度加快、质量效益提升、发展后劲增强、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势头。

  (一)狠抓项目保增长,经济建设快速推进。

  一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以项目建设为抓手,大力实施“双百工程”,促进了县域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全年预计实现生产总值54.75亿元,增长12.5%。财政总收入3.93亿元,增长11.5%;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94亿元,增长14.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839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282元,分别增长7.8%和10.5%。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42.59亿元,比年初增加7.9亿元;各项贷款余额20.51亿元,比年初增加5.52亿元。

  项目建设如火如荼。——大力实施“一村一品”计划。全面推进百万亩木本油料产业大县建设,建设了13个木本油料专业村,带动发展优质核桃、油茶等基地2.23万亩,建成了首个现代化育苗基地。倾力打造“中国魔芋之乡”和“中国优质绿茶之乡”,魔芋基地达到3万亩,新发展茶园1万亩、甜玉米基地2万亩,投资近600万元建设了渔峡口镇布政村、资丘镇九龙村等3个烟叶新村,基地面积突破1万亩,农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加快建设全省山羊养殖板块基地,出栏生猪65万头、山羊35万只。——抢抓构建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机遇,全面启动了清江画廊国家5A级旅游景区和天柱山、兰草谷国家4A级旅游景区创建工作。先后投资近4000万元,进行清江画廊景区道路黑化、中华巴土圣山一期改造和麻池苏区遗址修缮。新推出了清江画廊麻池古寨“红色之旅”。新建造了2艘豪华仿古游船。启动了旅游码头风情街改造和都镇湾镇庄溪村省级旅游名村建设。——投资近3亿元的火烧坪铁矿开发一期工程基本建成,达产后可年创税收1000万元以上。长阳新城、北纬30度岛、清江古城、京兰三源水泥余热发电、愚人岛、白虎垄廪君陵等重点项目和一致魔芋、巴山富硒茶系列产品开发加快推进。湖北华饴木本油脂有限公司、湖北丰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湖北任森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宜昌玮鸿茶叶有限公司、河南中大生物有限公司和长丰电站、二岔口电站、林森矿业开发等项目成功落户我县。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9.8亿元,增长39.4%。

  经济实力显著提升。——工业经济快速发展。用足用活民贸民品贷款贴息优惠政策,新增民贸企业126家,贴息贷款余额3.82亿元,贴息金额500万元。出台了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科技贷款贴息政策,贴息贷款余额1500万元。充分发挥中小企业投资担保平台作用,累计为17家企业提供担保贷款1.31亿元。全力支持京兰三源水泥有限公司、蒙特锰业有限公司、铠榕锰业有限公司、清江化工公司和清江电气公司等企业进行新产品研发和技术改造,出台了支持科技人才到企业就业的激励政策。新增规模以上企业17家。实现县属工业总产值25亿元,增长28.5%。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下降了4.8%。——农业发展势头强劲。大力实施精品工程,成功举办了高山蔬菜、清江椪柑等特色农产品推介活动,特色农业市场竞争力显著提升。“火烧坪”高山蔬菜荣登2009湖北十大名牌农产品榜首,“土家嫂”成为省著名商标,常家洞牌毛尖茶荣获省十大旅游特色农产品称号。我县被授予全国首个“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县”,火烧坪乡成功创建为宜昌市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全县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达到153家,常家洞茶叶专业合作社被评为“全省十佳农民专业合作社”。省、市、县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达到26家,清江绿色食品公司和一致魔芋公司被认定为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填补了我县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空白。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23.14亿元,增长9.96%。——生态文化旅游业亮点纷呈。成功举办了“盛世伟业杯”长阳土家文化旅游节暨2009第四届长阳·清江画廊横渡接力挑战赛、世界模特大赛清江画廊摄影采风、纪念黎化南将军诞辰100周年和“关公号”游船首航式等活动,开通了清江画廊旅游专列,清江画廊被确定为中国首个公开水域横渡段位通段基地,清江风光首次在中央电视台《朝闻天下》栏目强势推介,清江旅游的品牌效益进一步凸显。全年共接待游客135.8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5.8亿元,分别增长11.3%和15.3%,我县被表彰为“2009年度全省旅游发展先进县”。在旅游业的强力拉动下,第三产业蓬勃发展,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9.23亿元,增长19.9%。

  发展活力明显增强。——各项改革深入推进。稳妥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建立了县乡村三级农村土地(林地)流转服务平台,榔坪镇香龙山林场等农村资产资源成功实现流转增值。继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完善“以钱养事”工作机制,“三农”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构建了矿产品税费征管一体化实时监控系统,税收征管进一步强化。稳步推进企业改革,妥善安置职工290人。——对外开放成效显著。成功引进投资500万元以上的项目13个,协议投资额31.4亿元,到位资金6.4亿元,其中投资过亿元的项目6个。新增具备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3家,达到20家,外贸出口1334万美元,增长69%。——政策争取硕果累累。抢抓国家扩内需、保增长政策机遇,共争取2009年新增中央投资项目55个,总投资1.6亿元,落实各级无偿资金1亿元以上。积极对接省“616”工程对口支援工作,共争取省市承诺帮扶项目47个,资金3221万元。争取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政策取得重大进展。我县被纳入省三峡对口支援范畴。积极处理隔河岩工区移民安置遗留问题。认真落实移民后扶政策,发放扶持资金1200万元,实施扶持项目189个。争取各级财政扶贫资金1286万元,完成了15个整村推进重点贫困村和5个重点老区村等建设任务。及时发放各类惠农补贴4482万元。

  (二)倾尽全力保民生,社会建设不断加强。

  一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加强社会建设,切实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社会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

  城乡建设成效显著。——加快推进了龙津星城、清江山水和清江路、龙津路改造等重点项目建设,完成了新桥农贸市场、城市社会福利院、三里店经济适用房建设和沪渝高速龙舟坪接线路亮化工程,启动了长阳新城、长阳清江市场、亲水平台三期建设,城市品位大幅提升。——乡镇集镇建设步伐加快。实施了大堰、资丘、火烧坪、榔坪、贺家坪等乡镇集镇饮水工程改造。完成了磨市、都镇湾等5个乡镇客运站建设。积极服务国家重点工程建设,沪渝高速建成通车,宜万铁路、川气东送等工程进展顺利。完成了318国道改造56公里和农村公路建设任务,通村公路硬化总里程达1815公里,通村率96.6%。——高标准建设了省级新农村建设试点乡镇龙舟坪镇、示范村高家堰村,加快推进特色经济村、集体经济示范村和新农村试点村建设,基本实现了项目、产业、帮扶全覆盖。完成了18个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建设。扎实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家电下乡”,建成村级日用品农家店39家、农资店17家。启动了110KV火烧坪铁矿开发配套变电站建设,完成了110KV贺家坪变电站、35KV津磨线架设和24个农网完善化配网项目建设。新建移动通信基站88个,开通了城区3G通信网络。完成了20户以上自然盲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大力实施水毁工程修复、小型农田水利、病险水库整治等工程建设,完成各类水利工程3140处。大力实施“长治”八期和世行贷款项目。成功争取并启动了全国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建设。枝柘坪泄洪隧洞全面竣工并投入使用。启动了鸭子口道司岩危岩、渔峡口黄金潭滑坡等治理项目,完成了全国首批山洪灾害防治试点县信息采集和传输设施工程建设。我县被评为全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十有县”。完成了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和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实施土地整理项目6个,改造中低产田1万亩。完成退耕还林荒山造林4000亩、低产林改造3000亩。——认真开展电解锰行业专项执法检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整治和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按期关闭了原磨市水泥厂,减排任务全面完成,生态环境质量优良。

  社会保障逐步健全。——通过采取缓缴困难企业社会保险费、下调困难企业职工保险费率、运用失业保险基金稳定企业就业岗位等一系列措施,实现了企业不停产、不裁员、不减薪的目标。——出台了鼓励全民创业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全年为创业者提供咨询服务2500人次,开展培训1768人次,发放创业小额担保贷款1527万元,新增城镇就业4036人。全年新注册企业114家,新发展个体工商户2032户,注册资金6.84亿元,市场主体充分发展。转移农村劳动力12.56万人,创劳务收入9.6亿元。——出台了促进县城区内被征地农民转产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意见、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城镇困难群体参加养老保险政策,完善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社会保险等制度进一步健全。各类社会保险扩面新增10227人次。——积极开展政策性“三农”保险、泥石流地质灾害综合保险和农村小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提高了抵御自然灾害和抗击风险的能力。

  社会事业全面进步。——颁布实施了全国第一部县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单行条例,我县农村合作医疗成功入选“辉煌荆楚60名片”。开展了合作医疗二次补偿工作。新建了资丘镇中心卫生院业务综合楼。——全面落实了免除义务教育阶段杂费的政策,发放助学金1300万元,资助学生7.1万人次,完成了中小学校舍新改扩建1.6万平方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高考质量稳步提升。大力引进各类人才,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全年发放各类奖扶金480万元,基本实现了计划生育法定奖扶政策全覆盖。全县人口出生率7.6‰,符合政策生育率99.3%。——城乡低保和医疗救助工作稳步推进,共为城市低保对象6241人、农村低保对象21913人发放保障金2534万元,发放各类医疗救助关爱资金467.5万元。残疾人事业取得新成绩,我县荣获第一批“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称号。——孙家香、王爱民被命名为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长阳花鼓子”、“长阳吹打乐”被列入第二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资丘镇、都镇湾镇被命名为“宜昌市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之乡”。——产学研合作进一步深入,“致康片”等新产品研发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智能机电保护器”已通过产品认证。宜昌一致魔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被评为省级科技创新示范企业。“高山蔬菜无公害生产及深加工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通过省级鉴定,其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我县顺利通过2007—2008年度国家科技进步考核。

  (三)强化管理保稳定,社会更加和谐文明。

  一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切实加强社会管理,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文明创建扎实推进。——全面启动“湖北文化强县”创建工作。倾力打造了大型民族歌舞《梦幻土家》,成功举办了全县首届职工文艺汇演、首届职工运动会和“红歌汇”电视歌手大奖赛以及特色鲜明的乡镇文化节,《巴山撒呀嗬》获得第六届中国纪录片国际选片会金奖。我县顺利通过“全国文化先进县”复查。新建了57个村级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和50个农家书屋,完成了县博物馆维修改造和5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完成了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长阳巴土文化丛书》第二辑出版发行。    ——启动了“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积极配合宜昌市完成了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农村公民思想道德建设“三建一创”活动,涌现出了以“宜昌市十大民选新闻人物”田克周为代表的一大批先进典型,城乡文明程度显著提高。

  综合治理成效显著。——积极开展“五五”普法送法下乡“百村万户行”活动,深入推进法律援助工作,为当事人索回经济赔偿310万元。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市场物价等专项整治,维护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行为,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进一步规范。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安全诚信评估工作,安全生产形势稳步好转。——全面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三级中心五级网络”建设。全面推行重点工程项目维稳风险评估工作,建立完善应急处置机制,积极探索社会管理创新,成功处置和化解了突发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深化严打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民调解和信访工作,维护了社会稳定。

  行政管理提速增效。——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政府系统“能力建设年”活动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严格依法行政,强化了政府公务人员的贯彻执行意识、“能力席位”意识和岗位责任意识,执行能力全面提升。——电子政务建设加快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得到加强。进一步规范综合招投标管理,全年累计增值节约资金近3000万元。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基本实现全覆盖,办理行政审批许可和便民服务15万余件。推进行政审批流程再造,减少审批环节162个,提高了审批效率。取消和停止征收行政事业收费项目32个,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900余万元。切实加强政府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强化审计监督和行政监察,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干部队伍进一步纯洁。——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高度重视社情民意,一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落实。——全面完成了全国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任务。《长阳年鉴》首编本荣获第四届全国年鉴编纂出版质量评比一等奖。国防动员、妇女儿童、外事、侨台、宗教、老龄、邮政、粮食、气象、盐务等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绩。

  各位代表,在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县人民政府向全县人民公开承诺兴办的十件实事,经过一年的努力已经落实:完成了1万户“一建三改”、4万人安全饮水、696户危房改造、1278人扶贫搬迁和687.5公里农村公路硬化,基本完成了沪渝高速公路龙舟坪接线路二期工程、城区污水处理厂及主管网、县人民医院应急救治住院综合楼主体工程建设,全面启动了大病关爱工程和250套廉租房、龙舟坪中学科教楼、津洋口小学综合楼建设,在全省率先成立返乡农民工和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咨询指导中心,帮扶712名返乡农民工实现了自主创业,带动了2550人就业。

  各位代表,上述成绩来之不易。这是县委科学应对、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县人民团结一心、共同奋斗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政府向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向为改革、发展和稳定做出重大贡献的广大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武警官兵、政法干警,向所有关心和支持我县建设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与全县人民的期望仍有一定差距,加快发展还面临着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思想还不够解放,发展动力不够强劲,发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二是经济规模仍然偏小,产业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三是在社会转型过程中,公益事业发展和公共服务水平与人民群众的需求还有较大差距;四是在服务发展过程中,少数干部的思想和工作作风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0年的目标和任务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做好全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对于进一步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增强经济发展活力、为“十二五”规划启动实施创造良好条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新的一年,政府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特色农业大县、新型工业强县和生态文化旅游名县的目标,提高经济总量,优化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大举招商引进,推进全民创业,加快改革创新,全力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经济社会发展的预期目标是:力争全县生产总值增长14%以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5%以上,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3%以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增长8%、6%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8%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2‰以内,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下降9.3%,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2%,继续保持物价水平总体稳定,进一步推动县域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在“跻身两个前列”上不断迈出新步伐。

  今年,我们要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大力加快园区建设,推动新型工业快速发展。

  着力优化园区布局。以经济开发区“一区多园”建设为重点,做到稀缺资源向工业集中、优势兵力向园区集中、优质服务向项目建设集中,建好长阳清江健康食品工业园、宏信产业园、长阳新首钢工业园、清江百里生态文化旅游产业带、龙津星城创业园、火烧坪高山蔬菜加工物流园、贺家坪物流产业园、磨市新兴工业园、都镇湾天然色素产业园、清江古城巴土文化产业园等园区,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创办特色园区,逐步形成“多足鼎立、多业并举”的新型工业发展格局。

  做大做强优势企业。重点培育长阳锰业、京兰三源水泥、火烧坪铁矿、华饴木本油脂、一致魔芋、清江绿色食品、登城生化、清江鹏搏、隐龙山等优势企业,积极引导和推进有条件的企业上市。大力推进肠衣肝素钠、马铃薯、巴山富硒茶、红茶、天然色素加工、林森矿业和长丰、许家坪、二岔口水电开发等重点项目。加强对农业龙头企业的扶持,提升产业化经营水平,力争新引进1—2家知名农产品加工企业,新增1家省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奋力打造50亿健康食品工业园和百亿农产品加工大县。

  积极扶持成长型企业。充分发挥中小企业担保公司的作用,努力为成长型企业提供担保贷款。抓好“智能机电保护器”、“致康片”等新产品的产业化运用,加快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技术改造。加大对工业经济的运行监测和服务,促进新上项目加快建设、中小企业快速发展,力争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家,县属工业总产值达到30亿元,增长20%。

  (二)全力实施“一村一品”计划,打造特色农业优势。

  深入推进百万亩木本油料产业大县、“中国魔芋之乡”、“中国药用木瓜之乡”、“中国优质绿茶之乡”建设。以建设13个木本油料专业村为重点,加快优质核桃、油茶、漆树基地建设,力争全年新发展木本油料6万亩,努力构建木本油料产业体系。充分发挥清江魔芋专业合作社的带动作用,力争全年魔芋种植面积达到4.5万亩。依托“资丘木瓜”品牌优势,建设标准化药用木瓜精品园2000亩。大力扶持常家洞茶叶等一批优秀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壮大,增强示范带动能力,力争新发展茶叶基地5000亩,改造老茶园及低产茶园8000亩。

  巩固发展高山蔬菜、清江椪柑、清江水产、畜牧养殖、烟叶等传统优势特色产业。抓好高山蔬菜结构调整试验示范,通过发展高山蔬菜深加工、净菜加工和冷藏物流产业,引导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建设精品椪柑园、蜜桔园5000亩,打造全国优质椪柑生产大县。实施清江优质鱼良种繁育项目建设,推行渔业官方兽医执业医师制度、水产养殖全程质量监控模式,争创全国水产标准化生产示范县。加快畜牧产业发展,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和板块基地建设,力争通过几年的努力,出栏生猪100万头、山羊40万只。加快现代烟草农业建设步伐,新启动资丘镇天河坪、黄柏山示范村建设,力争全县烟叶种植面积达到1.2万亩。加大高山蔬菜、清江鱼、清江椪柑等农业精品名牌创建和整合力度,充分发挥品牌效益,促进农民增收。全年力争实现农业总产值28亿元,增长18%。

  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快推进龙舟坪镇省级新农村示范镇和高家堰村省级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做好30个专业村、30个特色经济村、20个集体经济示范村和11个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建设工作。继续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理念,完善县级领导联系帮扶、县直部门重点帮扶等结对帮扶机制,深入实施“百企反哺”工程,实现项目、产业、帮扶全覆盖。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力争20%以上的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深入实施清洁乡村工程,启动一批生态村建设,推进民居民俗化改造工作,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

  (三)奋力打造清江百里生态文化旅游产业带,推进旅游业提档升级。

  加快旅游项目开发。抢抓构建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和沪渝高速、宜万铁路相继建成通车的机遇,加大景点开发和整合力度,拓展清江画廊景区骨架,开辟精品旅游线路,逐步形成以清江画廊为主景区,包括麻池古寨红色旅游、资丘古镇、渔峡口巴国故都、榔坪木瓜花都、贺家坪避暑山庄、高家堰兰草谷景区的生态文化旅游产业带。完成中华巴土圣山、游客集散中心、豪华仿古游船建设和景区标识系统改造,力争清江画廊5A级景区创建成功。全面启动湖北清江地质公园和香炉石遗址、大溪谷整体开发等项目建设,继续推进北纬30度岛、愚人岛、清江画廊度假村、盐池温泉二期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快天柱山、兰草谷4A级景区创建,做好旅游商品开发和宾馆酒店提星升级等工作。

  加强旅游宣传推介。办好第五届清江画廊横渡接力挑战赛,继续打造清江旅游经典赛事品牌。巩固原有客源市场,积极开拓北方市场,力争接待游客突破165万人次,实现综合收入9亿元。确保创建“中国旅游强县”和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取得实质性进展。

  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精心编制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出台支持物流业发展的政策,加快贺家坪、火烧坪、花桥物流中心建设。引进发展第三方物流,鼓励企业物流外包、服务外包,推动物流专业化、社会化。积极发展电子商务、信息咨询、科技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培育服务业新的增长点。深入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新网工程”,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在农村兴办农家店和综合服务社。深入推进“家电下乡”等激励政策,提振消费信心,活跃城乡市场。

  (四)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采用BT模式启动龙舟大桥和龙舟坪至磨市隧道项目建设,促进工业新区发展,进一步拓展城市骨架,推进城市化建设进程。加快城市新区建设和老城区改造,加强长阳新城、龙津星城、清江古城等项目服务,做好老城区地块有序投放市场工作,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快速发展。认真做好规划布局,加快推进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进一步强化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加快推进清江路改造黑化、开发区供水改扩建、亲水平台三期、城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加快建设县人民医院应急救治住院综合楼。完成沪渝高速龙舟坪接线路和龙津路改造工程。加快市场环境、市容环境、交通秩序、文化市场环境整治和市民素质教育工作,确保省级卫生城市、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取得实质性进展。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完成农村公路硬化100公里、318国道改造60公里、青堡路路基改造和资丘至渔峡口通乡油路建设。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认真做好农业综合开发、小型农田水利、小流域治理、低丘岗地改造、低效林改造、基本农田整治、病险水库整治等工作。严格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加快替代能源建设,实施好以电代燃料、“一建三改”、农村太阳能项目建设。加强农村电网建设,完成庄溪变电站增容、220KV贺家坪铁路牵引站、开关站建设和桃山变电站改造,提高供电保障能力。新建移动通信基站85个,新开通5个乡镇的3G网络和25个行政村的宽带服务,提高通信质量和信息覆盖率。

  继续深入实施“六大工程两项计划”,不断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全力实施“一村一品”计划的同时,继续深入实施社会领域的六大工程一项计划。深入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程,调整筹资标准,提高报销比例,启动实施门诊医疗统筹,新增门诊统筹定点卫生室154个,进一步方便群众就医。健全教育投入保障机制,不断优化资源配置,加快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深入实施助学启智工程,大力推行教育公平,争创“零辍学县”。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不断丰富“民福工程”内涵,全力争创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深入开展城乡贫困救助工程和大病关爱工程,建立更加规范完善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深入实施民族民间文化抢救与保护工程,重点抓好县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机关文化、企业文化建设,加强对地面文物和馆藏文物的保护,力争新增1—2个国家级保护单位,全力争创“湖北文化强县”。深入实施科技富民计划,深化产学研合作,做好低压软启动器、魔芋深加工、木瓜饮片加工等新产品研发,建设乡镇科技培训推广示范基地,全力争创“全国可持续发展实验区”。

  全力办好全省第七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按照“平等、团结、和谐、奋进”的宗旨,举全县之力,加快运动会比赛场馆、进场公路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宣传发动,号召广大人民群众“当好东道主、热情迎嘉宾”,积极主动服务民运会;认真做好开、闭幕式和安全保卫、后勤保障、新闻宣传、赛事规程等方案的制定和实施,确保民运会安全有序、特色鲜明、团结和谐、圆满成功。同时,抢抓民运会在我县举办的大好机遇,充分展示民族特色和发展业绩,弘扬民族精神,激发创业热情,推动全县更好更快发展。

  (五)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促进社会文明和谐。

  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力争社会保险扩面新增8000人,新增城镇就业4000人,农村劳动力培训1500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8500人。认真开展老龄工作,加快城乡福利院建设步伐。新启动15个重点贫困村整村推进和5个老区贫困村项目建设,认真做好产业化扶贫和贫困劳动力培训转移,稳步解决9000人以上的温饱问题。以库区滑坡治理和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等项目为重点,抓好移民后扶、“两区发展”及库区基金单列规划的项目实施。推进保险业健康发展,加强政策性“三农”保险、泥石流地质灾害综合保险、农村小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工作,争创全省保险先进县。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市场监管,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农资市场等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制假售假、欺行霸市、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行为,进一步规范矿业秩序。加强重点企业和重点行业的环境监管和节能降耗工作,全面完成节能减排任务。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加强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和社区矫正工作,确保“五五”普法通过省市验收。紧紧围绕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持“严打”斗争和专项整治,加强实有人口、实有房屋管理,推进“平安长阳”建设。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扎实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推行维稳风险强制评估机制。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完善应急反应机制,有效应对自然灾害等突发性事件和预防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扎实推进其它工作。认真开展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深入开展国防教育,不断提高全民国防意识。加强基层人武部建设,不断提高民兵预备役、国防动员和人民防空建设水平。注重发挥宗教界人士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认真做好档案、方志、对台、外事、侨务、保密、气象等各项工作。今年,我们将集中各方面智慧和力量,切实做好“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使之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体现长阳发展的时代特征,成为指导全县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行动纲领。

  三、工作要点和主要措施

  全面完成今年的目标任务,需要我们以更加坚定的步伐,更加有力的措施,抢前争先,大干快上,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跨越。

  (一)深入实施“双百工程”。继续深入实施以重点建设100个项目、择优扶持100家企业为主要内容的“双百工程”,着力培育市场主体,增强县域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建立健全“双百工程”领导联系和工作专班服务机制,对筛选纳入了“双百工程”的项目企业,继续实行“一个重点项目(企业)、一名县级领导挂帅、一个部门牵头、一个工作专班、一套奖惩办法”的“五个一”工作机制,大力倡导“马上就办、有请必复”的服务理念,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代办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同时,加大对乡镇和县直部门服务“双百工程”的考核督办,确保服务优质、高效,确保项目加快推进和企业健康发展。

  (二)突出抓好招商引进。围绕国家产业政策导向,认真策划一批符合我县发展实际、能激发投资者投资意愿的重大招商项目。瞄准国内外优强企业,广泛收集投资意向,多途径发布招商信息,力争在健康食品和矿产品深加工、产业配套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上实现新突破,促进传统产业向高端拓展、优势产业向集群发展。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每年投入1000万元以上,连续投入3—5年,用于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功能,打造新的招商平台。通过设立园区企业服务中心、实行企业事务园区服务中心代办制等措施,让园区成为客商投资兴业的热土。

  (三)全力推进全民创业。以帮助返乡农民工和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为重点,大力推进全民创业,力争全年新增创业企业和创业示范户800个,带动4000人以上成功就业。出台一系列推进全民创业的优惠政策,积极引导、鼓励长阳籍在外工作人士回乡投资创业,着力培育一批本土市场经济主体。认真落实各项政策,完善配套措施,加大创业指导力度,为各类创业人员提供创业培训、项目开发、税费减免等服务。加大对返乡创业典型、优秀创业企业的宣传推广力度,努力形成支持创业、崇尚创业的良好氛围。

  (四)着力加强品牌建设。建立健全“政府引导、部门联动、企业主体”的品牌建设机制,强化“质量兴县、品牌兴企”意识,积极引导中小企业争创品牌,大力扶持优势企业做强品牌,推进结构优化、产业升级,提高核心竞争力。充分利用产业集群效应对县域品牌建设的有利条件,加大县域品牌的整合力度,重点培育一批市场竞争力强、发展后劲足的县域品牌。加快县域品牌与巴土文化的相互融合,丰富品牌的文化内涵,通过经营品牌、延伸品牌,不断提升和实现品牌的附加值,推动块状特色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提升,力争全年新增国家级、省级精品名牌5个以上。

  (五)狠抓政策和项目争取。抢抓国家经济结构调整带来的机遇,以民族政策、扶贫政策、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政策、移民政策为争取重点,以新增中央投资、“616”对口支援和省三峡对口支援项目,尤其是运石铁路、抽水蓄能电站、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投资项目为争取重点,充实项目策划和政策争取工作专班,建立广泛参与、分工明确的工作机制,力争争取项目资金2亿元以上。着眼当前,谋划长远,在高质量做好“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基础上,加强与国家、省、市“十二五”规划、全省“两圈一带”发展规划的衔接,争取有更多项目纳入规划支持范畴。

  (六)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创新。稳步推进国有、集体企业改革,盘活闲置资产,妥善处理好各种遗留问题。严格招、拍、挂制度,进一步规范土地矿产资源有偿使用秩序。严格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启动“全国农技推广示范县”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强化“三农”服务。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探索创新管理模式,充分发挥资产使用效益。加强信用环境与金融生态建设,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保持“最佳金融信用县”称号。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加大传统行业技术改造力度,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活力。深入推进“争先创优计划”,力争全县20项工作进入全国前列、30项工作进入全省前列、50项工作进入全市前列。

  (七)大力创优发展环境。继续倡导像爱护自己眼睛一样爱护发展环境,全力营造“谁破坏长阳的发展环境,谁就是长阳的罪人”的强势舆论氛围。坚持依法依规,打破常规,特事特办,优质服务,进一步营造优良的发展环境。强化全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服务能力和服务效率,努力为投资者和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创业环境。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再造行政审批服务流程,开通服务“直通车”和投资项目绿色通道,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切实加强效能监察,严肃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不认真履行职责、不及时履行职责等行为,严肃查处破坏发展环境的行为,绝不姑息迁就。

  (八)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机遇、新要求,必须进一步强化政府自身建设,全力打造一支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的公务员队伍,以更好地适应发展的需要。

  进一步加强思想建设。解放思想是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在这承前启后的重要之年,只有进一步解放思想,才能走得更加坚定有力。在发展思路上,要破除“小地方难有大作为”的狭隘观念,克服因循守旧的保守思想和畏首畏尾的观望心态,树立胸怀全局、开放合作、敢攀高峰的新理念,不断创新发展思路,破解发展难题。在发展定位上,要破除“夜郎自大”的自满观念,克服不思进取的懒惰意识和小进则满、小富即安的消极心态,树立敢为人先、争创一流的新理念,通过深入调研,科学定位,科学决策,促进发展。在发展环境上,要破除重管理、轻服务的思维定势,克服官本位主义思想,树立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市场主体就是服务发展的新理念,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优化发展环境,增强发展活力。要全力营造崇尚成功、宽容失败、鼓励探索、支持创新的发展氛围,继续保持蓬勃向上的朝气、开拓进取的锐气、不畏艰险的勇气。唯有如此,才能勇敢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考验,赢得发展先机,为长阳的发展闯出一片广阔天地。

  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推进政府机构改革、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职能,增强活力,优化服务。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创新行政理念,规范行政程序,把依法行政贯穿于政府工作的全过程。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虚心接受群众和舆论的监督,认真听取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促进政府决策的科学性与民主性。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应用,促进政务公开。进一步规范三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完善综合招投标监督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推进招投标活动规范运行。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把主要精力放在政府工作重点、经济运行难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上。大力倡导求真务实之风,加强政务督查,完善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牢固树立廉政意识,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坚持从严教育、从严要求、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使领导干部不敢懈怠、不敢腐败、不敢专权、不敢失责。大力加强审计监督和行政监察,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坚决防止截留挪用、滞留不用、挤占乱用等违法违规现象,确保资金安全运行。认真落实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各项规定,加快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完善政务公开的形式和内容,加大民主公开监督力度。规范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制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坚决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真正做到公道正派、廉洁高效、勤政为民。

  各位代表!民生牵动民心,民心凝聚民力。今年,县政府将以加快发展为首要,以改善民生为己任,着力办好以下十件实事:1、启动龙舟坪至磨市的桥隧工程。2、整合资金,加大投入,支持乡镇加快产业园区建设。3、安排500个城市居民住房困难户入住廉租房,帮助1000个农村特困户完成危房改造,解决4.44万人安全饮水问题。4、实施农村低保扩面,再增加7000人享受农村低保。5、全面实施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工程和育龄妇女生殖健康免费检查。6、用3年时间,帮助村委会化解已离任合村并组前村组干部的工资性债务。7、全面加强社区能力建设,努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8、通过扶持产业、激励创业带动就业和增设公共服务岗位招聘安排就业等措施促进就业,尽力保障包括完全失地农民在内的零就业家庭至少有1人实现就业。9、推动县城区停车场建设,逐步规范停车秩序,促进车行畅通,确保出行安全。10、开通县城区至经济开发区的公交线路。

  各位代表!新的起点,新的征程,机遇千载难逢,形势催人奋进,发展任重道远!让我们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和支持下,同心同德,众志成城,奋力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把长阳建成中国最美丽的山水画廊、最具浓郁巴土风情的文化名疆、经济充满活力的财富宝地、中外游客心驰神往的梦境家园、人民幸福指数不断提升的和谐社会而努力奋斗!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

会议关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2009年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0年计划的决议

(2010年3月19日自治县七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经过审查并根据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自治县人民政府提出的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批准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受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0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关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2009年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0年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2010年3月17日在自治县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

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受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书面报告全县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09年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09年,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和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全县人民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有效监督和大力支持下,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定信心、化危为机,按照“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体要求,全面完成了自治县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工作目标,全县经济社会继续保持了“增长速度加快、质量效益提升、发展后劲增强、社会和谐稳定”的可喜局面。预计全年实现生产总值54.75亿元,比上年增长12.5%。

  (一)农村经济全面发展,新农村建设进展顺利。全力打造百万亩木本油料大县、“中国魔芋之乡”和“中国优质绿茶之乡”。建设了13个木本油料专业村,带动发展优质核桃、油茶等基地2.23万亩。魔芋基地面积达到3万亩。新发展茶园1万亩,基地面积达到6万亩。以高山蔬菜、清江椪柑、畜牧养殖、烟叶、清江水产等为支柱的特色农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全年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23.14亿元,增长9.96%。主要农产品产量稳定增长。全年粮食产量11.36万吨,增长7.9%;全年油料产量1.39万吨,增长15.5%;水果产量5.09万吨;茶叶产量1102吨;蔬菜产量37.2万吨;生猪出栏65.41万头,增长4.9%;山羊出栏35.18万只,增长9.3%;家禽出笼69.33万只,增长22.3%;水产品产量1.75万吨,增长14.7%。农业产业化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全县市、县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达到26家,新进清江绿色食品公司和一致魔芋公司两家省级农业龙头企业,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达到153家。新农村建设稳步推进,加快推进30个专业村、30个特色经济村、20个集体经济示范村和11个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完成了“一建三改”1万户;解决了4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农村公路硬化687.5公里。

  (二)工业经济高速发展,新型工业化加快推进。针对金融危机对工业生产的影响,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采取多种措施,全力帮扶企业加快发展,确保了全县工业经济稳步回升。2009年,全县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20.5亿元,增长28.5%;产品销售率93.7%;工业增加值7.5亿元,增长27.4%;全年工业用电量5.94亿千瓦时,增长40.16%;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比上年下降4.8%。县电力公司、湖北京兰集团三源水泥有限公司、长阳铠榕电解锰有限公司、长阳蒙特锰业有限责任公司、长阳古城锰业有限责任公司和宜昌清江绿色食品有限公司6家过亿元企业,全年实现工业总产值12.39亿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60.5%。培育市场主体成效显著,“小进规”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增17家,达到62家,全县逐步形成了以水电为龙头、以矿业为支柱、以食品医药为后劲的新型工业格局。湖北长阳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经济规模继续壮大。全区注册落户企业44家,规模以上工业完成总产值14.9亿元,占全县总量的73%。大力实施节能减排工作,淘汰落后水泥产能15万吨。

  (三)项目建设成效显著,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2009年,通过大力实施“双百工程”,狠抓招商引进和项目建设,推动了县城经济的快速发展。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9.8亿元,比上年增长39.4%。新首钢资源控股公司高磷铁矿开发、宜昌一致魔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魔芋系列产品开发、湖北三源水泥有限公司低温余热发电、蒙特锰业技术改造和巴山富硒茶系列产品开发等市、县重点投资项目进展顺利。全县共争取各类无偿资金约2.5亿元,拉动了6亿元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城镇投资增长明显。城镇50万元以上项目全年完成投资12.06亿元,增长36.7%;农村投资高速增长。农村50万元以上项目全年完成投资5.12亿元,增长83.8%。湖北长阳经济开发区完成投资5.71亿元,占全县投资总额的28%。

  (四)旅游业势头强劲,第三产业蓬勃发展。我县积极抢抓构建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机遇,重点推进清江画廊创国家5A级旅游景区,加快旅游项目建设,中华巴土圣山、清江古城、北纬三十度岛等项目进展顺利。成功举办了“盛世伟业杯”长阳土家文化旅游节暨第四届长阳·清江画廊横渡接力挑战赛、第十九届世界模特大赛清江画廊摄影采风等重大旅游推介活动。以交通、商贸为主的传统服务业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市场竞争力不断提高。全县完成货运周转量21990万吨公里,比上年增长10.3%;客运周转量36542万人公里,增长5.9%。居民消费结构升级加快,以旅游、信息为重点的新型服务业继续保持强劲的发展势头,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居民生活方式的改进。全年旅游接待人数135.81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1.3%;实现旅游综合收入5.81亿元,增长15.3%。旅游与经济、文化、体育等产业的融合进一步加快。

  (五)居民收入不断提高,消费需求平稳增长。据抽样调查,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0839元,比上年增长7.8%;农民人均纯收入实现3282元,增长10.5%,城乡居民收入的增加,促进了消费需求的平稳增长,提高了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9.23亿元,比上年增长19.9%。

  (六)财政收入持续增长,金融信贷明显向好。全年完成财政收入3.93亿元,比上年增长11.5%,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94亿元,增长14.9%。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42.59亿元,比年初增加7.9亿元,其中居民储蓄存款余额29.43亿元,比年初增加4.31亿元;贷款余额20.51亿元,比年初增加5.52亿元。

  (七)民生工程不断拓展,社会事业全面发展。2009年我县扎实开展“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全面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教育、卫生、计划生育、扶贫、科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等部门都取得了新的发展,国土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等各项事业取得了新的成绩,人民群众从经济发展中得到了更多的实惠。在2008年“五大工程一项计划”的基础上,多方筹集资金600万元新启动了“大病关爱工程”,全县社会事业取得长足发展。全年新增城镇就业人员4036人,超额完成了年度计划,城镇登记失业率4.1%,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0.9万人。全县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适龄少年入学率98.6%,15周岁初等教育完成率99.1%,17周岁初级中等教育完成率97.7%。人口自然增长率1.7‰,符合政策生育率99.3%,计划生育服务条件不断改善,基本项目免费率达到100%。县人民医院应急救治住院综合楼项目进展顺利,合作医疗参与人数达到31.98万人,积极做好甲型H1N1型流感疫情防控工作。乡镇文化站建设加快推进,民间艺术得到有效保护。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达到97%,四冲三街、酱油厂廉租房建设项目进展顺利。全年解决9000名贫困人口的稳定脱贫问题,完成扶贫搬迁320户1278人。

  总的来说,2009年,全县经济社会继续保持了平稳较快发展的良好态势。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仍然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主要表现在:工业经济保持快速增长态势的压力较大;节能减排工作的形势仍然严峻;农业基础设施依然十分薄弱,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不强;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任务加重,农村生产生活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医疗、教育等社会事业发展和公共服务的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这些都有待于我们通过加快改革创新、增强经济发展实力,不断克服,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0年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预期目标

  2010年,是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为全县“十二五”规划的实施创造良好条件至关重要。因此,做好今年的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特色农业大县、新型工业强县和生态文化旅游名县的目标,提高经济总量,优化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大举招商引进,推进全民创业,加快改革创新,全力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建议2010年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为:

  ——经济增长率14%以上。

  ——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3%以上。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5%以上。

  ——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以内。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8%以上。

  ——外贸出口总额增长12%以上。

  ——利用外资增长15%。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以上。

  ——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6%以上。

  ——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2‰以内。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下降9.3%。

  三、2010年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和主要措施

  (一)加快“一区多园”建设步伐,推动工业经济快速发展。以经济开发区“一区多园”建设为重点,着力建好长阳清江健康食品工业园、宏信产业园、长阳新首钢工业园、清江百里生态文化旅游产业带、龙津星城创业园、火烧坪高山蔬菜加工物流园、贺家坪物流产业园、磨市新兴工业园、都镇湾天然色素产业园、清江古城巴土文化产业园等园区,力争早日发挥其在全县经济发展中的载体和平台作用,打造我县新的产业集群。强化服务第一的理念,不断创新服务企业工作方式,真心实意为企业排忧解难,全力促进工业经济快速增长。为企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帮助企业破解融资难题。从土地出让收入、基础设施配套、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减免等方面,优化企业服务环境,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积极整合和培育企业品牌,帮助企业开拓市场。推进企业技术创新。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加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的技术改造,推进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的产业化运用,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加强节能减排工作。

  (二)加速推进百万亩木本油料大县建设,推动特色农业快速发展。围绕百万亩木本油料大县的目标,加快发展核桃、油茶等产业,力争全年新发展木本油料6万亩。大力发展魔芋、木瓜、茶叶产业,打造“中国魔芋之乡”、“中国药用木瓜之乡”和“中国优质绿茶之乡”。巩固发展高山蔬菜、清江椪柑、清江水产、畜牧养殖、烟叶等传统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板块基地建设。继续发展农产品深加工,支持长阳科力生食品有限公司、宜昌一致魔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湖北任森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长阳山野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农产品加工企业加强院校合作,加大新产品的科研和推广力度,延伸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积极推进畜牧养殖小区建设,努力创建全省生猪养殖大县,巩固全省山羊养殖大县和水产养殖大县建设成果。加强农产品市场建设,培育农产品营销企业、大户,拓展流通渠道。继续加强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的规划指导和资金整合,提高投资效益。加强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继续实施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等林业重点工程。推进新农村建设。继续解决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农村户用沼气和农村交通问题。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启动一批重点贫困村整村推进和老区贫困村项目建设。抓好异地扶贫搬迁试点工作,加快脱贫致富步伐。

  (三)抢抓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机遇,推动旅游业为龙头的第三产业快速发展。加快清江画廊创国家5A级旅游景区建设步伐,支持中华巴土圣山、北纬三十度岛、清江古城、愚人岛等一系列配套项目建设,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及项目建设进度,打造清江百里生态文化旅游产业带。进一步加快旅游宣传促销力度,努力开拓旅游客源市场。继续着力培育现代物流业、中介服务业、信息服务业、商贸服务业、房地产业等行业。放宽服务领域市场准入,落实服务业税收优惠政策。加快推进物流、旅游等现代服务业重点集聚区基础设施和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强对服务业重点建设项目的服务、指导。继续落实好家电、汽车下乡等优惠政策。大力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加快推进城乡流通网络建设。改善城乡居民消费环境。积极培育和发展消费热点,挖掘消费需求潜力。

  (四)深入实施“双百工程”,推动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坚持把项目建设作为保增长、促发展的根本举措,继续实施“双百工程”,加大在建项目的推进力度,千方百计加强调度与协调,重中之重是要抓好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加大监管、督办力度,确保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建好,发挥应有的社会效益。大力推进清江画廊旅游风景区综合开发、新首钢高磷铁矿开发、马铃薯深加工、华饴木本油脂木本油料加工、肠衣肝素钠加工等市、县重点项目建设,同时积极促进一批农林水、以工代赈、扶贫、工业、能源、房地产、交通、物流、旅游、城建、环保、文化、教育、广播电视、卫生、计划生育、公检法司等有关项目取得重大进展。建立项目推进全程跟踪问效和责任考核机制,着力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后劲项目谋划,优化项目储备结构,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性制造业、节能减排和重大基础设施等领域谋划论证一批大项目。

  (五)突出重点领域,推进政策争取和招商引进工作。抢抓国家政策机遇,及时掌握国家和省投资政策和投资方向,整合行政资源,形成合力,认真做好2010年各类项目资金的争取工作。进一步细化项目争取、实施措施。对我县需要国家和省支持的重大项目,实行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政府部门具体抓落实,相关部门落实领导、落实专班,加大向国家、省、市的汇报请示力度,集中精力抓好政策、项目、资金的争取工作,提高项目申报的成功率,力保全县争取各类无偿资金在全市居中上游水平。坚持把招商引进作为经济工作的生命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坚持领导高位推动。不断创新招商方式,大力开展专班招商、以商招商、网上招商、活动招商,强化产业招商,大力引进产业链长、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着力引进促进产业集聚、提升产业层次、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大项目、好项目。

  (六)继续实施“六大工程两项计划”,推动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坚持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强化民生工程资金调度,确保发放或补助个人的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健全民生工程建设机制,巩固和提升民生工程的实施效果。认真落实中央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收学杂费等政策,扎实推进助学启智工程,进一步解决贫困学生、农民工子女、农村留守子女等入学问题。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程,抓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健全妇幼保健工作机制,抓好甲级村卫生室建设和乡镇卫生院改造,提高群众就医服务质量,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继续推进城乡贫困救助工程,将符合救助政策的对象全部纳入救助范围,逐步提高低保、农村五保户的集中供养率及供养质量,对重度残疾人实行定补,让弱势群体得到党和政府更多的关爱。深入推进计划生育民福工程,努力争创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扎实推进民族民间文化抢救与保护工程。继续推进大病关爱工程,有效缓解民族地区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积极推进科技富民计划和“一村一品”计划,全力提高科技对经济发展的效益贡献率,促进城乡协调平衡发展。

  2010年,我们将按照本次会议批准的计划,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有效监督和县政协的积极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克难攻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为全面完成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预期目标而努力奋斗!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关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

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与2010年计划草案的审查报告

(2010年3月19日自治县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第 3 次会议通过)

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向松林

  大会主席团: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受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10年计划草案的报告》。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根据代表们的审议意见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2009年,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全县各族人民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自治县委第十二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坚定信心,克难奋进,奋力拼搏,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巨大冲击和严峻挑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各项经济指标均超额完成年初确定的目标,全县经济社会继续呈现出增长速度加快、质量效益提升、发展后劲增强、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的良好势头,圆满完成了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预定目标。

  全县当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4.75亿元,比上年增长12.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9.8亿元,比上年增长39.4%;实现财政收入3.93亿元,比上年增长11.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9.23亿元,比上年增长15.8%;规模内工业产值20.5亿元,比上年增长28.5%;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10839元,比上年增长7.8%;农民人均纯收入3282元,比上年增长10.5%;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达到42.59亿元,比年初增加7.9亿元;全年新增城镇就业人员4036人,全县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适龄入学率98.6%,初等教育完成率99.1%,初级中等教育完成率97.7%;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与人数达到31.98万人,符合政策生育率99.3%,广播电视覆盖率达到97%,解决9000人贫困人口脱贫问题。

  农村经济全面发展,特色基地快速扩大;工业经济来势强劲,新型工业成就显著;项目建设形势喜人,固定资产投资大幅增长;文化旅游业再展新貌,设施环境日益优化;财政金融持续增长,居民收入稳步提高;社会事业全面进步,民生幸福指数逐年提升,城乡面貌焕然一新。

  在充分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还要看到,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仍然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主要表现在:工业经济保持高速增长态势的压力较大;节能减排形势仍然严峻;农业基础设施仍较薄弱,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不强;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任务加重;农村生产生活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医疗、教育等社会事业发展和公共服务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规划“十二五”发展的谋划之年。做好2010年各项工作,对于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保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自治县人民政府提出的2010年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经济增长率14%以上,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3%以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5%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8%以上,外贸出口总额增长12%以上,利用外资增长1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6%以上,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2‰以内,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单位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下降9.3%。

  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认为,自治县人民政府提出的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指导思想明确,计划目标符合我县实际,提出的工作措施积极可行。面对新形势、新挑战、新任务,全县各族人民要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县委第十二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定信心,统筹兼顾,锲而不舍地加强项目建设,牢牢把握经济社会发展主动权,努力实现新的更大的发展。

  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建议自治县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自治县人民政府提出的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批准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受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0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关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2009年

预算执行情况和2010年预算的决议

(2010年3月19日自治县七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经过审查并根据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自治县人民政府提出的2010年本级预算,批准自治县财政局受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200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2009年

预算执行情况和201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0年3月17日在自治县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受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书面报告200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0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09年预算执行情况

  2009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冲击,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县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和全省财税工作会议精神,突出“保增长、抓转型,攻项目、促发展,重民生、保稳定”的工作主线,从危机中抢抓机遇,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狠抓增收节支,优化支出结构,深化财政改革,规范财政管理,圆满完成自治县第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预算草案,为促进我县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和社会稳定和谐做出了新的贡献。

  (一)一般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09年,全县完成财政总收入39321万元,占预算39000万元(调整数,下同)的100.82%。按征收部门划分:国税部门完成17809万元,占预算18000万元的98.94%;地税部门完成17408万元,占预算17000万元的102.40%;财政部门完成4104万元,占预算4000万元的102.60%。按分税制口径划分:上划中央收入完成15253万元,占预算15000万元的101.69%;上划省级收入完成4714万元,占预算4800万元的98.21%;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9354万元,占预算19200万元的100.80%。按县乡两级划分:县本级完成26270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13514万元),占预算26500万元的99.13%;乡镇级完成13051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5840万元),占预算12500万元的104.41%。

  2009年县级财政总支出53422万元(不含省市专款及专项支出),占预算51127万元(调整数,下同)的104.49%。其中:县本级一般预算支出44237万元,占预算42724万元的103.54%;补助下级支出8282万元,占预算7500万元的110.43%;上解上级支出903万元,与预算持平。需要说明的是,超预算支出的主要因素是:一般预算与基金预算的科目调整、乡镇超收收入、对乡镇的困难补助等增加了支出。

  2009年县级财政资金总来源为53422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19354万元,转移性收入30491万元(其中政府债券收入1000万元),上年结余及省结算增加补助2577万元,调入资金1000万元。收支相抵,当年财政收支平衡。

  (二)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09年,县本级完成基金预算收入11598万元,占预算11400万元的101.74%。其中: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完成156万元,占预算174万元的89.66%;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完成10639万元,占预算10600万元的100.37%,其他基金完成803万元,占预算626万元的128.27%。

  2009年,县本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1250万元,占预算11400万元的98.68%,其中: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完成156万元,占预算174万元的89.66%;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完成9294万元,占预算10600万元的87.68%,其他基金支出800万元,占预算626万元的127.80%,调出资金(调入一般预算)1000万元。

  2009年县本级基金收入总来源为11758万元,其中:基金预算收入11598万元,上年结余160万元。收支相抵,结余508万元。

  目前,决算正在办理之中,相关数据正在与省财政部门核对,上述数据还会有一些变化。按照《预算法》和《监督法》的规定,待决算办理完毕后,再将决算的具体情况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查。

  2009年我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财政收入保持平稳增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较好地保证了改革、发展、稳定的资金需要。

  (一)强化收入征管,努力实现“保增长”目标。2009年是财政增收较困难的一年,主要表现在:受国际金融危机的持续影响,企业产品价格、销售下降,企业经济效益下滑;以锰矿、电力为代表的部分企业的税收比同期有不同程度的下降;随着高速公路、铁路工程的相继完工,机遇性税收大幅度减少;受政策因素的影响,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下降以及结构性减税等等。面对严峻的经济形势,我们认真贯彻县委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围绕财政总收入3.9亿元、一般预算收入1.9亿这个总体目标,千方百计克服经济发展增速减缓、政策性减收因素较多等困难局面,变压力为动力,变危机为生机,狠抓收入征管,完成了全年财政收入任务。一是强化目标管理,狠抓均衡入库,层层分解,逐月逐旬抓落实,努力做到“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二是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税种和重点工程的监管,对重点税源实行动态管理,不断完善财政收入考核和激励机制。创新征管模式,完善矿产品税费征管一体化监控体系,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三是加强财政运行情况分析,从重点产业、重点企业、主要税种和执行财税政策等不同角度,科学分析财政收支增减变化的原因、影响程度及财政经济运行质量,结合宏观经济环境和扩大内需的政策取向,对财政经济走势进行科学地量化判断和预测。四是加强财政收入征管协调,形成收入征管合力,依法组织收入,确保均衡入库,把经济发展的成果及时充分地体现到财政增收上来。五是狠抓非税收入,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要求,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罚没收入等收缴行为,重点加强国有资产经营和土地收益管理,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二)狠抓财源建设,大力支持经济发展。按照县委抓项目促发展的统一部署,紧紧抓住当前国家的投资导向,牢牢把握国家扩大内需和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重大机遇,做好项目和资金争取工作,积极支持工农业发展。大力支持“双百工程”、百万亩木本油料大县和“中国魔芋之乡”建设。全年共统筹使用各类资金1.1亿元,重点支持重点项目、重点工业企业、农业龙头企业等。

  (三)优化支出结构,保障和改善民生。按照建设公共财政的要求,在资金安排上坚持“保重点、保稳定、保运作、促发展”的原则,加大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的力度,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确保公共支出需要,保证社会保障、农业、教育、科技、卫生等重点支出需要。一是加大教育、卫生、公共文化及计划生育事业经费投入,促进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投入教育经费1.5亿元,保障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两免一补”等政策的落实,进一步完善了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面落实了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投入公共文化经费1670万元,支持长阳体育馆、文化资源信息共享工程、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博物馆改造维修、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等,为创建“湖北文化强县”奠定了坚实基础。投入计划生育经费815万元,有力地促进了“民福工程”的全面实施。加大公共卫生投入力度,筹措医疗、卫生经费1948万元,积极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保证了甲型H1N1流感等公共卫生防控物质储备、监测检查、宣传教育等各项支出。二是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城乡弱势群体基本生活。以建立和完善城乡低保制度为重点,加大对农村“五保户”、分散供养孤儿、残疾人、优抚对象等特殊群体的生活保障力度,积极开展城乡医疗救助活动,全力支持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三是认真做好社会保障和就业工作。2009年全县共征收各类社会保险基金13444万元,发放14490万元,保证了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安排就业再就业、“4050”人员社会保险补贴1520万元,扩大小额担保贷款基金规模,积极落实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职业培训补贴等促进就业的财税政策,促进了我县创业促进就业工作的开展。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做到应保尽保。继续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系建设,着力解决农民看病难问题,全县农村合作医疗补助2270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实现全覆盖;安排108万元继续支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效地缓解了城镇居民的就医压力。四是加快廉租房建设,拨付廉租房建设资金500多万元,切实解决低收入群众住房问题。五是进一步深化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巩固和完善农村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新机制,加强“以钱养事”资金管理。六是加大财政支农力度,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突出服务“三农”,全力支持农业农村加快发展。安排支农资金近1亿元,重点用于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农村经济发展、退耕还林、村容村貌整治、农业生产救灾,财政支农投入的大幅增加,促进农村经济快速步入了又好又快的发展轨道。大力支持现代农业发展,投入217万元扶持现代农业龙头企业。加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投入932万元,用于梁山坝土地治理、枝枯坪低中产田改造、火烧坪和紫台科技示范推广项目等,整治土地项目和改造低产田的实施,加快了农业结构的调整步伐。认真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发放农资综合直补、粮食直补、能繁母猪补贴、良种补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摩托车汽车家电下乡等强农惠农补贴6567万元,确保了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利用中央扩大内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资金,建成了一批饮水安全工程,解决了3万人群众饮水难问题。七是大力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安排1700万元支持城区污水处理、县医院住院应急救治综合楼等。八是积极落实资金1亿元,支持实施大病关爱工程、通村公路、“一建三改”等县委确定的“十件实事”。

  (四)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推进财政改革。进一步深化了部门预算改革,不断完善了预算编制程序,从制度上规范了预算编制行为,提高了预算编制的准确性。继续深化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预算和执行职能分开,规范了财政资金拨付程序,从制度和机制上堵塞了漏洞。继续提高了财政直接支付比重,缩小授权支付范围,减少资金支付的中间环节。全县国库集中支付总额74107万元,其中直接支付40054万元。继续推进公务卡结算方式改革,控制单位现金流量。2009年发行公务卡900张。进一步完善规范政府采购程序,不断拓展政府采购范围,将上级补助地方的专项项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完成政府采购金额7251万元,采购资金节约率达10%。强化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强票据源头监管,完善非税收入实时传输系统,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不断规范。

  (五)强化财政监督,提升依法理财水平。一是扎实开展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和资金监管工作。坚持建设资金直达施工方和材料供应商,确保项目资金安全高效。把监督检查贯穿于资金筹集、拨付、使用、管理的全过程,保证了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二是积极开展社保基金、扶贫资金及各项惠农资金落实情况的检查。三是开展“小金库”清理。完成了所有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并对21个单位进行了重点抽查。四是严格资产处置程序,完善资产管理信息库建设。为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出台了《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管理的八条规定》。五是强化公共投资和政府性债务监管。对所有乡镇的村级道路硬化债务进行了疏理,全面核实、锁定了乡村道路硬化债务。配合省审计厅对我县村级债务进行审计,锁定了村级债务。省审计认定的“普九”债务化解工作团圆满结束,有效确保了我县农村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建立在建工程项目库,从报送单一的资金资料到建立项目计划、项目设计、工程概算、工程招投标等全方位的项目资料,变被动统计为主动监管。六是积极推行财政政务公开,打造“阳光财政”。2009年通过财政编制与政务公开网公开各项惠农信息40多万条,公示资金2.2亿元,部门预算单位48个,各类管理制度和政策183项,发布各类政务信息86条,设立流动查询点127个。七是预算约束得到强化。牢固树立过紧日子、过苦日子、厉行节约的思想,完成了县委提出的公务用车费用压缩10%,会议接待费用支出压缩15%,公务费用压缩5%的工作目标,八是加强了税费一体化征管工作。

  过去的一年,全县财政工作在全球金融危机的背景中,迎难而上,攻坚克难,积极创新,财政改革与发展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全县财政经济运行依然存在着一定的不足和困难,一是受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影响,承载财政收入持续增长的能力明显减弱,财源结构需进一步优化,培植财源的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二是受财政整体实力不强影响,收入增长还不能满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财政收支矛盾仍然突出,财政保障的压力大。三是预算的科学性有待提高。四是化解县乡政府性债务压力较大,支出结构仍需优化。五是重点工程及重点项目建设仍需财政加大投入力度,财政资金调度较为困难。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广泛听取各位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通过制度创新和加快发展,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0年预算草案

  2010年全县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县委提出的发展目标和战略部署,着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三农”、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投入力度,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着力提高财政管理绩效,促进全县经济持续协调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一)一般预算收支预算安排草案。

  2010年,全县财政总收入预算安排45200万元,同比增长14.95%。按征收部门划分:国税部门预算安排21500万元,同比增长20.73%;地税部门预算安排19500万元,同比增长12.02%;财政部门预算安排4200万元,同比增长2.34%。按分税制口径划分:上划中央收入预算安排17800万元,同比增长16.70%;上划省级收入预算安排5500万元,同比增长16.67%;一般预算收入预算安排21900万元,同比增长13.15%。按县乡两级划分:县本级预算安排30600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15400万元),同比增长16.48%;乡镇级预算安排14600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6500万元),同比增长11.87%。

  2010年县级财政总支出预算安排55075万元(不含省市专款及专项支出),按可比口径计算(剔除上年结转支出等因素,下同),同比增长2.92%。其中:县本级一般预算支出44655万元,同比增长2.78%;补助下级支出9500万元,同比增长14.71%;上解上级支出920万元,同比增长1.88%。

  2010年县级财政资金总来源预算55075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21900万元,转移性收入30113万元,调入资金3062万元。收支相抵,当年财政收支平衡。

  (二)基金预算收支安排草案。

  2010年,县本级安排基金预算收入15000万元,同比增长29.33%。其中: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预算170万元,同比增长8.97%;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预算14000万元,同比增长31.59%;其他基金收入预算830万元,同比增长3.36%。

  2010年,县本级基金预算支出15400万元,同比增长36.89%,其中: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预算170万元,同比增长8.97%;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预算14400万元,同比增长54.94%;其他基金支出预算830万元,同比增长3.75%。

  2010年县本级基金收入总来源预算15508万元,其中:基金预算收入15000万元,上年结余508万元。收支相抵,结余108万元。

  三、完成2010年预算的主要措施

  围绕全年财政预算工作目标和任务,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发挥财税职能,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围绕县委工作重点,集中有限的财政资金,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为全县经济发展提供财力支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财税职能的调控作用,找准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切入点,把建设财源工程作为财政工作的首要任务。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和项目,大力扶持“双百工程”、支持产业结构调整、支持工业园区建设、支持第三产业发展。加大对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的引导作用,协调各金融部门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促进中小企业快速发展。从政策和资金上大力支持招商引进工作,着力支持重点企业做大做强,为税收持续增长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做大财政“蛋糕”,确保收入稳定增长。2010年,要充分认识经济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给财政收入带来的困难和影响,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重点税源、重点税种、新增税源的监控,强化税收征管,提高收入质量,堵塞跑冒滴漏,努力做到应收尽收。认真落实收入目标考核责任制,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部门组织收入的积极性,千方百计挖掘增收潜力,促进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充分利用税费征管一体化平台,加强税源监控,大税小税一起抓,加大稽查力度,依法打击偷、逃、骗税行为,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加大非税收入征管力度,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确保各项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征收入库。加强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土地出让金、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的征收管理,防止收益流失,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

  (三)优化支出结构,支持社会协调发展。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需要。一是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优先保证重点支出。全县上下切实树立“厉行节俭、共渡难关”的思想,从强化预算约束入手,从严控制和压缩公务招待费、会议经费、购车经费等一般性支出,非特殊紧急情况,不追加预算支出。优先保证人员工资和机构运转所需经费,确保事关民生、财源建设、重大项目、强农惠农、维护稳定等重点支出。二是加大财政对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等事业的投入。积极支持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加强疾病、疫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体系建设,确保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等支出需要,推动社会公共服务事业全面进步;三是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能力,着力改善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认真落实城乡低保、困难企业职工医疗保险补助、困难群体救助、就业再就业补助、住房保障等各项民生政策,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四是继续支持续建项目的建设。

  (四)加大“三农”投入,推动城乡协调发展。一是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投入力度,促进农业生产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综合生产力。二是加强财政扶贫工作,继续增加对农村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投入,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三是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继续积极稳妥化解村级债务。四是继续抓好涉农补贴的发放工作,促进全县农业经济快速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更加和谐稳定。

  (五)坚持改革创新,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财政管理改革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直接关系到政府各项决策的落实程度。我们将以财政管理科学化和精细化为目标,持续推进各项财政管理改革。进一步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2007年起实施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已到期,为使新一轮体制制订更加科学、合理,更加有利于全县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目标,2010年要加强对现行财政体制运行情况的分析、评估,在保持政策连续性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调整乡镇财政管理体制。进一步提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完善以部门预算为龙头的预算编制体系,规范部门预算编制程序,提前预算编制时间,细化预算编制内容,提高预算分配的科学性、准确性。优化以国库集中支付为龙头的预算执行体系,提高财政预算支出管理水平。拓展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推行公务卡管理运行模式。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强化非税收入管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理顺机制,健全制度,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管理的八条规定》,规范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资产转经营资产的管理。

  (六)强化监督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坚持依法行政,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审计的监督,狠抓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健立健全覆盖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不断增强监督实效。强化对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资金以及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检查。加强公共投资的管理,严格控制新增负债,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各位代表,2010年的预算收支任务十分艰巨,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奋发有为,扎实工作,努力完成全年收支预算和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为促进全县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关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2009年

预算执行情况和2010年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2010年3月19日自治县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第3次会议通过)

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向松林

  大会主席团: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自治县财政局受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200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根据代表们的审议意见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治县人民政府报告的2009年预算执行结果:2009年,全县完成财政总收入39321万元,占预算39000万元的100.82%,同比增长11.46%。按征收部门划分:国税部门17809万元、地税部门17408万元、财政部门4104万元,分别占预算的98.94%、102.40 %和102.60%。;按分税制口径划分:上划中央收入15253万元,上划省级收入4714万元,分别占预算的101.69%和98.21%;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9354万元,占预算19200万元的100.80%。按县乡两级划分:县本级完成26270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13514万元),占预算26500万元的99.13%;乡镇级完成13051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5840万元),占预算12500万元的104.41%。

  2009年县级财政总支出53422万元(不含省市专款及专项支出),占预算51127万元(调整数,下同)的104.49%。其中:县本级一般预算支出44237万元,占预算42724万元的103.54%;补助下级支出8282万元,占预算7500万元的110.43%;上解上级支出903万元,与预算持平。

  2009年县级财政资金总来源为53422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19354万元,转移性收入30491万元(其中政府债券收入1000万元),上年结余及省结算增加补助2577万元,调入资金1000万元。收支相抵,当年财政收支平衡。

  2009年,县本级完成基金预算收入11598万元,占预算11400万元的101.74%。县本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1250万元,占预算11400万元的98.68%,2009年县本级基金收入总来源为11758万元,其中:基金预算收入11598万元,上年结余160万元。收支相抵,结余508万元。

  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认为:2009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自治县人民政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项政策措施和县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团结带领全县人民,坚定信心,克难奋进,奋力拼搏,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巨大冲击和严峻挑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突出“保增长、抓转型,攻项目、促发展,重民生、保稳定”的财政工作主线,狠抓财源建设,优化支出结构,深化财政改革,规范财政管理,圆满完成了自治县第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预算,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新农村建设与社会稳定和谐作出了新的贡献。

  但是,全县财政经济运行中仍然存在着一些困难和矛盾。主要是财政收入的增长不能满足财政支出增长的需要;历史债务包袱仍然较重;预算的科学性有待进一步提高;财政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

  二、自治县人民政府提出的2010年财政预算草案:2010年,全县财政总收入预算安排45200万元,同比增长14.95%。按征收部门划分:国税部门预算安排21500万元、地税部门预算安排19500万元、财政部门预算安排4200万元,同比分别增长20.73%、12.02%和2.34%。按分税制口径划分:上划中央收入预算安排17800万元、上划省级收入预算安排5500万元,同比分别增长16.70%和16.67%;一般预算收入预算安排21900万元,同比增长13.15%。按县乡两级划分:县本级预算安排30600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15400万元),同比增长16.48%;乡镇级预算安排14600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6500万元),同比增长11.87%。

  2010年县级财政总支出预算安排55075万元,按可比口径计算,同比增长2.92%。其中:县本级一般预算支出44655万元,同比增长2.78%;补助下级支出9500万元,同比增长14.71%;上解上级支出920万元,同比增长1.88%。2010年县级财政资金总来源预算55075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21900万元,转移性收入30113万元,调入资金3062万元。收支相抵,当年财政收支平衡。

  2010年,县本级安排基金预算收入15000万元,同比增长29.33%,上年结余508万元。2010年,县本级基金预算支出15400万元,同比增长36.89%。收支相抵,结余108万元。

  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认为:自治县人民政府提出的2010年预算草案,体现了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和县委第十二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突出了加大财源建设力度,强化税收征管措施,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尤其是加大了对“三农”、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法定支出和民生改善等方面的投入力度。收支预算符合本县实际,预算草案和保证完成预算的各项措施是可行的。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建议自治县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自治县人民政府提出的2010年县本级预算草案,批准自治县财政局受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200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关于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0年3月19日自治县七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杨明寿代表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0年工作的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在新的一年里,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中共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委的领导下,同心协力,求真务实,团结奋进,扎实工作,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为推进我县民主法制建设,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010年3月18日在自治县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  杨明寿

  各位代表:

  我受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各位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09年,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落实自治县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议,依法履行职责,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监督重点更加突出,监督实效明显增强

  2009年,常委会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原则,始终把事关我县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监督的重点。一年来,共召开常委会议7次,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9个、法定报告4个,开展专题视察5次,对2件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有效地支持和促进了“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加强对预算和经济工作的监督。一年来,常委会认真听取和审议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执行、2008年财政决算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自治县人民政府提请审议的2008年度财政决算。同时,继续加强对部门预算的审查监督,对自治县人民政府部分单位的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进行抽查,推进了部门预算的改革和管理。为积极应对金融危机,第16次常委会议听取审议了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应对金融危机扩内需调结构保增长工作情况的报告,对克服金融危机不利影响、推动经济较快增长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全面了解全县乡镇财政运行情况,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乡镇财政运行情况的报告。会前,分别由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带队,深入全县11个乡镇进行全面调查,并通过乡镇人大主席团收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建议,综合形成的调研报告被县委以《参阅件》编发,县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尚云同志对此作出批示:“县人大常委会组织调查组对全县乡镇财政运行情况作了全面调查,总结了乡镇财政工作取得的成效,客观分析了目前乡镇财政运行中的困难和问题,提出的建议针对性强,有很高的参考价值。”常委会议在审议时,提出要“不断加大财源培植力度,积极争取上级国家机关更多支持,实行适度政策倾斜、增强乡镇财政保障能力,切实抓好乡村债务化解工作,强化预算和财政监督”等意见,推动了乡镇财政健康协调运行。

  加强对民生和“三农”问题的监督。残疾人事业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残疾人事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充分肯定近几年全县残疾人工作成绩的同时,客观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审议意见。政府及其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加快了“白内障无障碍县”建设,启动了0至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继续实施贫困精神病患者免费住院和免费服药治疗救助,多渠道促进残疾人就业,进一步完善了残疾人基础服务设施和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广播电视工作对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在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深入到广播电视工作部门、龙舟坪朱津滩村部分农户对广播电视设施设备建设和“村村通”工程进行视察的基础上,召开常委会议听取和审议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广播电视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要进一步面向农村,围绕群众需求,提供更优更多的服务,坚持科技创新等审议意见,政府及其广播电视部门高度重视,科学制定20户以上自然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方案,有效解决全县11个乡镇、253个自然村4000多个边远贫困农户看电视难的问题。常委会十分关注“三农”工作。第16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农业产业化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要“坚持规划引导,进一步搞好招商引资,培育知名品牌”等重要建议,政府及农业主管部门围绕重点产业发展规划,调整优化种植业,壮大特色产业基地规模,着力培育和扶持一批有竞争力,带动能力强、辐射面广的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抓好“品牌建设”,支持农副产品注册商标,进一步完善服务体系,全县农业产业化发展呈现出良好态势。

  加强对工业企业发展的监督。围绕“新型工业强县”战略的实施,第18次常委会议听取审议了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发展情况的报告。会前,组织专题调查组深入到经济商务局、长阳经济开发区和部分企业进行调研,针对全县工业企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提出要结合“双百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进工作,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工业用地、原材料供应不足等难题,提高依法监管水平等审议意见,县长吕学锋同志专门主持召开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意见的办理工作,着力解决工业企业发展中面临的一系列困难,为全县工业企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加强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监督。道路交通安全、城镇建设管理、信访等都是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热点、难点。5至6月,常委会对自治县城镇建设管理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在自治县建设局和11个乡镇人民政府认真开展自查的基础上,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先后实地检查城区及避难溪垃圾处理场、白氏坪经济开发区安置小区等项目,赴都镇湾、贺家坪等地检查集镇规划、镇容镇貌。第16次常委会议听取并审议了自治县城镇建设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报告,针对该条例实施中的问题,提出要“进一步加强城市建设规划,加强市政设施建设,强化市政市容管理,加大执法监管力度”等意见。政府及时组织相关部门研究落实办法,开展丰富多彩的条例宣传活动,加大详细规划编制力度,加强规划监察和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城镇建设管理呈现出新面貌。11至12月,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听取了自治县公安交警部门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汇报,先后对龙舟坪、磨市、高家堰等4个乡镇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情况进行抽查,对部分路段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走访部分司乘人员。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议。政府及其主管部门专题研究,正在采取积极措施加以落实。12月下旬,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信访工作情况的报告,对部分疑难信访问题提出了具体办理要求。我县作为一个宗教大县,民族宗教工作历来受到社会普遍关注。4月上旬,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别到榔坪、渔峡口等地对民族教育、卫生、宗教管理等进行集中视察,在第15次会议上听取并审议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要“进一步打好‘民族牌’,发挥民族自治优势,突出民族特色”等审议意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把“616”工程对口支援项目和民贸民品优惠政策作为政策争取的重点,进一步加大督办落实力度,在全省率先实施民族文化进课堂活动,大力实施民居改造和古迹保护,全县民族宗教工作推进到一个新的水平。沪渝高速公路、宜万铁路、川气东送管道工程等途径我县境内的三大国家级重点工程建设,对推进长阳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意义重大。第18次常委会议听取并审议了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服务“三大通道”建设情况的报告,提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为进一步做好“三大通道”建设后期的各项服务工作打下了一个好的基础。

  加强对公正司法的监督。7月下旬,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自治县人民法院、检察院工作情况开展视察,在充分肯定“两院”工作成绩的同时,对进一步发挥“两院”职能作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在省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后,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于8月下旬及时召开座谈会对决定精神进行学习,并对“监督和支持检察机关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认真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一年来,常委会机关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211件次,通过办理和督办群众来信来访,起到了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积极作用。

  此外,常委会还对自治县人民政府报送的《关于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化债资金支付管理办法》等3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积极配合全国、省、市人大常委会对国家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农民工回乡创业、水利设施建设、计划生育文明建设、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等进行调研视察,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畜牧法开展了执法检查。为支持全县党风廉政建设,第17次常委会议听取了全县反腐倡廉工作情况的通报。

  二、立法质量不断提高,立法民主化迈出新步伐

  民族立法是民族自治地方的一项重要的自治权。常委会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立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政策争取力度,依法行使变通权,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努力提高立法质量,使制定的自治法规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009年上半年,完成了制定自治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的法律程序,正式公布施行。该条例是我国第一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单行条例,中国农村合作医疗发端长阳以及自治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被评为湖北省60张“荆楚名片”之一。条例的实施,将更加有力地推进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健康稳步发展,让广大农民群众成为最大的受益者。

  按照立法工作计划,2009年初,常委会组织专班,启动了《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工作和《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旅游条例》的起草工作。一年来,先后召开座谈会10余次,征求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及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会同相关法律人士结合自治县实际对条例初稿进行修改,6次赴省、市法制办和相关部门进行专题汇报,做好政策争取工作,并请省人大民宗外侨委领导指导修改,赴外地学习考察,先后七易其稿。条例已报经省、市人民政府审查原则同意,已提交本次会议审议。

  三、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一年来,常委会按照《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带有全局性、长远性的问题,认真审议处理相关议案,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按照法定原则和程序,作出决议、决定。第14次常委会议决定将沪渝高速公路长阳龙舟坪连接线项目建设资金列入县级财政预算。第16次会议作出批准自治县农村水利综合规划的决定,要求政府按照批准后的农村水利综合规划,做好各单项规划,使其综合规划真正指导地方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第15、19次常委会议分别作出批准政府关于2009年县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定。

  在人事任免工作中,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相统一的原则。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湖北省各级人大常委会任免工作条例。重点把好“法律考试关”、“供职发言关”和“任免程序关”。湖北省各级人大常委会任免工作条例制定出台后,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及时召开“一府两院”、人事等部门负责人座谈会,对任免工作条例认真学习,规范人事任免工作。一年来,常委会先后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9人次、任命人民陪审员16名。

  四、切实改进代表工作,代表作用进一步发挥

  注重发挥代表作用是人大工作的重要内容。2009年,常委会积极探索代表工作的新途径,代表工作实效不断增强。

  完善代表工作机制,代表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建立县人大代表工作目标考核机制,从代表培训、组织开展代表小组活动等方面,对自治县人大代表进行目标考核。开展了优秀议案、建议评选活动,拟在本次会议结束后对议案提出人和优秀代表建议提出者进行表彰。

  完善督办机制,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自治县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共收到代表议案、建议117件。常委会对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高度重视,召开主任会议专题研究,将人大代表提出的“对渔峡口至资丘的县道进行硬化”、“加强农用车管理”、“加强农村兽药和饲料市场监管”、“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增设市政消防栓”等5件建议确定为重点督办的建议,分别由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议案和建议交办后,常委会采取集中视察、个别走访、座谈调研等多种形式加强督办,推动了办理工作。如围绕自治县七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加强农村卫生队伍建设,提升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的议案”,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牵头,相关工作机构会同政府督查室加强督办,促进了议案的办理。县政府召开专题办公会进行研究,由县长亲自领办。通过建立健全人才引进和培训机制,采用公开招考的办法每年为乡镇卫生院安排财编人员10名;近年来有45人参加各类学历教育,494人参加各类进修培训和短期培训;县财政对卫生总投入平均增幅达10%以上,2009年预算安排达2000万元以上。同时,常委会还坚持开展“代表建议督办月”活动。8月,由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会同县政府督查室和县电视台深入到主要承办单位听取办理情况的汇报,查看相关资料和现场,组织办理单位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并在县电视台开辟专栏进行报道。截止12月底,自治县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均已全部办理结束并回复代表,办结率达到100%,代表满意率达到99.5%。

  密切与代表的联系,拓宽代表活动领域。一是开展主任会议成员走访人大代表活动。7月下旬,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分别牵头,赴全县11个乡镇23个代表活动小组,走访人大代表32名,收集意见和建议38条。二是丰富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组织代表开展年度述职活动,全县217名县人大代表均按要求回到原选区进行年度述职。各代表小组还结合工作实际,组织代表参加了扶贫帮困、抗灾救灾、效能监察等活动。三是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组织在长阳选举的市人大代表于12月上旬对全县2009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视察。

  五、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参与和服务经济建设有新进展

  2009年,常委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参与和服务经济建设取得新的成效。

  扎实做好向上争取政策工作。争取政策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向上争取政策的重点、目标和要求,围绕比照西部大开发扶持政策、民族地区税费返还、移民后扶持、扶贫开发等17个方面的工作,加大力度,协调县直相关部门争取各类项目86个、各类资金3.02亿元。

  根据县委统一安排,积极参与重点项目建设。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认真参与和联系火烧坪铁矿、农产品市场开拓、烟叶生产等重点项目,完成了相关工作任务。此外,还较好地完成了联村联项目等工作。

  六、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常委会自身建设得到全面加强

  2009年,常委会以提高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出发点,围绕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和代表机关的职能作用,采取多种措施,加强了自身建设。

  思想建设不断加强。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常委会机关从3月下旬启动学习实践活动。通过学习调研、分析检查、召开民主生活会,全面梳理存在的问题,实事求是地分析存在问题的主客观原因,理清人大工作科学发展的主要方向、总体思路、工作要求和6项主要措施,扎实开展整改。同时,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还认真做好联系指导单位的学习实践活动,组织召开座谈会14次、举办辅导讲座10余场次。通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党员干部对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形成了新的共识,一些影响常委会职能作用发挥的突出问题正在逐步解决,常委会各方面的工作有了新的改进,实现了党员干部得到教育、履职能力得到提高、人大工作得到推进的目标要求。

  作风建设不断改进。一年来,常委会组成人员下基层调研20余次,了解基层执法机关贯彻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听取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对监督、代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了一批有份量的调研报告,先后被省人大工作简报、市委主办的《发展导刊》、县委《参阅件》等刊发。常委会还注重了廉政勤政建设,积极营造廉洁务实、团结进取的工作氛围。

  机关建设不断加强。根据监督法的相关规定,常委会组织起草了常委会会议公民旁听办法等制度,使人大工作的透明度更强。文明单位创建深入开展,常委会机关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一年来,常委会机关共有10人获得县级以上的各类表彰,人大机关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被县委表彰为优秀党支部。新闻宣传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发表各类宣传稿件达268件。中国人大网、全国人大《民族法制通讯》、省人大《楚天主人》、市人大主办的《宜昌人大》等杂志先后刊载了我县开展民族立法、保护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等方面的理论研究和宣传稿件,扩大了我县人大工作的影响。

  对乡镇人大工作的联系和指导进一步加强。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片联系乡镇制度。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多次带队深入到乡镇就人大工作进行调研,对开展代表活动、改进乡镇人大工作进行了指导。

  不断加强对外联系和交往。去年5月下旬,成功召开了首届全国部分少数民族自治县(旗)人大工作联席会议,来自全国14个省、市、自治区20个自治县(旗)100余名代表围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这一主题,进行深入交流和研讨。借助这一平台,加强了少数民族自治县之间的联系,促进了各少数民族自治地方相互借鉴加快发展的经验。根据这次联席会议的建议,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将于今年4月在广东深圳专门举办全国120个民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培训班,对民族自治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问题进行深层次研讨,由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对各少数民族自治县进行面对面指导。一年来,常委会还先后接待了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财经委员会、教科文卫委员会等调研组来我县开展的专项工作调研和考察活动。

  各位代表,一年来,常委会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为推动全县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体人大代表认真履行职责和积极工作的结果,是全县人民和社会各界热情关心和支持的结果,是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县委正确领导和“一府两院”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过去的一年,常委会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成绩,但与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相比,与党和人民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是:在民族立法中如何更好地突出民族特色,还需要进一步探索;监督工作与监督法的要求还有不相适应的地方,常委会会议的审议质量还需不断提高;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代表工作和自身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今年的主要任务

  各位代表!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关键之年。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自治县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依法履行职责,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一、依法行使职权,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努力提高民族立法质量。常委会在组织制定自治法规时,要紧密结合自治县的实际,用科学发展观指导立法工作,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立法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突出民族特色和地方特点,不断完善立法机制,为促进自治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法制保障。按照年度立法计划,重点抓好修订《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的调研、论证、起草和初审等工作。

  深入学习贯彻监督法和湖北省实施办法,努力增强监督实效。以增强监督实效为核心,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全局、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影响社会和谐、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监督重点,综合运用各种法定的监督形式,切实履行监督职能,促进和支持“一府两院”不断改进工作,着力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统筹安排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听取审议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学校安全、全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集镇饮水安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自治县人民法院关于信访申诉案件处理情况等方面的工作报告。开展对食品安全法、水污染防治法、自治县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在我县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听取和审议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上半年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等方面的报告。加强预算审查和监督,推动财政体制改革。支持审计机关工作。对政府4至5个部门开展工作评议。对木本油料大县建设、清江画廊创5A等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进一步重视和加强信访工作。

  坚持依法按程序办事,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要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使人大的决策真正体现群众的愿望,符合群众的利益。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的原则,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规定,把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结合起来。对提请任命的工作人员,采取任前调查了解情况、法律知识考试等办法,加强任职资格审查,切实把好法律素质关。

  二、积极为代表执行职务创造条件,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

  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出发,坚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坚持为代表服务的思想,加大工作力度,为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密切同人民群众联系、扩大对常委会活动的参与创造条件,不断提升代表工作水平。认真处理自治县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议案,督促办理建议,切实提高办理质量。积极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等活动,努力增强代表活动实效。继续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的立法和执法检查调研活动,发挥代表在立法和监督工作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与联系。

  三、围绕县委中心工作,积极参与和服务经济建设

  进一步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优势,以国家西部大开发、民族地区税费返还、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扶贫、移民后扶持等政策为重点,整合各方面的力量,为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好政策争取工作。同时,根据县委的总体部署,积极参与和服务“双百工程”、招商引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工作。

  四、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努力提高人大工作水平

  深入学习贯彻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为召开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积极做好调研及相关筹备工作。抓好理论学习和法律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紧密联系实际,研究和解决人大建设和人大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关心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更好地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严格依法办事。进一步完善常委会工作制度。继续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进一步加强机关建设和人大干部队伍建设。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新的形势、新的任务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让我们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中共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委的领导下,坚定信心,再接再厉,奋发进取,扎实工作,为建设美丽富强和谐长阳而努力奋斗!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关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

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0年3月19日自治县七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县人民法院院长黄正钢所作的《自治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认为,过去的一年,自治县人民法院充分履行审判职能,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自治县人民法院要认真履行审判职能,为公正司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0年3月18日在自治县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

自治县人民法院院长  黄正钢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自治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09年,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及县政府、县政协的支持和关注下,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大局,立足于公正司法、和谐司法、能动司法、廉洁司法,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法院自身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一、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已任,全面履行审判职能

  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371件,其中刑事142件、民事970件、行政11件、执行248件,审结、执行各类案件1360件,总结案率99.2%。与去年同期相比,收案增加98件,上升7.7%,结案增加101件,上升8%,总结案率上升0.3%。各类案件的调解、和解率达到70.43%,比去年同期上升4.12%。完成“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共清理2007年以前执行积案381件,已全部结案。

  (一)依法惩处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全年共受理刑事案件142件217人,现已审结141件216人,审结率99.3%。在已审结的案件中,涉及罪名27个,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的107件156人,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11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15人、超过三年不满五年有期徒刑21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108人(含适用缓刑),免予刑事处罚1人。一是坚持做到“三个结合”:即打防结合、审教结合、宽严结合。首先,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多发性犯罪,保持高压态势。去年来,系列团伙盗窃犯罪曾一度猖獗,严重危害一方安宁,我院重拳出击,对胡红星、刘红玉摩托车盗窃团伙,刘峰、陈关东等入室盗窃团伙,方群等施工工地盗窃团伙等6起案件的犯罪分子均依法予以严惩,团伙主犯分别被判处九年至十四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其次,把握治安形势的新特点,及时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去年5月13日,对李建飞持枪伤害案、向光荣聚众斗殴案、田建国盗窃案等在法制宣传大会上进行了公开宣判,有力地震慑了犯罪。针对滥伐林木犯罪居高不下的局面,去年9月2日,在火烧坪乡召开了专场法治宣传大会,以案说法,有效遏制了滥伐林木犯罪势态。第三,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轻型犯罪、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区分不同案情的基础上,正确适用缓刑及非监禁刑,以达到打击孤立少数、教育轻缓多数、分化感化犯罪人员以及挽救未成年人的目的。二是针对自诉案件和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增多的趋势,更加凸现刑事调解功能。全年受理刑事自诉案件16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28件,调解(含撤诉)结案38件,调解率86.36%。三是妥善审理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彰显正义,安定民心。退休干部李某猥亵儿童案,麻池卫生院龚某、李某因贪恋打牌致产妇死亡案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我院经过依法审理和慎重研究,对被告人均依法判处有期徒刑,收到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妥善调处民事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全年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970件,审结964件,审结率99.38%。在进入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中,婚姻家庭、继承纠纷364件,占37.76%;侵权及其他民事纠纷244件,占25.31%;各类合同纠纷353件,占36.32%。一是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强化全方位调解。全年各类民事案件调解率达到75.13%,同比上升9.14个百分点。二是积极应对形势变化,加强重点、热点案件的审理。去年以来,受国际经济危机的影响,返乡农民工剧增,随之产生的婚姻家庭、山林土地、相邻权、劳动争议等纠纷较过去有大幅上升;同时,随着我县商品房市场的不断开发,涉及商品房买卖的合同纠纷大量诉诸法院。我院在办案过程中认真研究化解此类纠纷的方式方法,怀忧民之心,办利民之事,最大限度地实现了案结事了。三是妥善审理新型案件,维护经济发展环境。去年来,涉及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股权争议等案件开始显现并呈快速发展趋势,我院在保护个人合法权利的同时,统筹兼顾企业的健康运转,取得了“双赢”的效果。四是着眼大局,审慎处理群体性案件。去年来,有多起群体性纠纷案件诉诸法院,如原告陈某诉被告龙舟坪教工幼儿园劳动合同纠纷一案,涉及到本县教育系统类似纷争达200余人;鸭子口信用社李某冒用他人名义贷款,自贷自用,涉及受骗群众57人;田昌宇等与县地税局、县人才市场发生劳动争议,涉及类似解聘人员27人。这些案件不仅社会关注度高、具有示范效应,而且牵涉到方方面面,极易引发新的矛盾。我院着眼于全局,院、庭长及审判委员会层层把关,并与党委、政府、上级法院及相关部门反复沟通,均得到了妥善解决。

  (三)化解行政争议,支持依法行政。全年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1件,结案11件,审结率100%。与上年相比,收案增加4件,结案增加4件。受理案件中,涉及山林行政确权、社会保险费管理、房产行政管理、治安行政处罚、海事行政处罚、工伤认定、工商行政管理、交通行政强制措施、要求履行法定职责9个类型。全年受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5件,结案5件,结案率100%。一是进一步强化行政协调,推进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一年来,行政诉讼案件协调成功率达到40%,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执行和解率100%,从而有效促进了行政管理的和谐。二是主动建言献策,促进依法行政,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去年先后为县计生局、国土局、交通局、地税局等10个单位提供法律服务20余次,抽调部分干警参加县政府组建的新时代广场业主大会筹委会,提供政策法律服务。同时,采取提前介入行政争议的办法,先后配合县国土局、县水产局对违规建房以及违法网箱养鱼的当事人进行法治教育,使他们主动纠正了违法行为。

  (四)清理执行积案,建立联动机制,提升司法权威。2008年8月以来,根据中央政法委和最高法院的总体部署,我院集中力量,开展了“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共清理出2007年前未结执行案件381件,其中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53件,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328件,被执行人属特殊主体的重点案件90件。截止2009年5月8日,清理出的积案已全部执结,提前近2个月完成了工作任务。在“集中清积”的同时,全年还新收各类执行案件248件,执结244件,执结率98.39%,同比上升0.69%。一是建立了执行工作联动机制。通过“集中清积”活动,在攻克一批历史难案的同时,在县委和县政法委的高度重视下,成立了“县集中清理执行积案领导小组”,县委办、政府办于去年5月15日发文明确了全县19个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初步形成了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是更新执行理念,确立了执行工作的“三项原则”,即:程序规范原则、和谐执行原则、统筹兼顾原则,力求“合法、合理、合情”,全年执行案件和解率达到54.51%。

  (五)狠抓审判质量效率管理,提高司法公信力。一是加强诉讼流程管理,实行审限跟踪。全年发《审限通报》6期,对43件案件发出了审限警示。二是严把案件质量关。全年共评查各类案件868件,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案件承办人进行了整改。三是切实做到有错必纠,认真做好再审案件及发回重审案件的审判工作。全年共受理各类再审案件3件,其中当事人申诉再审1件,院长发现启动再审2件,已审结3件;审理发回重审案件10件,已审结10件。四是严格实行案件绩效考核。对各类案件制定了高于上级法院要求的“九率”考核指标,对各业务庭每月考核一次,取得了明显效果。

  二、以维护司法公正为目标,着力加强队伍建设

  (一)扎实开展十二项活动,加强思想政治建设。2009年,县委、上级法院相继开展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贯彻落实最高法院“五个严禁”规定活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等12项专项活动。为认真开展好上述活动,一是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核心,联系法院工作实际,对各项活动统筹安排、科学结合,从形式到内容均圆满完成了各项活动任务。二是采取开办学习专栏、邀请全市优秀法官来院作事迹报告等多种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同时创作演出了以全国模范法官覃发国事迹为载体的音乐剧《辞年》并获得全市法院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年文艺演出最佳创作奖,与7个村党支部开展了结对共建活动。三是将学习教育活动贯穿于具体案件中,总结出当前干警队伍在司法理念、办案效果、工作方式、纪律作风、司法服务方面的“五个不适应”,提出了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取得了明显实效。

  (二)强化干警教育培训,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一是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学习。去年,有9人分别参加了市委组织部和县委党校组织的培训学习,8人赴省法官学院进行业务培训。二是做好《侵权责任法》、《保险法》等新出台法律法规的培训工作,使干警的法律知识得到及时更新和巩固提高。三是积极参加理论研讨和实践调研。去年来,有1篇案例被国家法官学院选入高级法官培训教材,3篇论文获得第三届“湖北法官论坛”优秀论文奖。四是4名新进人员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取得了初任法官资格。通过这些活动,使干警的法律素养和司法能力得到了锻炼提高。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制度建设。一是完善规章制度,加大了对差错案件的责任追究力度,做到了以制度管人管事,确保审判权、执行权的正确行使。二是强化内部监督机制,改进监督方式。聘请了15名兼职廉政监察员,成立了队伍建设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对案件重点环节的监督。去年以来,进行了4次队伍巡查,以明察暗访的形式,对队伍建设中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三是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向社会公布24小时自动接听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确保全院干警“一个不触网、一个不掉队”。四是严肃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凡有举报干警违法违纪的线索,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对全体干警起到了警示教育的功效。

  (四)深化“争优创先”活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一是我院连续八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院党委被评为“全县宣传思想工作先进单位”,资丘法庭被市中级法院评为“全市先进法庭”。二是全国模范法官覃发国同志去年6月被评为“全省优秀公务员”,8月17日当选“宜昌最具影响力十大劳动模范”,10月,光荣入选《宜昌当代党史人物》。去年来,10名干警先后被省、市、县表彰为先进个人,1人荣立三等功。

  三、以保障民生为出发点,进一步增强司法能动性

  (一)妥善处理涉诉信访,依法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全年共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259件,其中来信41件,来访218件。上级单位交办26件,均已妥善办结。一是努力提高初信初访接待成功率,力求避免重复信访。对来信来访者反映的问题,不论是否属法院管辖,均做到了事事有交待、件件有着落。在交通事故中受伤造成左腿高位截肢的周双娥、周成义姐弟,因对方当事人已无力履行全部赔偿义务,去年6月8日再次闹访,一家4人在法院一楼大厅吃住长达五天,行为十分过激,我院采取了克制、稳妥、积极的处理方式,最大限度地解决了他们的实际困难,取得了较好效果。二是立足于为大局服务,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做好维稳工作。去年,积极配合火烧坪乡政府数次到宜昌、荆门、武汉及北京等地对上访当事人做劝返工作,保证了“两会”、国庆60周年庆典等重大活动期间的社会稳定。三是认真开展“四访促和谐”活动。将田某、曾某、吴某、杨某四件重点信访案件纳入“四访”活动,进一步做息诉息访工作。通过院领导包案处理和相关部门的全力配合,目前3件已息访,另一件稳控较好。吴家玉与黄华东土地经营权纠纷,自1998发生起,先后经火烧坪乡政府处理、两审行政诉讼、两审民事诉讼和省高院申诉裁决。吴家玉始终不服,11年来不断上访。去年6月,双方当事人再次发生冲突,致吴家玉轻伤。我院将两案所涉纠纷一并进行调解,通过艰苦的工作,促成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彻底妥善化解。

  (二)加强司法救助,关怀困难群体。一是降低诉讼“门槛”,对特殊群体依法缓减免诉讼费。全年办理缓交诉讼费案件22件,缓交金额11184元;决定免交诉讼费27件,免交金额51460元。二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让特困当事人感受党的温暖。去年底,经过调查摸底和严格审批,决定对67名特困当事人依法实施了救助。

  (三)拓展司法服务,营造方便快捷的诉讼环境。一是主动服务,实行非诉调解与巡回办案有机结合。各办案单位坚持走出去,积极参加各乡镇政府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尽最大努力把社会矛盾化解在诉讼之外。同时,尽量做到巡回审理,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及基层组织的支持,形成调解合力,以实现案结事了,减轻群众诉讼负担。全年共诉讼外调处纠纷155件,巡回办案500余件。二是简化办事程序,加强诉讼引导。对符合法律规定受理条件的案件,做到快立快审;对当事人虽享有诉权,但实体权利难于通过法院处理的案件,耐心给当事人释明,告知诉讼风险,让其通过有关部门或基层组织调处。

  (四)推行司法公开,畅通民意表达渠道。一是加强法治宣传。在各类媒体发表法治宣传文章99篇,省、市法院采用信息材料16篇,播出电视节目14期,有力地宣传了法院工作。二是进一步发挥人民陪审员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去年3月11日,我院召开了一年一度的人民陪审员工作座谈会,进一步完善了人民陪审员工作的沟通联络机制、选拔培训机制、考核激励机制和工作运行机制。去年8月25日,提请县人大任命了新一批人民陪审员16名,现阶段全县陪审员达到了27名。三是扩大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参与度。邀请各级人大代表座谈2次,听取代表意见5次,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合议庭审理案件181件,陪审率达到55.18%。

  各位代表:2009年我院的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司法理念、司法作风离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还有一定距离;因返乡农民工大量增加,社会治安刑事案件和民间纠纷、劳动争议等案件大幅度上升,大量案件执行困难,法院工作面临着新的压力;大量社会矛盾集中到法院审判执行环节,重复信访、缠诉缠访甚至闹访的现象时有发生,给法院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审判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人员空编、审判力量不足的问题依然十分突出;执行工作联动机制的重要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发挥。2010年,我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立足于抓源头、抓根本、抓基础,努力抓好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四、2010年的工作思路及目标

  (一)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在队伍建设上取得新进展。一是司法理念上要有新进步。要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核心,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和“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贯穿到法院工作的各个环节。二是司法作风要有大转变。以贯彻最高法院“五个严禁”为契机,认真整治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抓好立案、庭审、执行等窗口部位的作风建设,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三是要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弘扬司法正气。通过争创优秀法官、先进法庭、先进法院和省级文明单位等活动,树立人民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四是进一步加强空编人员的招录和选调工作,充实法官队伍、改善人员结构,壮大审判力量。

  (二)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在服务大局上取得新成效。一是要密切关注社会治安可能出现的新情况,依法惩处各类犯罪,营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二是抓好民生案件的审理工作,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三是继续推进和谐审判,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构建全方位调解工作新格局。四是进一步发挥执行工作联动机制的重要作用,整合各种力量破解执行难题,维护司法权威。五是认真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相应对策和建议,自觉为县委中心工作服务,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

  (三)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在“司法为民”上探索新举措。一是变被动服务为能动司法,把各项便民利民措施进一步落到实处,逐步完善远程立案、预约立案、巡回审判等方式,建立“一站式”诉讼服务平台。二是妥善处理涉诉信访案件,教育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合理诉求,积极探索解决无理缠访、闹访问题的有效办法,实现涉诉信访工作秩序的好转。三是进一步运用司法救助手段,对涉及特困群体的执行案件,加大救助力度,尽力缓解社会矛盾;完善对特殊群体缓减免诉讼费的制度,进一步畅通诉讼渠道,让困难当事人真正享受到公平正义。四是进一步推行司法公开,主动接受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的监督,扩大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的数量和范围,提高法院工作的社会认同度。五是进一步探索诉讼与非诉讼相结合的纠纷解决机制,对各类矛盾做到早发现、早调处,减轻群众负担。

  (四)稳健推进法院改革,在自身发展上取得新突破。一是紧紧抓住司法体制改革的机遇,推动基础设施和物质装备建设,尽快完成资丘人民法庭建设任务,同时做好院机关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及其他建设项目的争取工作。二是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快科技法庭建设步伐,尽快推行审判流程、司法政务的软件管理,不断提高法院工作的效能。三是实行审判权、执行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科学配置和有效监督,推行各类案件的标准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和司法公信力。四是启动量刑规范化、非监禁刑庭前社会调查等改革试点工作。

  各位代表:2010年,法院工作将面临新的形势、新的任务、新的挑战,我们将继续在县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下,在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下,克难奋进、开拓创新,努力使全院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关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

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0年3月19日自治县七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永华所作的《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认为,过去的一年,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要认真履行检察职能,为公正司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0年3月18日在自治县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

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永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09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自治县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检察职能,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

  一、坚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年来,我院牢固树立“大稳定观”,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为衡量检察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切实履行批捕、起诉、控申职责,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年共受理各类审查批捕案件97件163人。经审查批准和决定逮捕93件149人,不批捕4件14人。共受理各类审查起诉案件128件217人。经审查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108件176人,报送宜昌市院审查起诉4件6人,不起诉7件7人,侦查机关撤回5件10人,退回补充侦查4件18人。

  突出打击重点,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坚决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对于滋扰欺压群众的各种暴力犯罪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全年共批准逮捕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涉恶势力犯罪案件7件24人,追捕涉恶势力犯罪嫌疑人5人。突出打击“两抢一盗”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多发性侵财犯罪。共批准逮捕盗窃、抢劫等侵财犯罪43件71人,占批准逮捕案件数的47.8%。重点打击破坏农业生产发展、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犯罪,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共批准逮捕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犯罪案件16件18人。

  更新执法理念,正确执行刑事司法政策。平和执法,对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犯罪、因家庭或邻里纠纷、当事人达成和解的轻微刑事案件,依法落实从宽政策,决定不批准逮捕4件14人,不起诉7件7人,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理性执法,做到“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真正地融法、理、情于一体。在办案过程中,我们既加大了对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又加强了对刑事受害人财产权的保护。全年共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77万余元。如为7名被盗耕牛的农民追回经济损失2.4万余元,受到了当地群众的好评。文明执法,用群众信服的方式执法办案。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理被告人认罪案33件,提出量刑建议38件,把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到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

  畅通信访渠道,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开通“12309”举报、控告、申诉统一受理电话。认真落实首办责任制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积极探索实行下访、巡访、联合接访等方式方法,方便群众诉求。加强涉检信访人员息诉罢访工作,坚持把接待群众来访当作“有理推定”,把群众申诉当作“有难推定”。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61件71人次,其中检察长接待日接待群众来访34人次,全部得到及时妥善解决,没有发生越级、进京上访事件。积极参与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依法公正办理相关案件。

  立足检察职能,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和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努力营造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积极参与对流动人口、刑满释放人员和未成年犯罪人员的教育管理,加强对监外五种人的法律监督。通过发放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对管理上的漏洞进行整改,努力减少社会不稳定、不和谐的因素。

  二、坚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着力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我院按照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始终将查办职务犯罪作为强化法律监督的重要手段和服务经济建设的有效方式,积极调整工作思路,切实加强办案工作。全年共受理初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线索12件16人,立案侦查8件12人,其中贪污案件4件7人,受贿案件2件2人,行贿案件1件1人,渎职侵权案件1件2人。

  注重维护农村改革发展。继续开展“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案件专项活动”,保障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顺利进行,保障农业补贴款项规范使用,保障各项支农惠农强农政策落实到位。在查办涉农领域职务犯罪专项活动中,我们以国家“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这项支农惠农政策为突破口,立办了县农机局原局长柳某某受贿案。

  注重政府投资安全。为确保县委、县政府扩内需保增长政策措施的顺利实施,认真开展“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国家投资领域职务犯罪专项活动”。在国家投资的农田水利项目中立办2件5人贪污案。在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领域中立办2件2人贪污受贿案。

  注重查处渎职案件。认真查办发生在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渎职案件,查处了都镇湾卫生院麻池分院医疗事故案背后的渎职犯罪。被告人李某某身为该院院长,邀约妇产科当班医生龚某某打麻将,不履行职责,致产妇段某死亡,社会影响极其恶劣。该案提起公诉后,一审以被告人李某某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以被告人龚某某犯医疗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

  注重职务犯罪预防。认真开展系统预防。通过召开联席会议、法制讲座等形式在县国土资源局、地税局、电力公司、渔峡口镇等行业单位和乡镇开展系统预防,共授课12场次,受教育达880余人。积极开展专项预防。在“318国道长阳段改造项目”和县地税局“旧办公楼改造及新建纳税大厅”建设工程中开展专项预防。全面开展个案预防。对自侦案件逐案建立预防档案,认真分析犯罪嫌疑人发生犯罪的原因、特点、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对策,并随案回访。

  三、坚持检察机关宪法定位,着力强化法律监督职能

  强化法律监督,是宪法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是党对检察工作的基本要求,是广大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殷切期盼。因此,我们在注重协调配合的同时,认真履行诉讼监督职能,不断加大监督力度,强化监督措施,努力维护法制的统一和权威。

  刑事立案监督进一步发展。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依法要求侦查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17件22人,侦查机关全部立案。针对部分人大代表反映我县非法采矿、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活动情况突出的问题,我院专门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监督活动”,完善和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机制,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0件16人,侦查机关对8件13人盗伐林木案和1件1人非法采矿案进行立案侦查。

  侦查活动监督稳步提升。以维护侦查活动的合法性为重点开展侦查监督。共提前介入18件,对提请批准逮捕和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严格把关,依法不批准逮捕4件14人,追捕8人,启动违法调查机制12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8份,追诉漏犯15人。

  审判监督质量不断提高。以维护刑事审判的公正性为重点,开展刑事审判监督专项检查,查找和纠正监督工作中不作为和监督不到位的问题,提高刑事审判法律监督水平。对量刑不当的刑事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3件3人。如对被告人周某某交通肇事量刑过重一案提出抗诉并获得改判,这是我院自建院以来,也是全市检察机关“抗重改轻”的首例案件。

  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逐步加强。认真开展“全国看守所监管执法专项检查活动”,加大对“牢头狱霸”、监管安全隐患等问题的排查处理力度。对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同案犯混押的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对1件违反程序呈报减刑案件进行了纠正。通过与看守所视频监控网联网,建立在押人员亲属信息登记卡和发放《致在押人员亲友公开信》,加强对监管活动的监督,全程跟踪防止“牢头狱霸”等侵犯在押人员权益行为发生。

  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继续深化。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8件,立案8件。其中,建议提请抗诉3件、提请抗诉4件、息诉1件。许某某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抗诉案被湖北省人民检察院评为“民行优秀抗诉案件”。对不符合抗诉条件的案件,积极做好当事人服判息诉工作,维护审判权威,努力消除不稳定因素。

  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严格规范。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对本院自行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拟作不起诉、撤销案件的2件案件,启动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保证案件质量。

  四、坚持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执法公信力

  我们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关系检察工作大局的大事来抓,以保障严格、公正、廉洁、执法为目标,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使队伍的执法公信力有了新的提高。

  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载体,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按照各级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认真抓好学习讨论,到11个乡镇走访座谈各级人大代表、党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人民监督员等216人次,收集到5条影响和制约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通过学习实践活动,使干警的政策理论水平明显提高,服务大局意识明显加强,法律监督能力明显提升,检察职业道德明显增强,纪律作风明显转变。我院先后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市级“最佳文明单位”,被宜昌市院荣记集体三等功,被县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宣传思想工作先进集体”。有3个科室和12名个人受到省市级表彰。在宜昌市院目标量化考核排位中,12项排位考核工作有6项工作进入全市前三名,6项分类考核有3项进入全市一类。

  以开展教育培训为抓手,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开展“文化育检”活动,提高干警文化素养。继续创办《我们检察官》刊物,为干警提供交流业务知识的平台,营造学习法律和钻研业务的浓厚氛围。全年被省市人民检察院转发检察信息20期,调研文章20篇,在各级新闻媒体发表新闻稿件193条。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提高干警的专业技能。安排51人次参加上级检察机关开展的业务培训和各级党校学习。以提高干警电子检务工作水平和实际应用能力为重点,开展计算机操作培训,分两批组织安排29名同志参加计算机知识培训与考试,有15人通过国家计算机一级考试。在全市第二届公诉人与律师辨论赛和全市优秀公诉人选拨赛中我院干警分别获得第一名和第三名。

  以确保公正廉洁执法为目标,加强执法公信力建设。执法公信力是检察机关的立身之本。为此我们一是加强检察工作的规范性。继续对案件质量实施统一管理,统一考评定级,统一督办整改。通过考评、监督、问责的方式提高检察工作程序的规范性。认真开展“直接立案侦查案件扣押冻结款物专项检查”工作,对2004年以来扣押冻结款物情况进行全面清理,进一步明确了直接立案侦查案件扣押冻结款物及其处理的界限、程序以及监督制约的方式,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二是加强检察机关群众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机关群众工作的指导意见》,通过过程服务,引导干警从办理案件和解决群众诉求中体察民生疾苦。在检察工作中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提高群众工作能力,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权益。三是加强检察职业道德建设。认真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专项活动,努力提高干警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职业道德素质。

  以贯彻落实人大《决定》为契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持检察机关宪法定位,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强化监督意识,完善监督措施,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贯彻执行人大决定、决议及工作要求,及时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检察机关重大事项、重要情况。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切实加强与人大代表的经常性联系,自觉接受监督。

  在认真履行检察职能服务全县工作大局的同时,我们还积极完成县委安排的驻村帮扶工作任务。帮助都镇湾镇重溪村抓好生产发展,搞好产品结构调整,聘请柑桔专家现场辅导,建设柑桔精品果园。针对该村党员活动室陈旧和无村级卫生室的问题,筹资11万元帮助该村新建党员活动室和卫生室,搞好组织阵地建设和解决群众就医难的问题,受到了当地群众的好评。

  一年来,我院各项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县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和政府大力支持、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回顾一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法律监督职能的发挥与人民群众的要求仍有差距,对少数执法司法不公的问题监督不够。二是执法公信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和法律监督能力仍不能完全适应发展需要。三是检察工作创新不够,在创建检察工作品牌上成效不明显。这些问题和不足都有待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克服和改进。

  各位代表,2010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各级政法会议及检察长会议精神,以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三项工作为重点,以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为方向,以开展文化育检和打造检察工作品牌为载体,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为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积极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紧紧围绕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把执法办案作为服务大局最基本最直接的手段,加大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危害政府投资安全、危害新农村建设、侵犯知识产权、危害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破坏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预防、监督力度,不断提高服务大局的水平和实效。

  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等各类严重刑事犯罪,依法对轻微刑事案件落实从宽处理政策,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在审查批捕起诉、诉讼活动法律监督、职务犯罪立案侦查、控告申诉检察等各项工作中做好释疑解惑、化解矛盾、服判息诉工作,使执法办案过程成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过程。积极发挥检察职能协调利益关系和解决矛盾纠纷,着力把维护人民权益更好地体现在各项检察工作中。

  积极参与构建社会管理新格局。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构建社会管理新格局中的职能作用,坚持以监督促管理,结合法律监督工作,针对社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对策建议,促进管理创新。向发案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检察建议,促进其堵塞漏洞,健全制度。严肃查办社会管理领域的职务犯罪,做好社会管理向检察机关延伸的相关工作,促进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管理体系。

  积极强化法律监督。深入贯彻落实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进一步提高法律监督工作水平。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力度。严肃查办大要案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把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查办国家投资领域职务犯罪等专项工作常态化,继续重点推进。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紧紧抓住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力度。

  积极加强执法公信力建设。着力解决影响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的突出问题,加强检察职业道德建设。认真开展“提高执法公信力,我该做什么?”集中评查活动,努力争当学习型、实干型、创新型、专业型、服务型、合作型、廉洁型、果敢型、信用型、文明型检察官,树立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在县委和上级人民检察院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为保障和促进长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

(2010年3月17日自治县七届人大四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主席团成员(55名,按姓氏笔画排列)

  马尚云     王小君     王功平     王平昌     毛明球

  邓守海     卢  斌     田大甲     田文大     皮艳春(女)

  吕学锋     向松林     刘  准     刘汉军     刘光红

  刘志敏     许  冰     孙志中     孙金健     杜家法

  杨传国     杨明寿     李云达(女)  李书华     李世金

  李兰林     李永华     李国全     李祖炳     李晓英(女)

  肖发喜(女)  吴  凯     吴晓晴(女)  何国周     余志鹏

  邹维端     张武先     郑国瑄     官守国     赵毓潮

  姜  华     胡学君     洪丕源     秦伟文     郭永金

  黄正钢     黄昌英(女)  覃宏明     覃建国     覃晓玉

  覃晓玲(女)  覃高轩     谭丛卉(女)  翟宏远     熊显耀

  秘书长:田文大

关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的说明

——2010年3月17日在自治县七届人大四次会议预备会议上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  杨明寿

  各位代表:

  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经自治县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大会预备会议选举。

  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拟由55人组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自治县七届人大代表中的县委常委;

  2.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副主任、委员;

  3.自治县七届人大代表中的政府副县长;

  4.自治县政协主席、自治县人民法院院长、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5.自治县七届人大代表中的副县级领导干部;

  6.各乡镇代表团负责人及其他有关方面的代表。

  大会的秘书长,建议由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文大同志担任。

  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已印发,连同以上说明,请予审议。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

(2010年3月17日自治县七届人大四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主任委员:李晓英(女)

  委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田玉宇    李祖炳    邹维端    覃建国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名单

(2010年3月17日自治县七届人大四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主任委员:向松林

  委    员:(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杨传国    吴晓晴(女)   何国周    胡学君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条例审查委员会名单

(2010年3月17日自治县七届人大四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主任委员:田文大

  委    员:(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田第元    李书华    覃新勤    谭丛卉(女)

关于设立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议案审查和条例审查等

三个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名单(草案)的说明

——2010年3月17日在自治县七届人大四次会议预备会议上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田文大

  各位代表:

  现在,我就设立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议案审查和条例审查等三个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名单(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为了做好自治县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国民经济计划预算审查、议案审查和条例审查的工作,自治县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拟设立国民经济计划预算审查、议案审查和条例审查等三个委员会。这三个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只限于自治县七届人大四次会议,自治县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结束,三个委员会的任务即行终止。

  二、国民经济计划预算审查、议案审查和条例审查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均是从自治县七届人大代表中提名的。

  以上三个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名单(草案)已印发各位,请予审议。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常务主席名单

  (2010年3月17日自治县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第1次会议推定)

  马尚云    吕学锋     卢  斌     杨明寿     李世金

  孙志中    田文大     杜家法     向松林     余志鹏

  李晓英(女)

  召集人:马尚云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执行主席分组名单

  (2010年3月17日自治县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第1次会议推定)

  开幕式、闭幕式及第二次大会均由主席团常务主席担任执行主席。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副秘书长名单

  (2010年3月17日自治县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第1次会议通过)

  郭永金     周近群     秦道军     李小萌     向紫玉(女)

  覃德双     宋方军     秦尚瑛(女)  刘光红     周新成

关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

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

常务主席、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和副秘书长

名单(草案)的说明

——2010年3月17日在自治县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

第1次会议上大会秘书长  田文大

  大会主席团:

  现在,我就自治县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和大会副秘书长名单(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主席团常务主席,是经中共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委研究提出的。

  二、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名单(草案),本次会议共三次大会,均由主席团常务主席担任。

  三、大会副秘书长,是根据本次会议的工作需要,分别从县委办公室、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府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公安局、信访局等部门负责人中提名的。

  以上三个名单(草案)已印发各位,请予审议。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议案、质询案截止日期的决定

  (2010年3月17日自治县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第1次会议通过)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议案、质询案截止时间为2010年3月18日下午4:00。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关于议案和建议的规定

  (2010年3月17日自治县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第1次会议通过)

  一、为了做好自治县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根据地方组织法制定本规定。

  二、本次代表大会设议案审查委员会,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负责议案和建议的审查工作,写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提交大会主席团审议。

  三、大会期间,主席团、常务委员会、自治县人民政府以及代表10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大会提出属于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代表可以向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

  四、向大会提出的议案,应包括题目、案由、方案三方面的内容。

  五、主席团、常务委员会、自治县人民政府和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经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并向大会主席团提出议案审查报告,由主席团审议决定提交大会表决。

  六、代表提出的议案,大会主席团决定不列入大会议程的,转作建议处理。

  七、议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单位或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对该议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八、议案应在截止日期以前提出。

  九、代表个人或联名(人数不限)提出的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以书面形式提出。所提建议,应包括题目、具体意见。

  十、议案和建议,均应一事一案、一事一议,代表在填写议案和建议专用纸时,应用钢笔或毛笔,字迹要工整,切忌潦草。

  十一、代表在大会期间对各方面工作提出的建议,由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交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属于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承办的,由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交办。属于自治县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及其他单位和组织承办的,由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负责交办。

  十二、大会秘书处议案组负责议案和建议收集、归类、整理以及提交议案审查委员会审议的各项工作。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关于质询案的规定

  (2010年3月17日自治县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第1次会议通过)

  一、为了做好自治县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质询案的工作,根据地方组织法制定本规定。

  二、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代表10人以上联名可以向自治县人民政府及所属的工作部门和自治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质询案。

  三、代表联名提出质询案,可以不限于同一代表团的代表,但联名的代表人数必须在10人以上,代表不能在同一质询案上重复签名。

  四、质询案必须在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提出,质询案必须写明质询对象、质询的问题和内容。

  五、质询案提出后大会主席团决定交受质询机关;受质询的机关必须在会议中按照主席团指定时间认真作出答复。主席团不能否决人大代表依照法定程序提出的质询案而不交受质询机关答复。

  六、受质询机关答复的方式由主席团决定,可以书面答复,也可以由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在主席团会议上、全体会议上或者有关的代表团会议上口头答复。

  七、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在主席团会议或者有关的代表团会议上口头答复时,应请提质询案的代表及其所在代表团团长、副团长参加会议,发表意见。

  八、受质询机关以书面形式答复的,应当由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签署,由主席团印发会议或者印发提质询案的代表。

  九、代表提出的质询案,经大会主席团审议,对不符合质询案成立法定条件的,可以作为代表提出的询问,并由大会主席团指定有关机关派人向这些代表说明不作质询案处理。

  十、质询案在受质询机关作出答复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该质询案即行销案。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表决议案办法

  (2010年3月17日自治县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第1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决定: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各项议案,采用举手表决的方式,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关于加快我县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议案》的决定

(2009年3月19日自治县七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王芳斌等15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县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议案》,会议决定,由自治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关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

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议案

审查处理意见的报告

(2010年3月19日自治县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第3次会议通过)

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李晓英

  大会主席团:

  我受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主席团报告本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议案的审查情况及处理意见,请予审议。

  截止到3月18日下午4时,大会秘书处议案组共收到10人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9件。按照类别分,属于规划、项目和综合经济类的2件,属于的工业、交通、能源和邮电通讯类3件,属于流通、旅游和服务类的1件,属于城乡建设与资源环境类的1件,属于科、教、文、卫和体育类的2件。议案审查委员会及时对代表提出的议案进行了分析研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及本次会议有关议案、建议的规定,经议案审查委员会审议,建议将王芳斌等15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县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议案》列为大会议案,其他8件议案转作代表建议处理。

  截止到3月18日下午4时,大会秘书处议案组还收到代表建议107件。在大会闭幕之前,代表们还将陆续提出一些建议、批评和意见。对这些建议、批评和意见将按照《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自治县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规定》的相关规定,在会后连同7件转作建议办理的议案,一并由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交自治县人民政府及有关机关办理,并督促办理机关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办理结果答复代表,并反馈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将进一步加大督办力度,使代表议案、建议能够真正落到实处,让人大代表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

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

旅游条例(草案)》和《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口

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

─2010年3月17日在自治县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

自治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王平昌

  各位代表:

  2009年,根据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自治县人民政府组织专班,经过广泛深入调研,起草了《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旅游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自治县旅游条例(草案)》),并对2005年5月1日施行的《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自治县人口计生条例》)进行了修订,即将提请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就有关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关于《自治县旅游条例(草案)》的说明

  (一)制定《自治县旅游条例》的必要性

  近年来,我县以建设生态文化旅游名县为战略目标,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广泛参与下,旅游业实现了平稳、健康、快速发展。从2005年起,我县旅游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实现了我县旅游业发展的“第二次振兴”,2009年,全县接待国内外游客135.8万人次,创旅游综合收入5.8亿元,分别比历史最好水平的2001年增长67.2%和95.9%。长阳被命名为“湖北旅游强县”,核心景区清江画廊旅游风景区被命名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同时荣获“全国民族文化旅游新兴十大品牌”称号。

  随着旅游产业规模的不断壮大,旅游业发展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如旅游基础设施欠完善、旅游产品开发滞后、旅游资源保护不力、旅游业市场主体不健全、旅游行业管理不尽规范、旅游投入不足等。如何破解发展难题,建立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用法制化的手段巩固发展成果,营造更加优良的旅游发展环境成为当前旅游工作中的新课题。制定出台《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旅游条例》,必将更好地发挥政府对旅游业发展的主导作用,进一步理顺政府、企业、市场三者之间的关系,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改善旅游发展环境,维护旅游者、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同时,因《湖北省旅游条例》已于2005年5月1日施行,我县于2002年6月1日起施行的《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实施〈湖北省旅游管理条例〉办法》已经不适应我县旅游业发展的需要,因此重新制定条例已经迫在眉睫,而且非常必要。

  (二)《自治县旅游条例》的立法依据和起草过程

  2009年3月,自治县成立了《自治县旅游条例》起草工作领导小组,拟定了起草工作日程安排,确定了起草责任单位和起草专班。为做好《自治县旅游条例》的起草工作,起草专班广泛收集资料,深入开展调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湖北省旅游条例》和相关旅游法规为立法依据或参考依据,5月中旬完成了《自治县旅游条例(草案)》初稿的起草。其间,在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组织调研组深入旅游企业调研,到外地进行学习考察。在县内多次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对初稿反复讨论,反复修改。7月中旬以前征求了县四大家领导、全县11个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的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的情况,对《自治县旅游条例(草案)》作了进一步的修改,形成了第7稿,8月25日在自治县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上进行了一审。9月份分别送省、市政府法制办和旅游行政部门审查修改,12月28日自治县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对《自治县旅游条例(草案)》进行了二审。

  (三)《自治县旅游条例(草案)》起草的指导原则、主要内容和特点

  因我国目前还没有旅游法,《自治县旅游条例(草案)》起草的重要依据也只有《湖北省旅游条例》这部综合性的地方旅游法规,因此我们在起草过程中,还充分借鉴了旅游业发达省、市和重点城市的旅游条例,如云南省、湖南省、杭州市、珠海市、深圳特区等地的先进经验。

  《自治县旅游条例(草案)》设置了总则、旅游促进与发展、旅游规划、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经营规范与权益保护、旅游安全、法律责任和附则,共计八章四十二条。条例体现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1、坚持政府主导,促进旅游业协调稳步发展。旅游业是一个关联性极强的综合性产业,在发展中涉及众多部门、行业,特别是与公共设施的建设和改善关系紧密,因此发展旅游业必须坚持政府主导。本条例就是把县政府建设生态文化旅游名县的战略,通过立法程序变为地方性法规,成为旅游部门管理旅游事务、调节与旅游业相关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依据。《自治县旅游条例(草案)》中所提出的“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利益共享”的原则,既符合旅游业发展的方向,也是我县近几年来成功经验的客观总结。《自治县旅游条例(草案)》第二章体现了政府建立和完善旅游发展协调促进机制、各部门齐抓共管改善旅游发展环境、旅游业发展的投入机制、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的保障机制等方面的内容。

  2、坚持科学规划,推动旅游资源合理保护与开发。《自治县旅游条例(草案)》一方面体现要严格保护旅游资源,另一方面又要科学规划,合理开发利用旅游资源。《自治县旅游条例(草案)》第三章规定了旅游规划的编制及实施的严肃性,对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旅游项目都必须先规划、后建设,明确要求自治县其他规划与旅游规划必须有效衔接,并加强了对旅游规划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第四章对旅游资源的普查建档、对破坏旅游资源的行为作出禁止性规定,对旅游资源合理利用的形式及从事景区开发的前置条件、清江水上旅游经营业务等方面作了原则性规定。通过这些规定,将有效避免旅游开发建设过程中,因无能力开发形成“半拉子”工程、盲目开发导致还未开业就被市场所淘汰、企业失信致使政府或银行遭受重大损失等情况的发生,促进旅游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开发。

  3、坚持依法治旅,保障旅游市场规范化运行。良好的市场秩序、规范的经营行为,是不断提升长阳旅游形象、打造长阳清江旅游品牌的基础条件。《自治县旅游条例(草案)》第五章规定旅行社的设立、景区导游证的颁发,对旅游景区内的经营行为和旅游经营者的行为规范作了禁止性规定,还明确了旅游者的权利和义务。第六章把旅游安全作为一个专门的章节,对相关部门配合抓旅游安全的职责进行了界定,对清江水上旅游客运的安全营运,以及对经营漂流、探险等具有一定危险性旅游项目的安全经营等作了原则性规定。

  二、关于《自治县人口计生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

  (一)修订《自治县人口计生条例》的必要性和现实意义

  《自治县人口计生条例》自2005年5月1日起实施以来,对加强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维护广大育龄群众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深入开展提供了坚强的法制保障。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和国家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新的情况、新的问题不断出现,现行的《自治县人口计生条例》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亟待修订完善。

  因此,我们认为,及时修订《自治县人口计生条例》,是适应改革发展新形势,进一步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需要;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县委《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实现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转变,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需要;是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是进一步贯彻落实《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省人口计生条例》),维护法制统一的需要。

  (二)修订《自治县人口计生条例》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本次修订《自治县人口计生条例》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立法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以人为本,着力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生育秩序,促进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推进人口与经济、社会、环境、资源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修订过程中,我们始终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国家法制统一原则,使修订的《自治县人口计生条例》符合上位法的基本精神。二是权力与义务对等原则,既规定了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又明确了公民在实行计划生育中应享有的权利。三是民族区域自治原则,尽可能让自治县公民更多地感受到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优越性。四是以人为本的原则,把为计生家庭和育龄群众服务作为立法的根本宗旨。五是可操作性原则,真正使修订后的《自治县人口计生条例》成为上级主管部门认可、群众拥护、基层欢迎、执法部门宜操作的一部地方自治法规。

  (三)修订《自治县人口计生条例》的过程

  《自治县人口计生条例》修订工作从2009年2月正式启动,5月下旬形成征求意见初稿。先后将征求意见初稿印发180份,向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有计划生育工作管理经验的各界人士征求了意见,逐步形成了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稿。6月中旬,我们在征求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四大家”领导的意见后,形成了第六稿。自治县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对《自治县人口计生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根据委员们的建议修改后,形成了第七稿。之后,县法制办、县人口计生局分别向省、市政府法制办和人口计生委征求了意见,同时,请市、县法律专家帮助进行修改,进一步完善了《自治县人口计生条例(修订草案)》,形成了第八稿和第九稿。2009年11月上旬,自治县人民政府经市人民政府向省人民政府上送了《自治县人口计生条例(修订草案)》,2009年12月28日,自治县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进行了第二次审议。2009年12月29日省人民政府作出批复,原则同意《自治县人口计生条例(修订草案)》。

  (四)修订《自治县人口计生条例》的主要内容

  本次修订的主要目的是与新的《省人口计生条例》的有关规定对接,同时结合自治县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特点,对现行《自治县人口计生条例》的部分条款进行了完善。具体内容如下:

  1、取消了生育间隔期的规定。

  为了和2009年3月1日颁布实施的《省人口计生条例》相适应,保障育龄妇女的身心健康,取消了现行《自治县人口计生条例》规定的生育二孩4年生育间隔期。

  2、完善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相关规定。

  根据《省人口计生条例》的规定,结合多年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实际,进一步规范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中的许多环节。内容包括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办理制度、交验查验制度、信息反馈制度、相关部门的协同管理制度、流动人口所在单位和出租出借房屋业主的协助制度等。

  3、完善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相关规定。

  为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自治县人口计生条例(修订草案)》规定,逐步实行免费婚检,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推行住院分娩和母乳喂养、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规定了免费施行复通手术。接受绝育措施的夫妻,因子女死亡等情况,由夫妻双方申请,经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以免费施行复通手术。手术费用由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承担。

  4、充实了“两非”管理的各项规定。

  根据《省人口计生条例》规定,进一步明确了“两非”行为的法律责任。《自治县人口计生条例(修订草案)》对组织、介绍、胁迫他人实施“两非”行为,对非法实施胎儿性别鉴定和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非法生产批发、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等行为均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5、理顺了社会抚养费、计划生育罚款及其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的程序及规定。

  根据《省人口计生条例》规定,对未持证生育等几种违法行为明确了法律责任。《自治县人口计生条例(修订草案)》进一步完善了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第一个子女、符合再生育条件但未申请领取《生育证》生育、不符合法定生育条件应当终止妊娠拒不终止等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根据《省人口计生条例》规定,明确了对违法收养和采取不正当手段取得《生育证》行为的法律责任。《自治县人口计生条例(修订草案)》规定:违反计划生育条例和收养法律法规规定收养子女的,或者不符合生育条件,以不正当手段取得《生育服务证》或《生育证》生育的,按违法生育处理,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根据《省人口计生条例》规定,加大了对违法多生育子女、重婚生育、有配偶者与他人生育等行为的法律责任。一是规定对重婚生育、有配偶与他人生育的,对重婚者、有配偶者加倍征收社会抚养费;二是规定对违法多生育两个及两个以上子女的,以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应当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多生育的子女数为倍数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三是规定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多生育子女或者重婚生育、有配偶与他人生育的,给予开除的行政处分。其他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6、增加了关于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的规定。

  将国家实行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上升为地方性法规。《自治县人口计生条例(修订草案)》根据有关政策,第三十五条规定:实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

  我们在修订过程中,除了和《省人口计生条例》接轨外,结合自治县的实际,完善和充实了一些内容。

  一是明确了农村、城镇无业居民、个体工商户独生子女保健费的具体兑现办法,这个办法在我县已经实施三年,实践证明切实可行,具体内容是:由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在独生子女年满14周岁时一次性发放,从县乡计划生育奖励资金中列支。在保持现行奖励优惠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基础上,明确了独生子女保健费的责任部门、奖励标准和资金来源。将独生子女保健费标准由“每月10元”修改为“每月不低于10元”,规定将属农村居民、城镇无业居民和个体工商户的独生子女保健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从计划生育奖励资金中列支。

  二是将现行《自治县人口计生条例》中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加发百分之五的工资,改为发放同比例的计划生育奖金。即:退休后按退休之日前一个月工资的5%发放计划生育奖金,由所在单位按月和工资一并发放,奖金渠道与工资渠道一致。同时,规定企业改制时,应当按规定同步落实职工的独生子女奖励政策。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旅游条例(草案)》、《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和以上说明是否妥当,请予审议。

关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旅游条例

(草案)》和《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口与计划

生育条例(修订草案)》的审查报告

  (2010年3月19日自治县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第3次会议通过)

条例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田文大

  大会主席团:

  在本次会议上,各代表团审议了《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旅游条例(草案)》和《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

  关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旅游条例(草案)》,代表们审议认为,近几年来,围绕建设生态文化旅游名县的战略目标,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全县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我县旅游业实现了较大发展。随着旅游产业规模的不断壮大,旅游业发展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因此,制定《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旅游条例》非常必要,对于更好地发挥政府对旅游业发展的主导作用,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改善旅游发展环境,维护旅游者、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将发挥重要作用。

  关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代表们审议认为,《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自2005年5月1日实施以来,对于加强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维护生育秩序,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供了重要保障。但是,随着自治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客观情况的变化,修订前的条例已不适应新形势、新情况的发展需要。为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促进自治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重新修订《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十分必要。

  在审议中,代表们对这两个条例草案还提出了很多很好的修改意见,条例审查委员会根据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对《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旅游条例(草案)》和《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了认真的修改。

  一、关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旅游条例(草案)》的修改意见

  为了使条文的概念更加准确,增强条例实施以后执行的可操作性,条例(草案)第三十九条第二项删除“及其周围”四字,修改为“在景区(点)擅自摆摊、设点,妨碍旅游者正常游览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关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的修改意见

  1、为了坚持以人为本,更好地体现公平正义和法律的人文关怀,条例(修订草案)中增加一条作为第四十二条,即“当事人双方死亡,或者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子女死亡的,不再下达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或者计划生育行政处罚决定;已下达的尚未征收到位的社会抚养费或者计划生育罚款停止并终结案件,因当事人一方死亡,尚未征收到位的社会抚养费或罚款经批准后可以减免征收,减免幅度不超过双方应缴总额的50%;”这样规定,可以预防行政执法过程中引发的社会矛盾和当事人的不满情绪,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为了妥善解决育龄夫妇因意外事件造成子女全部伤残,而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问题,根据自治县实际,条例(修订草案)》第十七条第一款中增加一项作为第八项,即“夫妻双方所生育的两个子女均被市以上专门机构鉴定为残疾人、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代表们在审议过程中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我们按照《湖北省制定地方性法规技术规范》的要求,通过适当的方式进行了认真处理,条款顺序也依次作了相应调整。

  条例审查委员会建议将以上修改意见纳入《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旅游条例(草案)》和《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提交本次大会表决通过。

  以上意见,请予以审议。

  

关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旅游条例

(草案)》和《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口与计划

生育条例(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

——2010年3月19日在自治县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田文大

  各位代表:

  在本次会议上,各代表团审议了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旅游条例(草案)》和《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

  关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旅游条例(草案)》,代表们审议认为,近几年来,围绕建设生态文化旅游名县的战略目标,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全县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我县旅游业实现了较大发展。随着旅游产业规模的不断壮大,旅游业发展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因此,制定《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旅游条例》非常必要,对于更好地发挥政府对旅游业发展的主导作用,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改善旅游发展环境,维护旅游者、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将发挥重要作用。

  关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代表们审议认为,《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自2005年5月1日实施以来,对于加强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维护生育秩序,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供了重要保障。但是,随着自治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客观情况的变化,修订前的条例已不适应新形势、新情况的发展需要。为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促进自治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重新修订《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十分必要。

  在审议中,代表们对这两个条例草案还提出了很多很好的修改意见,条例审查委员会根据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对《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旅游条例(草案)》和《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了认真的修改。现作如下说明:

  一.关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旅游条例(草案)》的修改意见

  为了使条文的概念更加准确,增强条例实施以后执行的可操作性,条例(草案)第三十九条第二项删除“及其周围”四字,修改为“在景区(点)擅自摆摊、设点,妨碍旅游者正常游览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关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的修改意见

  1、为了坚持以人为本,更好地体现公平正义和法律的人文关怀,条例(修订草案)中增加一条作为第四十二条,即“当事人双方死亡,或者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子女死亡的,不再下达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或者计划生育行政处罚决定;已下达的尚未征收到位的社会抚养费或者计划生育罚款停止并终结案件,因当事人一方死亡,尚未征收到位的社会抚养费或罚款经批准后可以减免征收,减免幅度不超过双方应缴总额的50%;”这样规定,可以预防行政执法过程中引发的社会矛盾和当事人的不满情绪,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为了妥善解决育龄夫妇因意外事件造成子女全部伤残,而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问题,根据自治县实际,条例(修订草案)》第十七条第一款中增加一项作为第八项,即“夫妻双方所生育的两个子女均被市以上专门机构鉴定为残疾人、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代表们在审议过程中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我们按照《湖北省制定地方性法规技术规范》的要求,通过适当的方式进行了认真处理,条款顺序也依次作了相应调整。

  今天上午,本次大会第3次主席团会议审议了条例审查委员会《关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旅游条例(草案)〉和〈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的审查报告》,并通过了这个报告,同意将这两个条例草案提交本次大会表决通过。

  以上意见,请予以审议。

马尚云同志在自治县七届人大

四次会议代表团召集人会议上的讲话

(2010年3月16日)

  同志们:

  自治县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明天就要开幕了。这次会议是在全县上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县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开好这次大会,对于团结和鼓舞全县人民进一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全县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次会议要听取和审议自治县人民政府、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自治县人民法院和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旅游条例(草案)》和《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稿草案)》。会议内容很多、意义重大,全县人民十分关注,并寄予厚望。县委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多次专题听取汇报,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也做了认真的筹备工作。下面,我就开好这次大会讲几点意见。

  一、准确把握当前形势,明确会议的指导思想

  刚刚过去的一年,全县上下在县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定信心,克难奋进,奋力拼搏,顶住了国际金融危机的巨大冲击和严峻挑战,各项经济指标均超额完成年初确定的目标,全县经济社会继续呈现出增长速度加快、质量效益提升、发展后劲增强、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的良好势头。2010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是努力完成“十一五”划目标和科学谋划“十二五”关键一年。开好这次大会,对于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抓住重点,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次会议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就是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县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在县委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积极推进民主法制建设,认真总结过去一年来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就,审议决定2010年全县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大事项,动员全县人民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开拓前进,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新局面,为完成2010年的各项任务而努力奋斗。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开好这次会议的重要意义,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明确任务,集中精力,把这次大会开好。

  二、认真履行各项职责,为推动全县科学发展献计献策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只有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才能更好地团结和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加快改革和发展的步伐。2009年,自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依法履行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责,在民族立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履行监督职能、人事任免、代表工作、参与服务经济建设等方面都有新的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召开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国家事务的基本形式,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体现。组织全体代表开好人民代表大会,认真听取和审议各项报告,讨论决定全县的重大问题,共商我县改革和发展大计,能够进一步增强信心,鼓舞斗志,统一全县人民的思想和行动,激发广大代表和全县人民努力建设美丽富强和谐长阳。因此,我们一定要动员全体代表,增强代表意识,树立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严肃认真地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力,积极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充分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认真审议大会各项报告和决议,解放思想,开动脑筋,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献计献策,努力把这次会议开成一个民主、团结、求实、奋进的大会,开成加快我县发展的动员大会。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大会取得圆满成功

  加强对大会的组织领导是开好这次会议的根本保证。根据有关规定,大会主席团要成立临时党委,各代表团要成立临时党支部,以加强对会议的组织领导。县委要求,各代表团负责同志既要认真行使代表权力,履行代表职责,又要负起组织领导责任,认真组织代表参加各项活动,保证大会顺利进行和圆满成功。

  第一,要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会议期间,每个代表都要讲政治、讲团结、守纪律、顾大局,严肃认真地行使法律赋予的职权,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贯彻县委的意图和主张。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各代表团要引导代表实事求是地总结全县改革和建设所取得的成绩,认真分析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振奋精神,增强信心,把代表们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上来。

  第二,要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各代表团要认真组织好分组讨论,积极组织和引导代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认真听取和审议大会各项报告和决议,引导代表围绕会议的中心议题,从我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敞开思想,开动脑筋,畅所欲言,各抒己见,议大事、讲真话、献良策,使会议作出的决议、决定充分体现党的主张和全县各族人民的意志和愿望。大会在作出决议时,必须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表决,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问题,使大会按法律程序有条不紊地进行。

  第三,要集中精力开好会议。这次大会任务繁重,全体代表一定要集中精力,善始善终开好大会。一是要树立良好的会风。各位代表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审议会议的各项报告,切实履行好代表的职责,主席团成员和代表中的党员,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列席会议的政府组成人员和有关机关、部门的负责人,要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回答代表询问。二是要严格遵守大会的各项纪律。出席、列席会议的全体人员要按时参加会议,不得无故缺席和迟到、早退。要认真参加大会和小组讨论,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向主席团请假。会议期间,县委督查室要到各讨论地点进行巡查,凡无故不参加会议讨论的,将予以通报。全体参会人员一律不得参与或从事与会议无关的其它活动,保证集中精力开好会议。三是要做好大会保密和安全工作,特别是要认真做好大会期间的信访维稳工作,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县委和大会主席团报告。四是要认真搞好会议服务工作。为做好会议服务工作,大会秘书处下设秘书组、会务组、宣传组、组织组、议案建议组、法规组和后勤保卫组。各工作组要在大会秘书处的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把工作抓实抓细抓好,做到万无一失。

  同志们,大会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就绪。我们相信,在县委和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通过全体代表的共同努力,自治县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一定会取得圆满成功。让我们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良好的精神状态,把这次大会开成一个民主、团结、鼓劲的大会,开成一个体现人民意志、凝聚各方力量、谋划科学发展的大会。

  最后,预祝大会取得圆满成功!

马尚云同志在自治县第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闭幕式上的讲话

(2010年3月19日)

  各位代表、同志们: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经过全体代表和与会同志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即将胜利闭幕。会议期间,来自各条战线的200多名县人大代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主人翁精神,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扬民主,积极建言献策,共商长阳改革发展大计。会议审议批准了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自治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计划报告和预算报告,审议通过了自治县旅游条例、自治县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确定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这是一次民主团结、凝心聚力、求实奋进的大会,对于动员全县上下进一步坚定信心、乘势而上,务实创新、奋发进取,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在此,我代表大会主席团,对大会的圆满成功表示热烈祝贺,向为大会服务的公安干警、新闻工作者及全体工作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过去一年,是我县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一年,也是我们迎难而上,奋力拼搏,改革发展取得丰硕成果的一年。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峻挑战,全县上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关于扩内需、保增长的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定信心、克难奋进,危中寻机、化危为机,坚持应急谋远两手抓,全力以赴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顶住了巨大冲击,经受住了严峻重大考验,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增长速度加快、质量效益提升、发展后劲增强、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态势。在科学发展中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全县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都取得了新的成绩。成绩来之不易,是全县人民砥砺前行、同舟共济、共克时艰的结果,我们必须倍加珍惜。

  各位代表、同志们,今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是夺取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全面胜利的关键之年。我们要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全面贯彻落实大会精神,努力在新起点上实现发展新跨越。

  第一,必须坚定发展信心,抢抓发展机遇。当前,我们正面临着加快发展、赶超跨越的重要契机。国际金融危机逐步趋稳,主要经济体出现好转,政策性机遇叠加聚集,沪渝高速公路、宜万铁路等国家重点工程全线贯通,长阳区位优势更加明显,交通枢纽地位日趋形成,带动影响作用将逐步显现等,众多机遇和有利条件必将成为推动长阳发展的强大动力。特别难能可贵的是,我们已经形成了一流的有竞争力的发展环境和良好的发展基础,以及在应对危机、化危为机中积累的宝贵经验。我们有信心,有决心,抓住机遇、乘势而上,以优争先、以质取胜,努力实现更好更快发展。

  第二,必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科学发展。要把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目标和战略举措,突出战略重点,明确主攻方向,兼顾当前长远,着力提升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推动经济发展更加协调、更上层次、更可持续。加快推进经济结构调整,把调整经济结构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重点,强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进一步做大做强特色支柱产业,大力发展特色农业。突出生态文化旅游、现代物流等新型先导产业重点,突破性发展第三产业。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加强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努力实现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大力推进理念观念、思维方式、工作思路、方式方法和体制机制创新,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有力支撑。

  第三,必须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提升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不断开阔视野、开阔思路、开阔胸襟,着力提升战略思维、创新思维和辩证思维能力,科学研判发展大势,积极主动把握发展规律,站在时代的制高点来谋划和推进长阳发展。要切实把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事业观和政绩观,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认真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善于见微知著,勇于破解难题,敢于迎难而上,在实践的磨砺中不断提高应对和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要始终坚持为民清廉、务实创新,一切从实际出发,按照客观规律办事,力戒心浮气躁,力戒形式主义,力戒表面文章,努力做出经得起实践检验和群众评判的业绩;坚持廉洁自律、勤政为民,密切联系群众,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扎扎实实地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第四,必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人民群众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力量源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要继续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密切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决定》,推进人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认真做好服务保障工作,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责,通过代表进一步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引导群众,形成推动科学发展的强大合力。

  各位代表、同志们,万里征程风正劲,千钧重任再奋蹄。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同心同德,锐意进取,为把长阳建成中国最美丽的山水画廊,最具浓郁巴土风情的文化名疆,经济充满活力的财富宝地,中外游客心驰神往的梦境家园,人民幸福指数不断提升的和谐社会而不懈奋斗!

  现在,我宣布,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闭幕!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各 代 表 团分 组 名 单

(共365人,其中代表217人,列席148人)

龙舟坪代表团

(共89人,其中代表58人,列席31人)

第一组

(共30人,其中代表19人,列席11人)

  召集人:覃高轩      方秉喜

  王小君      方秉华      皮艳春(女)    许大新

  刘小波      李书开      吴晓晴(女)    陈传勋

  郑国瑄      罗文雄      赵运红(女)    郭永金

  覃世清      程文清      谢自义          翟宏远

  潘兴兰(女)

  列  席:

  熊兆安      李  强      朱琼英(女)    刘铁名

  谢光明      吕有富      李四年          吴  平(女)

  杨  涛      姚荣光      陈南元 

第二组

(共30人,其中代表19人,列席11人)

  召集人:田玉宇      邓守海

  王仁菊(女)王功平      王家品          方正照

  方秉浩      邓长新      向祖德          毕如寿

  李永华      李晓英(女)周耀望          胡玉元

  龚立金      彭绪清      覃立国          覃孟华

  熊名礼

  列  席:

  张革会      周新成      田国亮          肖泽勋

  陈兴宏      王卫华      邓衍贵          覃春林

  丁天宴      郑金泉      王  军  

第三组

(共29人,其中代表20人,列席9人)

  召集人:李国全      田第元

  田大甲      刘小红(女)刘红武          刘晓宁

  刘志敏      李书平      李永清          周明继

  赵必敬      赵毓潮      洪丕源          徐帮德

  董新华      覃  勇      覃守轩          覃晓玲(女)

  覃德双      谭承梅(女)

  列  席:

  周宏伟      周红新      熊  虎      毛爱萍(女)

  曾华斌      朱玉彪      蔡  龙      赵  杰

  罗  燕(女)

磨市代表团

(共28人,其中代表18人,列席10人)

  召集人:李兰林      欧阳劲松

  马尚云      方自高      方金娥(女)刘甫寿

  李作琼      李茂勤      肖兴由      余志鹏

  邹国春      张文华      张必虎      陈年云

  陈纯菊(女)孟庆法      喻承明      廖全新

  列  席:

  向贤海      金克勤      王  红      覃唯波

  郭荷香(女)颜复新      艾  国      邱  华

  牟继秋      蒋丽娟(女)

大堰代表团

(共28人,其中代表18人,列席10人)

  召集人:官守国      李  钦

  王书桂      王德雄      田文大      杨传国

  严武成      吴  凯      余建妯(女)汪宗银

  陈支香(女)苟宗敏(女)胡金兰(女)胡维智(女)

  高家荣      覃立海      覃家清      戴述刚

  列  席:

  侯贵润      田科录      高圣国      戴  勇

  王晓林      王义铭      陈哈林      陈洋洲

  周三强      胡晓玲(女)

都镇湾代表团

(共35人,其中代表27人,列席8人)

  召集人:覃宏明      覃新勤

  王义柏      王芳敏(女) 王芳斌(女)  田红艳(女)

  吕  英(女)吕学锋       刘光红       刘民安

  刘爱国      杨远昌       李三元       李世金

  李作滨      李建元       肖远翠(女) 邹春莲(女)

  张执修      张伏超       张济平       张武先

  庞道发      郑代洲       柳  毅       骆胜金

  谭丛卉(女)

  列  席:

  李德胜      秦  群       伍学德       覃守甫

  王道喜      覃远洲       胡  军       吴祚森

鸭子口代表团

(共24人,其中代表12人,列席12人)

  召集人:黄昌英(女)

  丁志明      李云达(女) 李双双       李金生

  李桃元(女)陈艳妮(女) 陈晓琴       姜  华

  黄光富      黄昌寿       章开金

  列  席:

  水  兵      胡士国       向紫玉(女)  陈晓玲(女)

  吕登高      李  靖       黄昌桃(女)  陈仁全(女)

  何卫东      陈  明       田太华       蒋大平

资丘代表团

(共30人,其中代表21人,列席9人)

  召集人:刘  准      傅建斌

  毛明球      田太池      田开玉       田文生

  田贞徐      田拥军      田地军       吕正元

  吕忠琼      向松林      吕学银       刘宗艳

  刘德俭      何国周      张柏春       禹代虎

  黄正钢      覃玉琼(女)覃庆世

  列  席:

  范智新      苏小林      肖正兴       漆昌锦

  胡世春(女)蔡金波      习  勇       郑道远

  杨正雄      

渔峡口代表团

(共29人,其中代表17人,列席12人)

  召集人:胡学君      钟和平

  卢  斌      田贞祥      刘诗武       刘继玲(女)

  孙金健      李长轩      李奉阶       李祖炳

  吴克金      张仕清      覃  红       覃  榔

  覃守兵      覃桂兰(女)覃建国

  列  席:

  张玉清      谢远洲      覃远茂       张国振

  林  宁      王道圣      毛兴华       李德国

  薛传斌      郑安成      苏云峰       于  强

火烧坪代表团

(共17人,其中代表4人,列席13人)

  召集人:刘汉军      毛建国

  田地周      秦士香(女)

  列  席:

  王  超      杨长安      秦明军       覃万谋

  覃好庭      方  义      宋方军       李  萌

  朱多春(女)许汝山      何  革       张念国

  陈立军

榔坪代表团

(共31人,其中代表19人,列席12人)

  召集人:覃晓玉      程  刚

  王元海      王忠全      毛世斌       向玉芳(女)

  齐红见      汤吉庭      孙志中       杨明寿

  杨德芬(女)李枚远      吴建文       邹维端     

  秦明君      曹绪珍(女)董德忠       雷长清

  谭福映

  列  席:

  秦尚瑛(女)田兴国      饶树声       宋发智

  秦道军      李昌海      杨家成       何世亮

  姚习付      林  丰      黄宏志       覃发池   

贺家坪代表团

(共28人,其中代表12人,列席16人)

  召集人:秦伟文      任忠良

  王平昌      艾玉萍(女)皮玉伟       杜家法

  李玉桥      张书菊(女)郝中华       夏业权(女)

  黄玉红      覃福星     

  列  席:

  周近群      杨朝勇      李德军       汤吉阶

  雷明金      刘春阳      刘忠列       王元奎

  何士军      牛焕功      尹晓瑜       陈天柱

  彭行桂      薛  鑫      毛卫国       李  平

高家堰代表团

(共26人,其中代表11人,列席15人)

  召集人:许  冰      赵文献

  向克洪      李书华      李德钦       肖发喜(女)

  陆金培(女)陈开清      姚德峰       曾丽宇(女)

  熊显耀

  列  席:

  张裕国      李茂清      李晓萌       闫洪南

  覃德双      关成喜      郑家相       向希红(女)

  王  耘      赵  泓      赵  平       林也诗

  樊光华      朱华伦      沈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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